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4691-65-0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5'-肌苷酸二钠厂家 5'-肌苷酸二钠生产厂家 5'-肌苷酸二钠 5'-肌苷酸二钠厂家添加量 5'-肌苷酸二钠现货 5'-肌苷酸二钠添加量 5'-肌苷酸二钠国标 5'-肌苷酸二钠用量

5'-肌苷酸二钠,别名5'-肌苷酸二钠、肌苷酸钠(IMP),其CAS号为4691-65-0,分子式为C??H??N?Na?O?P,相对分子质量为392.17(无水物)。在性状方面,5'-肌苷酸二钠通常呈现为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有特殊鲜味。该物质含约7.5分子结晶水,不吸湿,在40℃时开始失去结晶水,120℃以上成无水物。它易溶于水(20℃时溶解度约为13g/100mL),水溶液呈中性且稳定,微溶于乙醇,几乎不溶于乙醚和丙酮。需要注意的是,该物质在酸性溶液中加热易分解失去呈味力,且可被磷酸酶分解破坏。
在食品工业中,5'-肌苷酸二钠主要作为增味剂(鲜味剂)使用。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的规定,它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EEC-HACSG规定不得用于婴幼儿食品。在实际应用中,它极少单独使用,通常与谷氨酸钠(MSG)复配使用,二者具有的协同增效作用。当以5%12%的含量并入谷氨酸钠混合使用时,其呈味作用比单用谷氨酸钠高约8倍,常被称为“强力味精”或“特鲜味精”。不同食品类别的常见参考用量存在差异:在酱油、肉制品中约为0.010.1 g/kg,快餐中约为0.5 g/kg;在罐头汤中为0.020.03 g/kg;在罐头蟹中为0.010.02 g/kg;在罐头芦笋中为0.030.04 g/kg;在罐头鱼中为0.030.06 g/kg;在小吃食品中为0.030.07 g/kg;在蔬菜汁中为0.050.10 g/kg;在加工干酪中为0.050.10 g/kg;在罐头家禽、香肠、火腿中为0.060.10 g/kg;在调味汁中为0.100.30 g/kg;在调味品中为0.100.15 g/kg;在调味番茄酱中为0.100.20 g/kg;在蛋黄酱中为0.120.18 g/kg;在酱油中为0.300.50 g/kg;在脱水汤粉中为1.02.0 g/kg;在速煮面汤粉中为3.0~6.0 g/kg。使用时需注意,生鲜动、植物组织中的磷酸酶会使其分解失活,应经加热钝化酶后使用,或采用特殊包衣加工技术保护。
在工业与化工领域,5'-肌苷酸二钠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的营养成分,用于生物发酵工业(如氨基酸、酶制剂、核酸类产品的生产),在培养基或反应体系中的参考用量一般为0.01%~0.1%。此外,它也可作为工业用香精的配方组分,在香精调配中的参考用量为0.01%~0.5%;或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制备其他核苷酸衍生物及精细化学品,参考用量为反应体系或产品总质量的0.05%~0.5%。
在农业与饲料领域,5'-肌苷酸二钠可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或营养饲料的配方组分,用于调整相关产品的气味特征。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动物种类、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在医药、保健品及日化化妆品领域,5'-肌苷酸二钠主要作为原料研究、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物质。在日化产品中,它可作为保湿剂和皮肤调理剂(剂)成分。由于涉及人体及严格的法规约束,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得虚构用途或涉及宣传。
在发酵、合成及衍生物领域,5'-肌苷酸二钠的工业生产方法主要包括发酵法、酵母核酸分解分离法及肌苷酸脱磷酸法。在发酵法中,常利用棒状杆菌或变异芽孢杆菌等菌株进行发酵,发酵液经去菌体、吸附、洗脱、浓缩后,在pH 7~7.5条件下加乙醇结晶制得。不同应用场景下,5'-肌苷酸二钠及其相关衍生物的使用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实际生产中应结合具体配方、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