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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二钠厂家琥珀酸二钠生产厂家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9 /公斤
25-1000¥8 /公斤
≥1000¥7 /公斤
  • 产地:中国 琥珀酸二钠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20
  • 更新日期: 2026-10-20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CAS 150-90-3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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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贝素,学名琥珀酸二钠(Disodium Succinate),别名丁二酸钠、丁二酸二钠。其CAS号包括150-90-3(无水品)和6106-21-4(六水品),分子式为C?H?Na?O?·nH?O(n=6或0),相对分子质量约为162.05(无水物)和270.14(六水物)。在常温常压下,其外观通常表现为无色至白色结晶颗粒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无酸味,具有特殊的贝类鲜味,味觉阈值约为0.03%。该物质易溶于水(20℃时溶解度约为35 g/100mL),不溶于乙醇,在空气中性质稳定,不潮解。其水溶液呈弱碱性(pH值约为7~9),具有缓冲能力,且对热具有稳定性。六水物在120℃热风干燥下可完全脱水转化为无水物,无水物的鲜味强度约为结晶型的1.5倍。该物质需密封并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食品行业在食品领域,琥珀酸二钠是我国许可使用的一种有机酸类食品鲜味剂,主要作为调味剂、酸味剂和缓冲剂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及相关规定,其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需严格遵循法定限量:

  1. 调味料:法定最大使用量为20 g/kg。

  2. 酱油、蚝油:法定最大使用量为10.0 g/kg。 在实际工业应用中,其常见参考用量因具体食品类别及配方而异:

  3. 与谷氨酸钠(味精)配合使用:推荐添加量一般为谷氨酸钠用量的10%~15%,可产生鲜味相乘的效果。

  4. 水产制品、鱼糜制品、酱菜、香肠火腿: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01%~0.05%(即0.1~0.5 g/kg)。

  5. 方便面及方便食品调味料:参考添加量约为0.5%(即5.0 g/kg)。

  6. 清酒、合成清酒:参考添加量为0.01%~0.09%。

  7. 清凉饮料、糕点:参考添加量为0.02%~0.09%。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饲料行业在饲料行业,琥珀酸二钠可作为水产饲料或宠物罐头的风味增强剂使用,以提升饲料的适口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动物种类、产品规格及相关标准确定。

农业行业在农业领域,琥珀酸二钠并非主流的农业投入品。具体投料量需按有机合成反应计量与工艺要求进行。

工业、化工及合成领域在工业与化工领域,琥珀酸二钠主要作为化工原料、缓冲剂及加工助剂使用。在实际工业应用中,其常见参考用途及用量如下:

  1. 医药及有机合成:作为合成医药及其他有机合成原料的中间体,具体投料量需按有机合成反应计量与工艺要求进行。

  2. 工业制造:作为精密铸件、蓄电池、石油业及制造业的加工助剂,具体添加比例需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3. 烟草制品:可代替甘油作为烟丝的加香、防冻保湿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生产工艺确定。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发酵领域在发酵领域,琥珀酸二钠本身可作为体内三羧酸循环的中间代谢物参与生化研究。具体投料量需按发酵工艺规程要求进行。

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及衍生物领域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及衍生物领域,琥珀酸二钠可作为医药中间体、日化产品配方组分以及合成相关衍生物的原料。

  1. 医药与保健品工业:作为药用辅料或功能性配料,在工业生产中可用于制备特定的制剂原料成分(如作为医药原料的基料或填充剂),用于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

  2. 化妆品及日化工业:在个人护理行业中,可作为配方组分添加于洗面乳、美容霜、化妆水、洗发水、面膜等日化产品配方中。具体添加比例需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由于涉及医药、保健品等领域的法规限制,具体应用多侧重于原料研究、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琥珀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其质量规格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该物质正常食用量下可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不蓄积,但过量摄入可能引起胃肠不适;高浓度接触可能对皮肤、眼睛及产生刺激。上述用量均为行业常见参考范围或法定限量。实际应用需结合小试工艺验证,且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得将一般参考用量直接作为法定标准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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