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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59-67-6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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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3(Vitamin B3)在工业和商业应用中,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烟酸(Nicotinic Acid)和烟酰胺(Nicotinamide)。
烟酸的CAS号为59-67-6,分子式为C?H?NO?,分子量为123.11。在性状上,它呈现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气味,味微酸。该物质微溶于冷水,易溶于热水和乙醇,其水溶液呈弱酸性(pH值约3.0~4.0)。烟酸耐热、耐酸碱,在常规食品加工工艺下稳定性优异。
烟酰胺(又称尼克酰胺)的CAS号为98-92-0,分子式为C?H?N?O,分子量为122.13。在性状上,它呈现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苦。该物质在水、乙醇和甘油中易溶,对光、热及空气稳定,但在碱性条件下强热可水解为烟酸。
在食品工业中,维生素B3主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烟酰胺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限量(以烟酰胺计,单位mg/kg)有明确规范: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为20100;大米及其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为4050;杂粮粉(豆粉)及其制品为60120;即食谷物(包括辗轧燕麦片)为75218;饼干为3060;蛋白饮料类为1040;果蔬汁类及风味饮料为318;固体饮料(除豆奶粉外)为160330;蛋白型固体饮料(豆奶粉)为60120。此外,烟酸也可作为营养强化剂用于谷物面粉、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常规添加量为30150mg/kg;在复合B族维生素压片及固体饮料中的常规添加量为0.05%~1.5%。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食品种类及配方需求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饲料与农业领域,维生素B3(烟酸和烟酰胺)是重要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用于补充畜禽及水产动物所需的维生素B3营养。在农业方面,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工业与合成领域,维生素B3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及精细化工原料。烟酸可作为医药中间体,用于异烟肼、烟酰胺及烟酸肌醇酯等的生产。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实际合成工艺、目标产物及生产规模确定。
在医药与保健品领域,维生素B3可作为维生素类药物的原料,用于配制复合维生素制剂。在保健品中,它常作为膳食补充剂成分。需注意的是,大剂量单次摄入烟酸可能出现皮肤潮红等现象,保健品需标注推荐每日摄入量,成人每日推荐量通常不超过35mg。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要求及相关法规标准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化妆品与日化领域,烟酰胺是重要的化妆品原料,在配方中发挥美白、抗老、控油及屏障修复等功能。护肤品中的稳妥浓度通常为2%~3%,一般不超过5%;浓度超过5%或含烟酸杂质易引起皮肤不耐受。产品pH值在6左右较稳定,pH波动大易水解成烟酸产生刺激。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化妆品配方体系、产品定位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在发酵与生产工艺方面,维生素B3的工业化生产主要采用化学合成法或生物发酵法。具体生产工艺参数需根据所选技术路线及反应条件确定。
在衍生物与规格方面,维生素B3在市场上根据纯度和用途分为不同级别,如食品级、医药级、化妆品级及饲料级。烟酸与烟酰胺虽同属维生素B3,但生理反应存在差异,烟酰胺在常规剂量下不易引发皮肤潮红反应,是口服补充及护肤的优选形态。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的具体含量、规格及配方要求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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