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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酒香精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70 /公斤
25-1000¥69 /公斤
≥1000¥68 /公斤
  • 产地:中国 五粮酒香精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6
  • 更新日期: 2026-10-16
产品详请
香型 其他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外观 粉末、液体、结晶
包装规格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有效物质含量 致电咨询
是否进口 否
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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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及行业规范,以下是关于五粮酒香精的详细信息:

一、基本标识信息

中文名称:五粮酒香精(又称五粮浓香型香精、多粮复合香香精)英文名称:Wuliang Liquor Essence / Multi-grain Strong-flavor Essence

五粮酒香精属于复配型食用香料,主要通过模拟五粮浓香型白酒(以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为原料)的特征风味调配而成。由于不同生产厂家的配方工艺、原料来源及风味侧重点存在差异,因此不存在统一固定的CAS号和单一分子式。其生产和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行业规范。

二、CAS号与分子式

五粮酒香精(复配混合物):无统一CAS号,无单一分子式。

核心特征成分示例(单一化合物有独立CAS号):

  • 己酸乙酯(浓香主体成分):CAS 123-66-0

  • 乙酸乙酯(清雅香成分):CAS 141-78-6

  • 丁酸(窖香协调成分):CAS 107-92-6

  • 四甲基吡嗪(陈香特征成分):CAS 1124-11-4

  • 苯乙醇(粮食发酵香成分):CAS 60-12-8

三、性状

  • 外观:通常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部分高浓度或特殊工艺产品可能呈淡黄色。

  • 气味:具有典型的多粮复合香气,窖香、陈香协调,粮香突出,无异味。

  • 溶解性:易溶于乙醇、丙二醇等有机溶剂,在水中溶解度视具体配方而定(部分水溶性产品经乳化处理)。

  • 储存条件: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远离火源及强氧化剂。

四、各行业用途、用法及用量

(一)食品工业

1. 主要用途用于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配制酒(如五粮风味露酒)的勾调与增香;也可用于发酵食品(如酒心糖果、五粮风味调味品)、休闲食品(如五粮香膨化食品、饼干)、预制食品(如酒香调味包)等,以调整或增强产品的多粮浓香型白酒风味。

2. 用法

  • 白酒/配制酒:直接添加于酒基中,与其他原料混合均匀;或在白酒勾调过程中按比例加入。

  • 食品/调味品:直接添加于食品配料或调味料中,通过搅拌、乳化等工艺确保分散均匀。

3. 用量与添加量

  • 法规原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需符合GB 2760中“食品用香料”通用规定。

  • 常见参考用量:通常添加量 ≤0.3%(质量分数)。

  • 液态法白酒场景:香料总用量一般不超过 0.5g/L。

  • 具体调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需根据产品风味需求及酒体风格进行小样试验确定。

(二)工业/化工领域

1. 主要用途

  • 日化产品:用于男士香氛香水、五粮香型空气清新剂、香薰精油等,作为气味调节成分。

  • 工艺品:用于五粮文化主题香薰蜡片、扩香石等。

  • 饲料添加剂:用于反刍动物饲料增香,改善适口性。

2. 用法与产品基料(如香水基底、蜡基、饲料载体)混合分散,确保均匀稳定,避免局部浓度过高。

3. 用量与添加量

  • 一般参考范围:0.1% ~ 1.5%。

  • 日化产品: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具体用量根据香型强度及基质相容性调整。

  • 饲料添加剂: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要求,具体用量根据动物种类及饲料配方调整。

(三)纺织行业

1. 主要用途用于部分纺织助剂(如织物柔软剂、芳香整理剂),调节纺织品气味,提升感官体验(如仿酒香型家纺产品、酒店布草香氛处理)。

2. 用法与助剂原料共混,通过乳化或搅拌工艺分散均匀,确保耐洗性或留香效果。

3. 用量与添加量

  • 常见参考用量:通常 ≤0.2%。

  • 合规要求:需符合纺织助剂环保标准(如OEKO-TEX? Standard 100),确保无皮肤刺激性及环境安全性。

(四)其他行业(医药、保健品、化妆品、农业、发酵、合成、衍生物)

  • 医药/保健品:目前未查询到五粮酒香精在医药或保健品中有明确的工业化应用或法定标准。若作为矫味剂研究,需遵循药品/保健食品相关法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 化妆品:目前未查询到五粮酒香精在化妆品(如护肤品、彩妆)中有明确应用。日化香精与化妆品香精法规体系不同,若开发相关产品,需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原料安全要求。

  • 农业:目前未查询到五粮酒香精在农业(如农药、植物生长调节)中有明确应用。

  • 发酵/合成/衍生物:五粮酒香精属于调配型香精,非发酵产物或单一合成中间体。其原料(如己酸乙酯、四甲基吡嗪等)可作为合成衍生物的起始原料,但“五粮酒香精”本身不作为合成原料使用。

五、重要合规与安全提示

  1. 标签规范:食品用五粮酒香精需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标签需标注“食品用香料”及主要成分。

  2. 宣传禁忌:不得宣称具有“陈酿”“老熟”“提升酒质”“与五粮液同款”等侵权或功能性描述;不得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3. 安全规范:

    • 非食品领域应用需确保香精不与产品主体成分发生化学反应。

    • 日化产品需确保无皮肤刺激性,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 白酒生产中严禁使用非食品用香料,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用量换算:不同产品规格(如纯度、溶剂体系)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可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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