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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稠剂广泛用于食品(如在调味酱、果酱、冰淇淋、罐头等中添加提高食品黏度或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 [1])、化妆品、洗涤剂、乳胶、印染、医药、橡胶、涂料等。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66829-29-6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级别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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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Sodium Starch Octenyl Succinate),别名纯胶、SSOS,CAS号为66829-29-6。由于它是淀粉与辛烯基琥珀酸酐经酯化反应制得的改性淀粉,其分子式通常表示为C??H??O?Na(C?H??O?)?。在常温常压下,其外观表现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毒、无臭、无异味。该物质具有亲水和亲油的双重特性,可溶于水,经预糊化处理后可在冷水中溶解,呈透明液体;在酸碱溶液中稳定性好。其酯化度(以琥珀酸酯计)通常为0.01%~0.09%,水分≤13%,pH值(10%水溶液)为4.0~7.0。该物质需密封并在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
食品行业在食品领域,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主要作为乳化剂、增稠剂、稳定剂及微胶囊壁材使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规定,其在各类食品中的法定最大使用量有严格限制:
婴儿配方食品: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作为DHA/ARA载体,最大使用量为50.0 g/kg(以即食食品计),粉状产品,液态产品按照稀释倍数折算。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作为乳化剂,最大使用量为1.0 g/kg,粉状产品,液态产品按照稀释倍数折算。
其他食品:除上述有明确限量的食品类别外,在其余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MP)。 在实际工业应用中,其常见参考用量因具体食品类别及工艺需求而异:
乳化香精和饮料乳剂:参考添加量一般为1.0%~13%,起乳化、稳固、增稠作用。
微胶囊制品:作为水包油型微囊化壁材(包埋香精油、维生素、色素等),参考添加量一般为2.0%~10.0%。
色拉调味油: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5.0%,起乳化、稳固、增稠作用。
饮料制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003%~0.05%,起增稠、稳固作用,增加口感。
焙烤食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05%~0.5%,起乳化、保湿、保鲜作用。
咖啡伴侣、粉末油脂及植脂末:参考添加量一般为1.5%~5.0%。
酸乳、色拉酱、甜品制品: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5.0%。
糖果:参考添加量一般为0.5%~3.0%。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饲料行业在饲料行业,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并非主流的饲料添加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动物种类、产品规格及相关标准确定。
农业行业在农业领域,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并非主流的农业投入品。具体投料量需按有机合成反应计量与工艺要求进行。
工业、化工及合成领域在工业与化工领域,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具有多种功能性用途:
造纸工业:作为纸浆强化剂、涂布剂,参考添加量需根据具体造纸工艺要求确定。
纺织工业:作为染色助剂,参考添加量需根据纺织品加工工艺要求确定。
塑料工业:作为添加剂,具体用量需根据塑料改性工艺要求确定。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发酵领域在发酵领域,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并非主流的发酵底物或营养因子。具体投料量需按发酵工艺规程要求进行。
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及衍生物领域在医药、保健品、化妆品、日化及衍生物领域,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可作为医药中间体、日化产品配方组分以及合成相关衍生物的原料。
医药与保健品工业:作为药用辅料(组分固定剂、成型剂、载体),用于制备片剂、胶囊等制剂,用于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
化妆品及日化工业:在个人护理行业中,可作为乳化剂、载体剂或粘度调节剂,添加于乳液、面霜、洗发水等日化产品配方中,参考添加量一般为配方总质量的1.0%~5.0%。 由于涉及医药、保健品等领域的法规限制,具体应用多侧重于原料研究、工业合成及生产加工环节。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委员会(JECFA)对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不作特殊规定。上述用量均为行业常见参考范围或法定限量。实际应用需结合小试工艺验证,且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得将一般参考用量直接作为法定标准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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