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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8013-01-2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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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抽提物(Yeast Extract),又称酵母提取物、酵母精、酵母味素,是以食品加工用酵母(如面包酵母、啤酒酵母等)为主要原料,利用酵母自身的酶或外加食品加工用酶进行酶解自溶,经分离提取后得到的富含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维生素等成分的天然基质混合物。关于其基础理化性质、在各行业的应用情况以及使用规范如下:
基础信息与理化性质酵母抽提物属于复杂的混合物,因此没有单一的固定分子式。在CAS号登记上,行业通用的CAS号为8013-01-2。在外观性状上,它通常呈现为略带褐色的粉末、半膏状或膏状,具有酵母特有的气味和鲜美的滋味。该产品易溶于冷水,2%水溶液在25℃时pH值通常在6.5至7.5之间。酵母抽提物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对水分敏感,需密封并在室温下干燥保存。
食品领域的应用在食品工业中,根据国家标准《酵母加工制品》(GB/T 20886.2-202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酵母抽提物属于食品配料(酵母类制品),性质与食盐、食糖相同,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无最大使用量限制。在实际食品加工中,不同品类的参考用量存在差异:
调味品:在鸡精、鸡粉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4.0%;在酱油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4%至1.5%;在调味酱、豆瓣酱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5.0%。
方便食品与休闲食品:在方便面调料包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4.0%,面身中一般为0.5%至1.5%;在膨化食品、咸味休闲食品及坚果炒货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5.0%。
肉制品与汤料:在肉制品、酱卤制品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2%至4.5%;在餐饮火锅底料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2%至5.0%;在汤料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2%至2.0%。
焙烤食品:在面包、糕点等焙烤食品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在1.0%以内。 实际生产中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工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调整。
工业、发酵、农业及饲料领域的应用
生物发酵工业:作为优质的天然有机氮源和营养补充剂,广泛用于氨基酸、抗生素、酶制剂、维生素等产品的微生物发酵培养基中。在LB培养基等常规发酵体系中,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至5.0%(如5g/L至10g/L)。
农业与饲料工业:在饲料工业中可作为营养补充剂,为畜禽及水产动物提供氨基酸和肽类成分。参考添加量一般为每吨饲料添加1至4千克(例如:哺乳母猪2-3kg/吨,鸡2-4kg/吨,水产养殖1-2kg/吨)。
化工与工业领域:可作为有机合成原料或表面活性剂的中间体参与生产加工。
日化、化妆品、医药、保健品及合成衍生物领域的应用
化妆品与日化:酵母抽提物富含小分子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及B族维生素等天然活性成分,在化妆品配方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和皮肤保护剂,参与洗护及护肤产品的生产加工。
医药与保健品:在医药和保健品工业中,主要作为药用辅料、营养原料或生化研究试剂参与生产加工。
合成衍生物:在化工合成领域,可作为基础营养物质或辅助成分参与特定衍生物的制备。 关于酵母抽提物在日化、化妆品、医药、保健品、合成衍生物以及部分工业领域的具体添加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质量控制与合规要求在采购和使用酵母抽提物时,需严格区分食品级、化妆品级与工业级产品。食品级产品需符合《酵母加工制品》(GB/T 20886.2-2021)或《酵母抽提物》(GB/T 23530)等相关标准,对总氮、氨基酸态氮及水分等理化指标有严格要求。该产品属于天然品,无毒,可安全用于食品。由于涉及不同形态(粉状、膏状)及不同氮含量的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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