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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463-40-1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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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麻酸(Linolenic acid)是一类含有三个双键的十八碳不饱和脂肪酸,主要包括α-亚麻酸(ALA)和γ-亚麻酸(GLA)。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α-亚麻酸的CAS号统一登记为 463-40-1;γ-亚麻酸的CAS号统一登记为 506-26-3。两者的化学分子式均为 C??H??O?,相对分子质量约为 278.43。
在性状方面,纯品亚麻酸通常呈现为无色至淡黄色的透明油状液体,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在溶解性上,它不溶于水,但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为了改善其稳定性和应用便捷性,工业上也常将其加工成粉末或结晶形态(如α-亚麻酸粉)。在稳定性方面,该产品对热、光和氧气较为敏感,通常建议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在食品和饲料工业中,亚麻酸主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及动物营养补充原料参与生产加工。
食品工业: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及相关行业规范,亚麻酸可作为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饮料、烘焙食品、食用油及营养代餐粉等产品中。在食用植物油中,添加量一般为 0.5%~5%(以油重计);在固体饮料中,可添加 0.1%~0.5%(以成品计);在营养代餐粉中,建议用量为 1%~4%(以成品计);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按照相关标准适量添加,通常为 0.1%~0.5%。具体用量需根据食品种类、配方工艺及相关国家食品法规标准确定。
饲料工业:在工业上可作为动物饲料添加剂参与饲料配方的配制,用于调节饲料中的脂肪酸构成。在动物饲料中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 1%~6%(以饲料总质量计)。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动物种类、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确定。
在工业、日化和农业领域,亚麻酸主要作为日化原料、工业助剂及纺织整理剂使用。
日化与化妆品领域:在化妆品工业中,可作为油脂原料参与护肤、产品的配方研发,用于调节产品的质地和肤感。在日化产品中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 0.5%~2%(以配方总量计)。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化妆品的类型、剂型和配方要求进行调整。
工业领域:在化工领域,可作为化工中间体,用于合成脂肪酸衍生物(如酯类、表面活性剂),添加量通常为反应体系物料量的 1%~10%。在工业润滑剂调配中,添加量一般为 0.5%~3%(以基础油计);在生物柴油生产中,可作为可再生原料油,投加量一般占原料油总量的 10%~30%。在纺织行业中,可作为功能性整理剂或纤维油剂的组分,用于改善织物的柔软性、润滑性或疏水性。在纺织后整理工艺中,整理液中的亚麻酸浓度可控制在 0.2%~1.5%(对织物重);在纤维油剂中,添加量一般为 0.3%~1.5%(以油剂总量计)。
农业领域:在农业上暂无广泛公开的标准应用,主要作为生化研究试剂参与研发。
在医药、保健品及化工合成等领域,亚麻酸主要作为生化原料、有机合成前体或工业辅料参与生产加工。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亚麻酸是膳食补充剂及功能性食品中的常见原料。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终端产品的规格、配方及生产工艺确定。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特定植物油(如亚麻籽油、月见草油、黑加仑籽油等)的提取精炼,或通过基因工程植物(如转基因大豆)及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得。在化工领域,可作为有机合成反应的底物,参与特定化学结构的构建或制备涂料、油墨的助剂。作为合成原料时,其投料比例需根据目标产物的化学计量比和反应步骤确定。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亚麻酸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亚麻酸作为工业原料、食品营养强化剂或化妆品成分,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亚麻酸在产品形态(液态油、粉末或结晶)、来源(α-亚麻酸或γ-亚麻酸)及纯度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该产品对热、光和氧气较为敏感,易发生氧化变质。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处。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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