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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其他原料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或企业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kg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保质期 | 722天 |
| 主要营养成分 | 葡糖五乙酸酯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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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糖五乙酸酯(Glucose pentaacetate),又称葡萄糖五乙酸酯,是一种重要的糖类衍生物,存在α型和β型两种异构体。以下是基于公开资料、行业标准及法规文件整理的该产品信息:
中文名称:葡糖五乙酸酯 / 葡萄糖五乙酸酯 / 五乙酰葡萄糖 英文名称:Glucose pentaacetate / α-D-Glucose pentaacetate / β-D-Glucose pentaacetate CAS号:604-68-2(α型);604-69-3(β型) 分子式:C??H??O?? 分子量:390.34 性状:常温下为白色至类白色、无气味的粉末或结晶。α型熔点约为109–113℃,β型熔点约为130–132℃。不溶于水,可溶于氯仿、甲醇等有机溶剂。需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接触强氧化剂。
在农业领域,葡糖五乙酸酯本身未作为农药活性成分、肥料主体养分或饲料营养添加剂直接登记或使用。其农业相关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间接场景:
植物生长调节剂原料葡糖五乙酸酯可作为合成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中间体原料,用于模拟植物脂质几丁寡糖信号转导,从而在实验室层面分裂和植物生长。
用法与用量:作为合成前体参与化学反应,不以原品形式直接添加至田间施用制剂中。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合规提示:未经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含葡糖五乙酸酯衍生物产品不得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销售或使用。工业级葡糖五乙酸酯原品不得直接用于农田。
农药制剂加工助剂与合成前体葡糖五乙酸酯可作为合成特定农药中间体或助剂的原料,参与农用化学品(如、化合物)的合成过程。
用法与用量:作为中间体参与化学合成,具体投料量依目标产物工艺而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若用于已登记农药制剂,其用量由该产品整体配方和登记标签决定,不可单独以葡糖五乙酸酯推算。
合规提示:所用助剂须符合NY/T 1860《农药助剂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系列标准要求。未经评估的葡糖五乙酸酯衍生物不得作为农药助剂使用。
综上,在农业行业中,葡糖五乙酸酯不作为独立农业投入品(如叶面肥、土壤调理剂、种子处理剂)直接施用。任何将其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或直接喷施物的表述均缺乏法规依据。
用途:作为重要的医药合成中间体,广泛用于合成抗生素、、药物、甾醇糖苷毒素及薯蓣皂苷等药物活性成分。此外,β-D-葡萄糖五乙酸酯在生化研究中可用于刺激大鼠胰岛释放。不作为活性药物成分直接使用。
合规提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按规范使用,用量由制剂合成工艺或实验设计决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涉及或人体宣称。
用途:作为人工合成调味剂和增香剂、食品加工助剂,为食品提供特定风味;同时具有一定的抗氧化作用,可用于延长食品保质期。
用法与用量:在驻留类产品中,历史使用量为4.2%。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合规提示:具体用量需根据食品配方和工艺需求确定,需符合相关食品接触材料标准。
用途:作为有机合成试剂,参与糖类化合物的保护与修饰反应。在工业领域,可作为纤维树脂和合成树脂的增塑剂、乙醇变性剂、纸张渗透与上光剂、高温洗涤剂漂白活化剂以及木材乙酰化处理剂。
用法与用量:作为增塑剂时,直接添加至树脂配方中,通过搅拌或熔融共混工艺使其均匀分散;作为乙醇变性剂时,与其他原料混合均匀。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作为乳化稳定剂,提升化妆品、洗涤剂等产品的稳定性和乳化效果;同时可作为香气成分,为产品提供特定香味。
用法与用量:具体用量根据产品的具体配方和工艺需求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产品规格差异:市售葡糖五乙酸酯有试剂级、工业级等之分,纯度、异构体比例及杂质含量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严禁跨级别使用。
储存条件:密封、避光、常温干燥保存。避免接触强氧化剂及高温环境。
法规合规:在农药、食品、化妆品等受监管领域,仅可使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合规产品。工业级葡糖五乙酸酯不得直接用于上述领域的终端产品。超范围使用属违规行为。
安全注意: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危险类别码:36/38),操作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及护目镜,避免吸入粉尘。废弃处置应按化学品管理规范执行。
宣传合规:不得宣称“促进作物生长”“高效杀菌”“抗病促生”等未经登记或批准的;不得使用“纯度”“助剂”等极限词。关于性能的描述于物理化学性质或已批准用途范围内的客观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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