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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提取物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30 /公斤
25-1000¥29 /公斤
≥1000¥28 /公斤
  • 产地:中国 酵母提取物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14
  • 更新日期: 2026-10-16
产品详请
货号 生产厂家
检测方法 国家标准GB
售卖方式 包装
外观 粉末至结晶或液体
规格 现货
保质期 722天
包装 25公斤包装
主要用途 提取物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提取来源 酵母提取物厂家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主要成分 酵母提取物厂家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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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提取物(Yeast Extract,又称酵母抽提物、酵母浸出物、酵母浸粉/酵母浸膏)是酿酒酵母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面包酵母、啤酒酵母或产朊假丝酵母等食用酵母经自溶、酶解、分离细胞壁、浓缩、干燥得到的微生物源多组分混合物,主要含游离氨基酸、小肽、寡肽、5′-肌苷酸/5′-鸟苷酸等核苷酸、B 族维生素、可溶性多糖(葡聚糖、甘露聚糖)、有机酸盐、矿物质。不是单一化合物,因此无统一单一 CAS 号和分子式。

商业/试剂目录常用占位 CAS:

  • 酵母提取物整体:8013-01-2;另有 68876-77-7、69090-80-8、97617-65-1 等作同义/商业登记。

  • 5′-肌苷酸二钠(IMP-Na?):4691-65-0,C??H??N?Na?O?P·xH?O。

  • 5′-鸟苷酸二钠(GMP-Na?):5550-12-9,C??H??N?Na?O?P·xH?O。

  • L-谷氨酸:56-86-0,C?H?NO?。

  • 酵母β-葡聚糖:(C?H??O?)?。
    不能把 8013-01-2 / C?H?NO? 写成“酵母提取物纯物质 CAS/分子式”。

一、基础信息

  • CAS号:多组分混合物无统一单一 CAS;商业泛号 8013-01-2 / 68876-77-7。

  • 分子式:无固定单一分子式;氨基酸、小肽、核苷酸、多糖混合物;多糖通式 (C?H??O?)?。

  • 性状:浅黄—棕黄—棕褐粉末、颗粒、膏体或液体;具酵母鲜香、醇厚底味,部分风味化产品带肉香/蔬菜香/海鲜香;干粉易吸潮结块,膏体含水约 20%–30%,液体为棕黄浑浊液;易溶于水,不溶或难溶于乙醇/乙醚/氯仿;2%–5% 水溶液 pH 约 5.0–7.5(依工艺和脱盐程度而异);常规食品加工温度较稳定,但长时间强酸强碱、>100 ℃ 久煮会肽段降解、核苷酸变化、美拉德加深变褐;避光、密封、粉状 ≤25 ℃/RH≤60%,膏液常 2–8 ℃ 冷藏。控水分、总氮(干基常 ≥5%–11%)、氨基酸态氮(常 ≥2.0%–3.0%)、蛋白质、NaCl、总核苷酸、谷氨酸、灰分、重金属、砷、铅、镉、汞、农残、微生物、致病菌、基原酵母种、是否含麸质/过敏原声明。

  • 常见规格:酵母浸粉(试剂/发酵级)、酵母抽提物粉、高核苷酸型、高蛋白型、低钠型、风味化美拉德型、酵母浸膏(膏状)、液体酵母抽提物。

  • 标准与法规口径:GB/T 23530《酵母抽提物》、GB/T 20886.2《酵母加工制品 第2部分:酵母抽提物》是产品标准;GB 2760 里“酵母类制品 16.04”是食品类别/酵母制品口径,酵母抽提物通常按食品配料/酵母类制品管理,不是 GB 2760 里的“食品添加剂(增味剂)”条目;终产品仍须符合 GB 2762 污染物、微生物、标签、过敏原和具体食品产品标准。科普资料称其作为酵母类制品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是否允许进入某类食品仍以产品标准、配料属性和监管口径为准。

二、食品领域

酵母提取物是鲜味/醇厚味配料,不是防腐剂、不是增稠主剂、不是营养强化剂(除非另行符合营养强化剂规则)。

常见参考用量(以干基计、占终产品总质量;不同资料区间有重叠,不是国标强制量):

