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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其他原料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或企业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kg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保质期 | 722天 |
| 主要营养成分 | 肉桂醇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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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桂醇(Cinnamyl alcohol),又名桂皮醇、苯丙烯醇,是一种重要的芳香族不饱和醇类化合物。以下是基于公开资料、行业标准及法规文件整理的该产品信息:
中文名称:肉桂醇 / 桂皮醇 / 苯丙烯醇 英文名称:Cinnamyl alcohol / Cinnamic alcohol CAS号:104-54-1 分子式:C?H??O 分子量:134.18 性状:常温下,其反式异构体呈无色或微黄色长型细小针状结晶,顺式异构体为液体。具有类似风信子与膏香的柔和香气,并带有甜味。熔点约为30–35℃,沸点约为250℃,闪点约为126℃。易溶于乙醇、乙醚、丙二醇和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微溶于水,难溶于石油醚,不溶于甘油。对空气和光敏感,久置空气中易逐渐氧化。需密封、避光、阴凉干燥保存。
在农业领域,肉桂醇具有明确的农业应用价值,主要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感官添加剂及兼具杀虫杀菌作用的物质:
植物生长调节剂肉桂醇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提升。
用法与用量:常见参考用量为100–500 mg/L。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饲料感官添加剂在饲料行业中,肉桂醇可作为感官添加剂或调味化合物,用于提高动物食欲和消化吸收能力,。
法规依据与用量限制:欧盟已批准其作为除海洋动物外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推荐用量为每吨饲料添加0.1–0.2克。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杀虫与杀菌作用肉桂醇兼具杀虫、杀菌作用,可提高植物,改善农产品品质。
用法与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肉桂醇是我国GB 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于配制草莓、柠檬、杏、桃、树莓、李等水果型食用香精以及白兰地酒用香精。在日化香精中,常作为定香剂和修饰剂,与苯乙醛共用调制洋水仙、玫瑰等花香型香精。
法规依据与用量限制:依据FEMA(美国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标准及GB 2760,其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mg/kg)为:口香糖720;烘烤食品33;糖果17;软饮料8.8;冷饮8.7;酒类5.0。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用途:作为香料和定香剂,用于化妆品、香皂香精中,提供持久优雅的香气。
用法与用量:在护肤品配方中,建议添加量控制在1%以内。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合规提示:肉桂醇与皮肤接触可能引起致敏反应,对香水过敏的人群应避免使用。操作时应避免皮肤接触,若不慎入眼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用途:作为重要的医药合成中间体,肉桂醇可用来制备肉桂基氯,进而合成血管收缩拮抗剂(如脑益嗪、二盐酸氟桂利嗪)、抗病源性微生物药(如萘替芬)和物(如托瑞米芬)。不作为活性药物直接使用。
合规提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按规范使用,用量由制剂合成工艺或实验设计决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涉及或人体宣称。
塑料与橡胶工业:作为溶剂改善PVC、PE等塑料制品的流动性,或作为脱模剂提高橡胶制品的脱模效率。添加量通常为配方总量的0.5%–3%。
涂料与油墨工业:用于调节干燥速度及流动性,或作为定香剂延长油漆香气留存时间。添加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1%–5%。
纺织行业:作为纤维整理助剂,改善天然纤维及合成纤维的吸湿性及抗静电性能。浸轧液浓度通常为1%–3%(质量分数);在织物印花中提高染料渗透性及色牢度,添加量为印花浆总量的0.1%–0.5%。 上述领域均无统一添加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产品规格差异:市售肉桂醇有食品级、医药级、工业级之分,纯度(如≥98%、≥99%)、异构体比例及杂质含量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严禁跨级别使用。
储存条件:密封、避光、阴凉干燥保存,远离火源。避免接触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及高温环境。长期储存应注意防止其氧化变质。
法规合规:在农药、食品、化妆品、医药等受监管领域,仅可使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合规产品。工业级肉桂醇不得用于食品、化妆品及医药领域。超范围使用属违规行为。
安全注意:肉桂醇吞食有害,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与皮肤接触可能致敏。操作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及护目镜,避免吸入粉尘或接触皮肤。废弃处置应按化学品管理规范执行。
宣传合规:不得宣称“促进作物生长”“高效杀菌”“抗病促生”等未经登记或批准的;不得使用“纯度”“助剂”等极限词。关于性能的描述于物理化学性质或已批准用途范围内的客观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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