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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其他原料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或企业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kg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保质期 | 722天 |
| 主要营养成分 | 氢化油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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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化油(Hydrogenated Oil)并非单一化合物,而是指植物油或动物脂肪在催化剂作用下经加氢反应制得的饱和或部分饱和甘油三酯混合物。其性质、用途及合规要求高度依赖于原料来源、氢化程度及最终产品规格。以下信息基于公开资料、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整理:
中文名称:氢化油 / 硬化油 英文名称:Hydrogenated Oil / Hardened Oil CAS号:无统一CAS号。因原料(如大豆油、棕榈油、棉籽油等)和氢化程度不同,每种具体产品有独立CAS登记号。例如:氢化大豆油CAS 8013-07-8;氢化棕榈油CAS 68514-74-9;完全氢化菜籽油CAS 97281-48-6等。使用时必须依据实际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确认具体CAS号。 分子式:无固定分子式。为甘油三酯混合物,通式可表示为C?H?(OCOR)?,其中R基团的碳链长度、饱和度及异构体比例随原料与工艺变化。 性状:白色至淡黄色固体或半固体,无味或微有油脂气味。熔点范围宽(30–70℃不等),取决于氢化程度。不溶于水,溶于乙醚、氯仿、热乙醇等有机溶剂。碘值反映不饱和度:完全氢化油碘值≤5 g I?/100g,部分氢化油碘值通常在40–80 g I?/100g之间。需密封、避光、常温干燥保存,避免高温氧化。
在农业领域,氢化油不作为农药活性成分、肥料养分或饲料营养添加剂直接使用。其农业相关应用于以下两个间接场景,且均受严格法规约束:
农药制剂中的惰性组分或助剂原料氢化油或其衍生物(如氢化油脂肪酸酯、皂类)可作为乳化剂、润湿剂、展着剂或载体油的合成前体,用于配制乳油、悬浮剂、水分散粒剂等剂型,以改善药液物理性能。
用法与用量:作为中间体参与助剂合成,不以原品形式直接添加至田间施用制剂中。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若用于已登记农药制剂,其用量由该产品整体配方和登记标签决定,不可单独以氢化油推算。
合规提示:所用助剂须符合NY/T 1860《农药助剂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系列标准要求。未经评估的氢化油或其衍生物不得作为农药助剂使用。工业级氢化油不得直接用于农田。
缓释肥料包膜材料的组分高熔点完全氢化油可作为包膜树脂的改性组分或临时阻隔层,用于包裹尿素、复合肥颗粒,调节养分释放速率。
用法与用量:作为包膜材料组分之一,投料比例依目标释放曲线、膜厚及工艺而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合规提示:包膜肥料产品须符合GB/T 23348《缓释肥料》或HG/T 4215《控释肥料》等技术要求,包膜材料安全性需经环境风险评估。
综上,在农业行业中,氢化油不作为独立农业投入品直接施用。任何将其作为叶面肥、土壤调理剂、种子处理剂或直接喷施物的表述均缺乏法规依据。
用途:作为起酥油、人造奶油、代可可脂、煎炸油等的原料,提供塑性、稳定性和口感。
法规依据与限量:列入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加工助剂”及“食用油脂制品”类别。作为加工助剂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作为终产品配料时,应符合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对反式脂肪酸、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的要求。特别强调:部分氢化油可能含反式脂肪酸,我国虽未全面禁用,但鼓励减少使用,且终产品须如实标示反式脂肪含量。
用量说明: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食品类别、工艺条件及产品定位下的使用比例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作为剂、增稠剂、乳化稳定剂或蜡基替代品,用于膏霜、唇膏、发蜡、肥皂等产品。
用法与用量: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有收录,INCI名依原料来源而定(如Hydrogenated Soybean Oil)。添加量依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及desired质地而定。常见参考用量一般在1%–20%之间,但不同配方差异较大。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合规提示:所用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金属、微生物、反式脂肪酸等指标需达标。
用途:作为药用辅料,用于软膏基质、栓剂、片剂包衣或缓释制剂的脂质载体。不作为活性药物成分。
合规提示:药品生产企业按GMP规范使用,用量由制剂工艺决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涉及或人体宣称。
蜡烛制造:作为硬质蜡组分提高熔点和硬度;
橡胶加工:作为软化剂或脱模剂;
纺织助剂:用于柔软整理或防水处理。 上述领域均无统一添加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产品特异性极强:“氢化油”是类别统称,不同原料、氢化程度的产品在熔点、碘值、反式脂肪含量、合规状态上差异巨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采购或使用前务必核实具体产品名称、CAS号及技术规格。
反式脂肪酸管控:部分氢化油可能含反式脂肪酸。在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应优先选用完全氢化油或低反式脂肪产品,并关注法规动态。
储存条件:密封、避光、常温干燥保存。避免高温熔融后反复凝固导致晶型劣变或氧化酸败。
法规合规:在农药、饲料、食品、化妆品等受监管领域,仅可使用符合相应标准的合规产品。工业级氢化油不得用于上述领域。超范围使用属违规行为。
安全注意:本品毒性低,但高温操作时需防;粉尘或烟雾可能刺激,建议通风操作。废弃处置按一般化学品规范执行。
宣传合规:不得宣称“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产量”“抗病防虫”等未经登记验证的农业;不得使用“纯度”“载体”等极限词。关于性能的描述于物理化学性质或已批准用途范围内的客观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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