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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其他原料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或企业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kg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保质期 | 722天 |
| 主要营养成分 | 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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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Di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Acetate,简称DCAC),又名乙酸二甘醇单乙醚酯、乙基卡必醇醋酸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酯类溶剂。以下是基于公开资料、行业标准及法规文件整理的该产品信息:
中文名称: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 二乙二醇单乙醚乙酸酯 英文名称:Di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Acetate / Carbitol Acetate CAS号:112-15-2 分子式:C?H??O? 分子量:176.21 性状: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温和的酯类气味。熔点约为-61.7℃,沸点约为217.4℃(沸程205.0-221.0℃),密度约为0.985 g/cm3(20℃)。能与水、乙醇、乙醚、丙酮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本品属可燃液体,需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远离火种、热源及强氧化剂。
在农业领域,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DCAC)本身不作为农药活性成分或肥料直接施用,其应用主要体现在农业投入品(如农药制剂、农用薄膜及覆盖材料)的加工环节:
农药制剂加工溶剂DCAC可作为农药制剂(如乳油、悬浮剂等)的优良溶剂。其强广谱溶解力能够有效溶解极性污渍(如油脂、树脂、胶黏剂)及部分非极性污渍(如矿物油、润滑脂),帮助溶解难溶性药物成分,提高制剂的物理稳定性,使混悬剂或乳剂中的药物颗粒或液滴均匀分散。
用法与用量:作为配方溶剂或助剂组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农用覆盖材料加工助剂在农用纺织品(如防虫网、遮阳网等)或农用塑料薄膜的加工与后处理工艺中,DCAC可作为溶剂或增塑剂辅助溶剂,帮助溶解树脂、颜料等成分,改善材料的流平性、光泽度及成膜附着性。
用法与用量:作为配方溶剂或助剂组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综上,在农业行业中,DCAC不作为独立的农业投入品(如叶面肥、土壤调理剂、种子处理剂)直接施用。任何将其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或直接喷施物的表述均缺乏法规依据。
用途:作为涂料的高沸点溶剂,DCAC能有效改善涂料的流平性、光泽度和干燥性能。常用于汽车漆、木器漆、工业涂料、硝基纤维素漆及天然漆等产品中,帮助涂料更好地成膜和附着;在油墨配方中,可提升油墨的溶解性、转移性和干燥速度,使印刷效果更清晰、色彩更鲜艳,适用于凹版印刷油墨、丝网印刷油墨等。
用法与用量:作为配方溶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由于其良好的溶解性能,DCAC可作为清洗剂的成分之一,用于清洗金属、电子元件表面的油污、树脂等污垢。其慢挥发特性可使溶剂长时间附着于污渍表面,充分渗透溶解,避免因快速干涸导致的二次残留。
用法与用量:作为清洗剂配方组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DCAC可用于制备香料、医药中间体等产品。在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中,可作为溶剂溶解香料、染料,提升产品稳定性与均匀性。
合规提示:药品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按规范使用,用量由制剂工艺决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涉及或人体宣称。
塑料与橡胶:在塑料加工中用作增塑剂的辅助溶剂。
化工合成: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参与相关化合物的合成过程。 上述领域均无统一添加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产品规格差异:市售DCAC有工业级、医药级、化妆品级之分,纯度(如≥99.0%)及水分、酸度等杂质含量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严禁跨级别使用。
储存条件:密封、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储存温度宜≤30℃。必须与强氧化剂、酸类、碱类物料分区隔离,远离火种、热源。本品遇明火、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
法规合规:在农药、医药、化妆品等受监管领域,仅可使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合规产品。工业级DCAC不得用于医药及化妆品领域。超范围使用属违规行为。
安全注意:DCAC属可燃液体,其急性毒性(LD50,大鼠经口)约为3000-5000mg/kg,长期接触对皮肤、黏膜的刺激性小,但吸入、口服或经仍对身体有害。操作时应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及防毒面具,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废弃处置应按化学品管理规范执行。
宣传合规:不得宣称“促进作物生长”“高效杀菌”“抗病促生”等未经登记或批准的;不得使用“纯度”“溶剂”等极限词。关于性能的描述于物理化学性质或已批准用途范围内的客观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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