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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号 | 生产厂家 |
| 检测方法 | 国家标准GB |
| 售卖方式 | 包装 |
| 外观 |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
| 规格 | 现货 |
| 保质期 | 722天 |
| 包装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用途 | 提取物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提取来源 | 石松提取物厂家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主要成分 | 石松提取物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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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松提取物是从石松科植物石松属(Lycopodium spp.)全草或孢子等部位提取的复杂混合物,常见来源包括石松(Lycopodium japonicum)、垂穗石松(Lycopodium cernuum)等多种物种,因此?不存在统一的CAS号和单一分子式?。提取物中已知的代表性单体成分包括:石杉碱甲(huperzine A)CAS号为102518-79-6,分子式为C??H??N?O,是提取物中较为受关注的一种生物碱;此外还含有石松碱(lycopodine)CAS号为483-09-8,分子式为C??H??NO、石松灵碱(clavolonine)、α-洋葱碱(α-onocerin)、脂肪酸、黄酮类、三萜类、多糖、有机酸等多种组分。石松孢子粉作为另一种常见加工形态,其主要成分以油脂和多糖为主,与全草提取物在成分组成上存在明显差异。
其性状因提取部位和工艺不同而有所区别。全草提取物通常为?深绿色至棕褐色精细粉末?,带有植物特有的草本气味,具有一定引湿性,水溶型产品可在水中形成悬浮液或胶体溶液,醇溶型产品可溶于乙醇等有机溶剂。石松孢子粉则一般为?浅黄色至金黄色粉末?,质地较轻、流动性好,含有较高比例的油脂成分,有轻微油脂气味。常规产品需密封、避光、于阴凉干燥处保存,保质期一般为24个月。
食品行业
用途方面,石松属植物在我国并非传统食用原料,目前未查询到石松提取物被列入我国《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或相关食品原料公告的公开信息。石松全草提取物因含有石杉碱甲等生物碱类成分,在食品领域的使用需特别关注相关安全性和法规限制。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石松孢子粉作为一种特殊食用原料有少量使用记录,但在我国境内使用需确认其法规准入状态,需符合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用法上,若在允许使用的食品品类中添加,可将提取物粉末与其他食品原料混合均匀,液体提取物可先与少量水或食用乙醇预溶后再加入配方体系,高温加工场景建议在降温阶段添加。
用量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尚未针对石松提取物制定统一的食品使用标准和法定添加限量,目前未查询到可公开引用的国家标准用量,实际生产中是否可以使用及使用多少,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食品品类的法规要求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及法规要求进行调整,建议在使用前咨询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技术评估机构。
饲料行业
用途方面,石松提取物在饲料行业中的应用需符合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目录要求。目前未查询到石松提取物被明确列入我国《饲料原料目录》或《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公开信息。石松孢子粉在部分地区有作为饲料添加剂原料探索性使用的记录,但需以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为准。
用法上,若允许使用,需先将提取物与麸皮、玉米粉等载体预混制成预混剂,再逐步扩大比例混入全价配合饲料中,不可直接大量添加至饲料体系。
用量方面,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动物品种、生长阶段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使用前需确认所用产品已纳入我国允许使用的饲料原料或添加剂目录,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保健品行业
用途方面,石杉碱甲作为石松提取物中的代表性单体成分,在部分国家和地区有作为膳食补充剂原料用于认知功能相关方向的产品中的记录。在我国,以石松提取物或石杉碱甲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需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备案或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需按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程序进行申报。需注意的是,本部分仅从原料生产加工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
用法上,可将提取物与允许使用的辅料混合后,制成片剂、硬胶囊、粉剂、口服液、颗粒剂等合规剂型,生产工艺需符合《中国药典》四部制剂通则的相关要求。
用量方面,公开资料中的常见参考用量因产品规格、剂型和配方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一般以提取物中石杉碱甲含量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具体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资料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产品需标注明确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
医药行业
石松提取物及其单体成分石杉碱甲在医药领域作为重要的研究原料和生产原料使用。石杉碱甲已有相关药品标准收载,可用于药品生产加工。需注意的是,本内容仅从原料研究、工业提取和生产加工角度进行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提取物及单体成分需符合相关药品标准或地方药材标准的质量要求。
用法上,在药品生产加工环节,可按相关药品标准或生产工艺规程进行提取、浓缩、纯化、干燥等加工操作,也可直接以石杉碱甲单体作为原料药或中间体投入药品生产线。
用量方面,具体投料量需根据药品标准、生产工艺规程及处方量确定,不同剂型、不同处方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工业行业
用途方面,石松提取物可作为天然植物源成分用于部分工业产品的研发。石松孢子粉因含有较高比例的油脂成分,在工业领域有作为脱模剂原料、精密铸造辅助材料等的应用记录;全草提取物可作为天然香料原料来源之一用于调配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工业香精,也可作为天然着色辅助成分用于部分轻工制品的研发配方中。
用法上,作为脱模剂原料时可直接使用或与其他工业辅料混合;作为香精香料原料时可与其他香料成分按配方比例混合调配;作为工业助剂时可先与其他工业原料充分混合分散。
用量方面,脱模剂应用场景中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产品总质量的1%~10%,香精香料调配场景中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香精总质量的0.1%~5%。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建议通过小试实验确定最终适配用量。
农业行业
用途方面,相关研究中石松提取物可作为植物源成分用于部分植物保护相关产品的研发,也可作为微量营养成分添加至部分动物养殖的日粮中,相关应用需符合我国饲料及农药管理相关法规要求。
用法上,作为植物保护相关成分时可按比例稀释后喷施;作为饲料成分时需与其他饲料原料充分混合均匀后投喂,不可直接大量单独饲喂。
用量方面,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作物、养殖动物品种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化妆品与日化行业
用途方面,石松提取物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需确认法规准入状态。目前未查询到石松提取物被明确列入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开信息,因此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中使用前需确认其法规准入状态。若已被纳入相关目录或通过安全评估,可用于护肤产品、洗护产品等品类。
用法上,建议在生产过程中体系温度降至60℃以下时加入提取物,搅拌至完全分散溶解,避免高温破坏生物碱、多糖等活性成分。
用量方面,若允许使用,普通护肤类产品中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为0.05%~1%。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若超出允许使用范围,需按《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完成安全评估。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发酵行业
用途方面,可作为生物源微量营养成分添加至部分微生物发酵培养基的研发中,为菌株提供多糖、有机酸、氨基酸等营养物质,辅助优化部分发酵产物的合成效率。
用法上,在培养基配制阶段将提取物加入体系,灭菌后接入菌种进行发酵培养。
用量方面,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不同菌种、发酵工艺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建议通过摇瓶小试确定适配添加量。
合成与衍生物领域
用途方面,提取物中的石杉碱甲、石松碱、脂肪酸、三萜类等单体成分可作为合成反应的起始原料或中间体,用于制备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生化试剂、天然香料等衍生物,也可作为反应助剂优化部分有机合成的反应条件。石杉碱甲本身已是药物合成中的重要中间体,可进一步经化学修饰制备新型化合物。
用法上,根据具体合成反应的工艺要求,将提取物或分离得到的单体成分投入反应体系,与其他反应原料按工艺步骤混合反应。
用量方面,不同合成反应的原料配比差异极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需通过实验优化反应参数确定最终投料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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