  • 酱油、蚝油、调味酱:0.2%–2.0%(部分酱基 0.5%–2.0%)。

  • 鸡精、鸡粉、复合调味料:0.5%–4.0%(部分资料 1.0%–3.0%)。

  • 方便面/速食汤料包:0.5%–4.0%;速食汤粉/汤块有资料给到 1.0%–6.0%。

  • 火锅底料、餐饮汤底:0.2%–5.0%。

  • 肉制品(灌肠、酱卤、火腿、腌制注射):0.1%–0.5% 常见,腌制/注射液 0.3%–2.0%。

  • 素食/植物肉:1.0%–5.0%(补“肉鲜/醇厚”)。

  • 膨化/休闲食品撒粉:0.5%–1.5%;调味粉配方可达 2%–10%。

  • 烘焙面团:0.2%–0.5%。

  • 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0.05%–0.5%。

  • 食用香精/美拉德热反应香基:2%–15%(是香基配方比例,不是终食品直接添加量)。
    用法:粉状与盐/糖/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预混;膏状/液体用 40–60 ℃ 温水按 1:5–1:20 化开,熬煮中段或出锅前加,减少长时间高温变褐;美拉德香基按反应釜工艺控温投料。
    折算法:若配方要求“终产品含氨基酸态氮额外贡献 0.02%”,用氨基酸态氮 3% 的酵母抽提物则加 0.667%(6.67 g/kg),用 8% 的则加 0.25%(2.5 g/kg)。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不写“、、、调节、”等人体/表述;标签写“酵母抽提物/酵母提取物”,不写保健功能。

三、保健品领域(非人体角度)

仅从原料标准化和合规边界说:

  • 酵母提取物可作保健食品“氨基酸/小肽/核苷酸类配料”或培养基来源,但不是保健功能成分默认载体;若保健食品用酵母源β-葡聚糖、酵母硒、酵母锌,那是另一类酵母衍生物,不能和酵母抽提物混写。

  • 添加量由配方总氮/氨基酸态氮/核苷酸指标反推,不是“每日几克酵母抽提物”的人体服用宣传。

  • 不写“免疫、抗衰、护胃、改善”等人体。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四、医药领域(非人体角度)

  • 酵母浸粉/酵母浸出物是微生物培养、疫苗、重组蛋白、抗生素、酶制剂菌种扩培的有机氮源和生长因子源;也属于植物药/中药提取里“氮源辅料、发酵前处理、培养基组分”的工业原料角度。

  • 医药级酵母浸粉重点控内毒素、重金属、微生物、抗生素残留、蛋白胨替代指标,和普通食品级酵母抽提物不是同一质控体系。

  • 不介绍“治、补营养、”等人体;进药品必须走药品注册和 GMP 体系。

五、饲料领域

酵母提取物/酵母浸粉可作配合饲料、宠物粮、水产苗料、发酵饲料的蛋白氮源、鲜味修饰、微生物发酵促进辅料:

  • 目前未查询到猪、禽、反刍、水产、宠物配合饲料中“酵母提取物”的全国统一强制添加量。

  • 供应商/文献参考:配合饲料 0.2%–1.0%,宠物粮/水产苗料 0.5%–2.0%,发酵饲料接种促菌 0.1%–1.0%(按培养基/发酵基质质量)。

  • 高盐酵母抽提物不能乱进低钠/肾脏病动物粮;水产苗期、幼畜、反刍高精料先小试,避免渗透压和氨基酸失衡。

  • 折算:要求“料中含总氮额外 0.5%(以干基总氮 8% 计)”,则加 6.25% 酵母抽提物;若用总氮 5% 的则加 10%。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精简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 商品料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卫生标准》;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六、化妆品与日化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 YEAST EXTRACT(序号 03469/3469);CIR 评估里淋洗类安全用量约 0.01%、驻留类约 0.16% 是评估参考,不是中国法规强制上限。

  • 配方师经验:洗发/沐浴/洁面 0.05%–0.5%(总质量,氨基酸小肽作皮肤/毛发调理、泡沫改良),膏霜/乳液/精华 0.1%–1.0%,面膜液 0.05%–0.5%。

