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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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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呈味核苷酸二钠,简称I+G,是5’-肌苷酸二钠(IMP)和5’-鸟苷酸二钠(GMP)按1:1比例混合而成的复合物。关于其CAS号,不同资料中存在多种记录,包括12111-11-4、5550-12-9以及469-05-2。其分子式为C??H??N?Na?O?P·I+G H?O,无水物相对分子质量为392.17。在性状方面,I+G通常呈现为无色至白色或米黄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有鲜味。该物质含约7.5分子结晶水,在40℃开始失去结晶水,120℃以上成无水物。I+G易溶于水(20℃时溶解度约13 g/100 mL),微溶于乙醇和乙醚,其5%水溶液的pH值通常在7.0~8.5之间。
在食品工业中,I+G属于新一代核苷酸类食品增味剂(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它允许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不允许在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鲜食品中使用。I+G通常与谷氨酸钠(味精)合用,产生鲜味协同效应,有“强力味精”之称,其用量一般为味精的2%~10%(或2%~5%)。在不同食品中的具体参考用量(当IMP与GMP比例为1:1时)存在差异:在罐头汤中为0.02~0.03 g/kg;在罐头蟹中为0.01~0.02 g/kg;在罐头芦笋中为0.03~0.04 g/kg;在罐头鱼中为0.03~0.06 g/kg;在小吃食品中为0.03~0.07 g/kg;在蔬菜汁中为0.05~0.10 g/kg;在加工干酪中为0.05~0.10 g/kg;在罐头家禽、香肠、火腿中为0.06~0.10 g/kg;在调味汁中为0.10~0.30 g/kg;在调味品中为0.10~0.15 g/kg;在调味番茄酱中为0.10~0.20 g/kg;在蛋黄酱中为0.12~0.18 g/kg;在酱油中为0.30~0.50 g/kg;在脱水汤粉中为1.0~2.0 g/kg;在速煮面汤粉中为3.0~6.0 g/kg。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工业与化工领域,I+G可作为酵母、细菌、肉汁等的增强剂,并用于香精、饮料、酱料、口香糖等工业产品的添加,其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0.1%~0.5%。在化工领域,I+G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原料生产,或作为中间体用于特定化学品的合成,具体用量需根据化学反应需求和产品质量要求确定。
在农业、饲料、纺织、医药、保健品及日化化妆品领域,I+G在纺织行业中无明确常规用途;在农业与饲料领域的应用相对较少。在医药、保健品及日化领域,I+G主要作为原料研究、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物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在发酵、合成及衍生物领域,I+G的制备主要以淀粉、糖质为原料,经发酵法或酶解法制得5'-肌苷酸二钠和5'-鸟苷酸二钠,再经提纯、混合、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也可由酵母所得核酸分解、分离制得。不同应用场景下,I+G及其相关衍生物的使用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实际生产中应结合具体配方、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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