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赋予软饮料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55589-62-3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安赛蜜厂家 安赛蜜生产厂家 安赛蜜 安赛蜜厂家添加量 安赛蜜现货 安赛蜜添加量 安赛蜜国标 安赛蜜用量

安赛蜜(Acesulfame Potassium),化学名称为乙酰磺胺酸钾,又称AK糖。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其通用CAS号为55589-62-3,分子式为C?H?KNO?S,相对分子量约为201.24。在性状方面,该产品通常表现为无色至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有强烈的甜味(甜度约为蔗糖的200~250倍),但在高浓度下单独使用时可能会带有一定的苦味。它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对光、热(可耐受225℃高温)和酸(pH值3~7)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在空气中不吸湿,常温下化学性质稳定。
在食品行业中,安赛蜜主要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使用。其应用需严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及相关法规。根据不同食品的加工需求,法定最大使用量存在差异:在焙烤食品、果冻、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糕点、面包、八宝粥罐头、加工食用菌和藻类、盐渍/酱渍蔬菜、蜜饯类、果酱、水果罐头及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中,最大使用量为0.3 g/kg;在酱油中,最大使用量为1.0 g/kg;在调味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5 g/kg;在餐桌甜味料中,最大使用量为0.04 g/份;在无糖胶基糖果中,最大使用量为4.0 g/kg;在糖果中,最大使用量为2.0 g/kg;在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中,最大使用量为3.0 g/kg;在调味和果料发酵乳中,最大使用量为0.35 g/kg。此外,法规明确禁止安赛蜜在凉果类产品、粮食加工品(如锅贴)及纯果汁中使用。当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共同使用时,后者的用量需乘以0.44转换为安赛蜜用量,且两者之和不得超过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规定。实际生产中,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食品种类、配方体系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换算与调整。
在饲料行业中,安赛蜜并非主流的饲料添加剂,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该物质在饲料领域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农业行业中,安赛蜜并非主流的农业投入品,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该物质在农业种植领域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农艺工艺要求为准。
在工业与化工合成领域,安赛蜜主要作为科研试剂或生化分析标准品使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在医药与保健品领域,安赛蜜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用于各类口服制剂及膳食补充剂的生产加工。在医药工业中,常作为无糖制剂、糖浆及咀嚼片的矫味剂参与生产加工;在保健品配方中,常作为代糖辅料改善无糖产品的口感。由于涉及相关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严格换算。
在化妆品与日化领域,安赛蜜可作为日化产品的配方原料,利用其高甜度特性,参与口腔卫生产品(如漱口水、牙膏)及部分化妆品的生产加工,以改善产品的感官体验。其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化妆品及日化产品的配方体系、产品定位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实际生产中应根据配方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在发酵与合成领域,安赛蜜的工业生产主要以氨基磺酸(或氨基磺酰氟)与二乙烯酮(或乙酰乙酰胺)为原料,经过环化反应,再在碱性条件下(如氢氧化钾)中和、结晶、干燥等工艺制得。在这些科研及工业合成场景中,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在衍生物领域,安赛蜜本身即为人工合成的有机钾盐。在工业应用中,常根据特定需求将其制备为不同纯度规格的产品(如纯度≥99%的食品级原料),或进一步与其他低热量甜味剂(如阿斯巴甜、甜蜜素等)进行复配,以产生协同增甜作用并掩盖后苦味。各衍生物在不同领域的添加量分别对应各自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