  • 使用目的可写:皮肤保护、皮肤调理、发用调理、氨基酸/小肽辅料、黏度与肤感辅助、配方辅料;不写“焕活、抗老、修护屏障、美白、紧致、细胞修复、益生”。

  • 牙膏:按已使用牙膏原料目录和安评走,不写“、固龈、止血、口腔”。

  •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七、工业与其他

  • 微生物发酵工业:酶制剂、氨基酸、有机酸、益生菌、重组蛋白、大肠杆菌/酵母表达系统里作酵母浸粉(YEF),培养基 0.1%–2.0%(质量分数),高密度发酵可到 3%–5%;疫苗/重组蛋白表达常见 0.5%–1.0% w/v。具体依菌种耗氮速率由摇瓶试验敲定。

  • 可降解材料:PLA/PBAT/淀粉基发酵成型里作发酵辅助与成膜改性 0.5%–2.0%。

  • 造纸湿部:作增强助留辅助,对绝干浆 0.5%–3.0%。

  • 金属加工液/切削液:氨基酸多肽作分散稳定、气味修饰 0.05%–1.0%。

  •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八、农业领域

酵母不是作物;酵母提取物不是肥料/农药主原料。可作:

  • 发酵有机肥、生物有机肥、菌剂扩培的氮源与生长因子 0.2%–2.0%(堆体/菌剂培养基质量);

  • 植物源/微生物源助剂研究材料(对根际微生物、发酵菌剂、土传病害防控研究有间接价值);

  • 若宣称促生/防病必须有肥料登记或农药登记,不能当“每亩 X kg 抗病”用。

  • 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九、发酵领域

酵母提取物本身就是发酵工业核心氮源:

  • 乳酸菌/酵母/霉菌/放线菌/重组菌:酵母浸粉 0.1%–2.0%(培养基总质量),摇瓶 0.3%–0.5% 常见,发酵罐扩培 0.5%–2.0%。

  • 酵母抽提物酶解/美拉德反应:作氨基酸肽源参与热反应香基,反应体系 2%–15%。

  • 益生菌冻干保护:作冻干保护剂组分 1%–5%,和脱脂乳/海藻糖/甘油复配。

  •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十、合成与衍生物

酵母提取物不是单体,但可向下游做:

  • 分离谷氨酸、丙氨酸、小肽、IMP、GMP、B 族维生素、酵母β-葡聚糖、甘露寡糖作标准品/分析对照;

  • 美拉德反应香基、酵母肽-环糊精包合、酵母小肽螯合物(钙/锌/铁)、酵母β-葡聚糖微囊;

  • 食品鲜味基料、化妆品氨基酸肽辅料、发酵氮源、饲料小肽氮源、酶固定化/生物催化剂载体研究材料。
    衍生物添加量按终产品标准执行,不沿酵母提取物原始添加比例。

十一、用量总原则

  • 酵母浸粉(试剂级)、高核苷酸酵母抽提物、高蛋白酵母抽提物、低钠膏状、美拉德风味化物不能共用“加 1%”。

  • 食品写“酵母类制品/酵母抽提物是配料不是 GB 2760 增味剂条目;酱油 0.2%–2%、鸡精 0.5%–4%、汤料 0.5%–4%、植物蛋白饮料 0.05%–0.5% 是工艺参考;终产品须符合相应食品产品标准和 GB 2762”;

  • 保健品写“作氨基酸/小肽/核苷酸配料按注册备案走;不写免疫护胃人体”;

  • 饲料写“无全国统一定量;0.2%–2% 是蛋白氮源/鲜味修饰参考,水产苗料/幼畜/反刍先小试”;

  • 化妆品写“YEAST EXTRACT 已入目录;CIR 淋洗 0.01%/驻留 0.16% 是评估参考不是强制上限;洗发 0.05%–0.5%、膏霜 0.1%–1%,不写抗老修护”;

  • 发酵/工业写“培养基质量 %、w/v %、绝干浆 %、成膜基质 %、反应体系 %”;

  • 换算核心:目标氨基酸态氮/总氮/总核苷酸量 ÷ 酵母抽提物中该指标含量 = 实际添加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 无统一标准处写“常见参考用量 / 一般使用范围 / 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查不到可靠数字的,不编数字。

  • 酵母提取物的核心合规定位是食用酵母自溶酶解物 + 氨基酸小肽核苷酸鲜味配料(食品) + 酵母浸粉/发酵工业氮源与生长因子(非食品) + 化妆品酵母源皮肤发用调理辅料 + 饲料/菌剂蛋白氮源 + 美拉德香基/可降解材料/酶载体研究材料,不是“增免疫治酵母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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