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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 生产厂家 |
| 检测方法 | 国家标准GB |
| 售卖方式 | 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规格 | 现货 |
| 保质期 | 722天 |
| 包装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用途 | 提取物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提取来源 | 蟹黄粉厂家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成分 | 蟹黄粉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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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黄粉”在行业中通常指代两类产品:一类是以螃蟹为原料经酶解、干燥制成的天然蟹黄粉;另一类是以香料、核苷酸等调配而成的蟹黄风味香精粉(合成/调配型)。两者在成分、用途及添加量上存在差异,以下分别说明。
CAS号:
天然蟹黄粉:属于复杂的天然动物源性混合物,暂无统一的专属单一CAS号。
蟹黄风味香精粉:属于多种香料及载体的复配混合物,无单一固定CAS号。其核心特征成分可能包括:2-甲基-3-呋硫醇(137081-02-6)、二甲基硫醚(75-18-3)、呈味核苷酸二钠(4691-65-0)等。具体应以产品检测报告(COA)及原料来源为准。
分子式:
天然蟹黄粉:无单一固定分子式。主要含蛋白质、脂质、矿物质及呈味氨基酸等。
蟹黄风味香精粉:无单一固定分子式。其风味物质多为含硫杂环化合物、酯类、醛类及核苷酸类。
性状:
天然蟹黄粉:通常呈棕褐色至深棕色粉末,具有浓郁的蟹黄鲜香及脂香,微咸,无异味。
蟹黄风味香精粉:通常呈浅黄色至橙黄色或棕褐色粉末,具有浓郁的蟹黄特征香气,香气逼真度高或具有特定风味指向。
溶解性:两者均具有较好的水分散性,可直接干混或溶于冷水/温水中。
合规说明:
天然蟹黄粉:作为水产制品或普通食品原料使用,需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蟹黄风味香精粉:作为食品用香精使用,必须严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4)及相关法规。2026年新实施的GB 30616-2024强制要求粉末香精标注载体类型(如麦芽糊精、改性淀粉)、水分含量(≤5.0%)及菌落总数(≤1000 CFU/g)等指标。
用途:
天然蟹黄粉:用于**蟹黄酱、蟹黄包、蟹黄面、速食汤品、海鲜粥料包、休闲零食(如蟹黄瓜子、蟹黄蚕豆)**等,提供真实的蟹黄风味、色泽及营养。
蟹黄风味香精粉:用于**方便面调料包、膨化食品(蟹黄薯片、蟹黄锅巴)、速冻食品、调味汁、植物基海鲜仿制品(素蟹黄)**等,用于模拟蟹黄特征风味、增香、增色及降低成本。
用量与添加量:
通用参考范围:按成品总重计,一般使用量为 0.01%~0.5%。
膨化/高温油炸零食(蟹黄酥、蟹黄薯片):按调味粉或成品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1%~0.3%。需选用热稳定性>85%、抗油脂氧化的型号,经180℃油炸后保留率应达85%以上。
方便面/自热米饭调料包:按粉包或酱包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1%~0.3%。需耐121℃蒸汽灭菌,且在pH 4.0–5.5下风味不水解。
速冻食品(蟹黄包、饺子):按馅料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5%~0.3%。
休闲零食(瓜子、薯片、鱼豆腐):按撒粉或调味粉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3%~0.2%。
速食汤品:按料包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2%~0.15%。
植物基海鲜仿制品(素蟹黄):按产品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1%~0.4%,需配合呈味核苷酸(IMP+GMP)强化鲜味协同。
蟹黄酱/调味汁:按产品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5%~20%,具体视产品定位及成本而定。
速冻食品(蟹黄包/烧麦):按馅料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3%~10%。
休闲零食/膨化食品:按撒粉或调味粉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1%~5%。
速食汤品/粥料:按料包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2%~8%。
天然蟹黄粉:
蟹黄风味香精粉:
用法:可直接与其他粉体原料干混,或在配料混合阶段加入;液体香精可溶于油相或水相后加入。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风味需求、载体类型、工艺温度及成本要求调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用途:
个人清洁用品:用于洗发水、洗手液、沐浴露等,提供独特的海鲜/蟹黄概念香气或作为香味修饰。
家居清洁:用于厨房清洁剂、洗洁精,利用其香气掩盖腥味或提供清新感。
护肤品:极少数情况下作为概念性添加或香味修饰,需严格控制用量及安全性。
用量与添加量:
个人清洁用品(洗发水、洗手液):按配方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1%~0.05%。
家居清洁用品:按配方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2%~0.1%。
护肤品:按配方总重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05%~0.03%,需进行皮肤刺激性及致敏性测试。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配方体系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
纺织行业:用于衣物柔顺剂、织物整理剂、香氛家纺产品等加香,赋予织物特殊香气。
饲料行业:目前未查询到蟹黄粉在饲料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水产饲料中可能使用鱼粉或虾粉,但蟹黄粉因成本及风味特性,应用极少。
农业/医药/保健品/发酵/合成:目前未查询到蟹黄粉在这些领域的常规应用资料。天然蟹黄粉虽含营养,但作为保健品原料需经过严格的提取、纯化及注册审批,普通蟹黄粉不可直接宣称。
用量与添加量:
纺织加香:按整理剂或助剂总量计,常见参考添加量为 0.05%~0.3%;或按织物重量计,喷洒法稀释比例1:30~1:70,每平方米喷洒0.01~0.07毫升;浸泡法添加量0.04%~0.25%,浸泡10~20分钟。
其他行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蟹黄粉(含天然及香精)的规格因原料来源、加工工艺(酶解、美拉德反应、微胶囊包埋)、载体类型及有效成分含量(如核苷酸、特征香气成分)不同而存在差异。
安全与合规提示:
合规应用:所有涉及该产品的应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食品级产品必须符合GB 30616-2024及GB 2760要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工业级或日化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加工。在医药、保健品等领域,具体用量必须以批准的配方或工艺规程为准,不得自行推算。严禁宣称任何。
载体与过敏原:蟹黄风味香精粉常以麦芽糊精、改性淀粉、乳糖等为载体。采购及使用前必须明确载体类型,避免对人群、乳糖不耐受者或麸质过敏者造成健康风险。
储存要求:需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高温高湿环境导致产品吸潮结块、香气挥发或微生物超标。开袋后建议30天内用完,或充氮保存。
规格差异与避坑:
警惕“高倍浓缩”陷阱:部分供应商标称“1:500稀释比”,可能以廉价硫化物冒充蟹黄特征组分,遇热迅速挥发。建议索取GC-MS检测报告,核对2-甲基-3-呋硫醇、二甲基硫醚等标志性峰面积占比。
批次一致性:要求供应商提供连续3批次的色度、水分、菌落总数及香气强度检测报告,确保批次间稳定性。
热稳定性:用于高温工艺(油炸、烘烤)时,必须确认产品的热保留率数据,避免香气损失。
健康提示:
不能替代药物:蟹黄粉属于食品原料或香精,不得宣称预防、功能,不可替代药物。
过敏风险:对甲壳类/螃蟹过敏者严禁食用含蟹黄粉的产品。
特殊人群: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谨慎食用含香精的食品,优先选择天然原料或无添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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