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9040-27-1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生产厂家 |
阿拉伯木聚糖厂家 阿拉伯木聚糖生产厂家 阿拉伯木聚糖 阿拉伯木聚糖厂家添加量 阿拉伯木聚糖现货 阿拉伯木聚糖添加量 阿拉伯木聚糖国标 阿拉伯木聚糖用量

阿拉伯木聚糖(Arabinoxylan)是一种由木糖和阿拉伯糖组成的高分子多糖,主要作为膳食纤维来源,广泛存在于米糠、甘蔗渣、小麦等谷物及农业副产物中。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阿拉伯木聚糖存在多个登记号,常见的CAS号为 9040-27-1,另有 9014-63-5 等登记号(可能因原料来源、提取工艺或结构差异导致)。由于其为聚合度(n)不同的多糖聚合物,没有单一的固定分子式,通常以木糖单元表示为 (C?H?O?)? 或 (C?H??O?)?。
在性状方面,阿拉伯木聚糖通常呈现为浅黄色至灰白色的非结晶粉末或颗粒,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且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在储存条件上,建议在密封、避光、阴凉、干燥条件下保存,以防止受潮或变质。
在食品和饲料工业中,阿拉伯木聚糖主要作为新食品原料、膳食纤维来源及功能性配料参与生产加工。
食品工业: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第3号公告,阿拉伯木聚糖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其法定推荐食用量为 ≤15克/天(以阿拉伯木聚糖含量85g/100g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基于风险预防原则,该原料不适宜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在食品加工中,可作为面粉改良剂、稳定剂、增稠剂或乳化剂。具体参考添加量因食品类别而异:饮料中通常为 0.5~3 g/kg;烘焙食品中为 2~5 g/kg(或0.1%~2%);乳制品中为 1~4 g/kg;面粉改良添加量约为 1.0~3.0 g/100公斤面粉。具体用量需根据食品种类、配方工艺及相关国家食品法规标准确定。
饲料工业:在工业上可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参与饲料配方的配制。阿拉伯木聚糖属于非淀粉多糖(NSP),在日粮中通常需添加木聚糖酶进行降解,以提高饲料养分的消化利用率。以10000U/g酶活计算,每吨配合饲料中的建议添加量为 100~300克,浓缩料、预混料按比例添加。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动物种类、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确定。
在工业、日化和农业领域,阿拉伯木聚糖主要作为工业助剂、日化原料及农业调理材料使用。
日化与化妆品领域:在化妆品工业中,可作为增稠剂、柔软剂等组分参与整理液配制或护肤产品的配方研发。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化妆品的类型和配方要求进行调整。
工业领域:在造纸工业中,可作为纸浆漂白助剂、黏合剂或浆料纤维改性剂,参考添加量通常为 0.1%~2%;在石油开采中,可作为钻井液或压裂液助剂,参考添加量约为体系总量的 0.05%~0.2%;在化工及高分子材料领域,可作为生物可降解材料、粘结剂或成膜剂的原料,参考添加比例通常为 10%~30%。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确定。
农业领域:在农业上可作为土壤调理相关材料,参考添加量约为 0.1%~0.5%。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作物种类及生产工艺确定。
在医药、保健品及化工合成等领域,阿拉伯木聚糖主要作为生化原料、功能性食品基料或工业辅料参与生产加工。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阿拉伯木聚糖可作为膳食纤维来源参与膳食补充剂的配制。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终端产品的规格、配方及生产工艺确定。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以甘蔗渣、米糠、醋糟或小麦酒糟等为原料,经清洗、压榨、氢氧化钠提取、沉淀、纯化、干燥等工艺制成。在化工领域,其降解产物(如木糖、阿拉伯糖)可作为合成表面活性剂、乳化剂的基础原料。作为合成原料时,其投料比例需根据目标产物的化学计量比和反应步骤确定。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阿拉伯木聚糖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阿拉伯木聚糖作为工业原料、新食品原料或化妆品成分,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阿拉伯木聚糖在纯度、提取来源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该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结块。在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与强螯合剂、高价重金属离子复配,防止破坏分子分散状态。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