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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溶明胶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180 /公斤
25-1000¥170 /公斤
≥1000¥160 /公斤
  • 产地:中国 冷水溶明胶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增稠剂广泛用于食品(如在调味酱、果酱、冰淇淋、罐头等中添加提高食品黏度或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 [1])、化妆品、洗涤剂、乳胶、印染、医药、橡胶、涂料等。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级别 其他
有效物质含量 咨询客服%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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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溶明胶(Cold Water Soluble Gelatin)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CAS号:9000-70-8(明胶通用CAS号,冷水溶型为明胶的一种规格分类,无独立CAS号,通常以明胶母号标识)

分子式:明胶为胶原蛋白经部分水解后的混合物,无单一分子式,通常以多肽混合物形式存在,分子量范围较广,一般为10000~100000之间。

性状:冷水溶明胶为淡黄色至黄色、半透明或透明的薄片、颗粒或粉末状固体。其区别于普通明胶(热溶型)的关键特性是可在冷水(通常指25℃以下)中分散并逐步溶解,形成粘稠溶液,无需加热。冷水溶明胶多经酶处理或化学改性(如酰胺化、酯化等)而获得,其凝胶强度、粘度、等电点等指标因生产工艺和原料来源不同而存在差异。冷水溶明胶溶于水后呈胶体溶液,具有良好的成膜性、粘结性和乳化性。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用量

(一)食品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食品工业中主要用作增稠剂、稳定剂、胶凝剂、乳化剂和成膜剂。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及相关规定,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各类食品中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以下按具体食品类别说明:

  1. 果冻类食品:根据GB 2760的规定,明胶在果冻类产品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部分细类有具体规定),常见参考使用量为配方总量的0.5%~2.0%(质量分数,以成品计)。不同果冻类型(如水果果冻、乳品果冻等)所需凝胶强度不同,实际投料量需根据产品所需凝胶强度(冻力值)和明胶规格进行换算。

  2. 肉制品(如肉冻、肉皮冻、午餐肉等):明胶在肉制品中的使用按GB 2760规定,一般在产品中的添加量为原料肉量的1%~5%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工艺和所需质地。实际生产中常以0.5%~3.0%的比例加入肉馅或汤汁中。

  3. 糖果类(如软糖、橡皮糖、奶糖等):明胶在糖果中是重要的胶基原料。根据行业资料和公开技术文献,软糖生产中明胶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5%~15%,其中冷水溶型因无需加热溶胀,在某些工艺中使用较为便利。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糖果软硬度要求、明胶冻力值和配方体系调整。

  4. 乳制品(如酸奶、含乳饮料等):根据GB 2760,明胶在乳及乳制品中可按需要适量使用,一般参考用量为产品总量的0.1%~0.5%。作为稳定剂使用时,添加量较低;作为增稠剂使用时,添加量可能略高。

  5. 烘焙食品(如蛋糕装饰、糖霜等):明胶在烘焙中常用于糖霜、镜面果胶等,参考用量一般为相关配料的1%~3%。冷水溶明胶因无需加热,在冷加工装饰环节有一定应用优势。

  6. 冷冻食品(如冰淇淋、雪糕等):根据GB 2760,明胶在冷冻饮品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常见参考用量为0.1%~0.5%。

  7. 其他食品(如调味汁、汤料、面制品等):根据具体产品类别和GB 2760相关细则,使用量有所不同。一般调味汁中参考用量为0.2%~1.0%,面制品中参考用量为0.1%~0.5%。

注意:以上为食品行业常见参考用量范围,实际使用时应以GB 2760-2024及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不同明胶产品的冻力(如100冻力、200冻力、300冻力等)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冻力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二)饲料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饲料工业中主要用作蛋白源补充、粘结剂和饲料颗粒成型助剂。根据我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原料目录》相关规定,明胶(水解胶原蛋白)可作为饲料原料使用。

  1. 作为蛋白源:明胶含蛋白质约80%~90%(以干基计),在配合饲料中可作为蛋白质补充原料。实际生产中,添加量需根据饲料配方的蛋白质指标要求进行计算,一般在配方总量的1%~5%范围内,具体取决于配方中其他蛋白原料的种类和比例。

  2. 作为粘结剂/制粒助剂:在水产饲料、宠物饲料等颗粒饲料生产中,明胶可作为制粒粘结剂。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量的0.5%~2.0%。冷水溶型因在常温下即可使用,在不需加热制粒的工艺中有一定适用性。

  3. 实际使用时,应遵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蛋白质含量、粘度等)及饲料配方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冷水溶明胶在饲料中统一的法定限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三)农业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相对有限,但在以下方面有一定参考用途:

  1. 种子包衣/丸粒化:明胶可作为种子包衣材料的粘结成分,帮助活性成分附着于种子表面。根据公开资料,在种子丸粒化技术中,明胶的参考使用量一般为种子重量的1%~3%(以干基明胶计),具体取决于种子大小、包衣厚度和工艺要求。冷水溶型因操作温度低,在某些热敏性种子包衣工艺中可能有参考价值。

  2. 缓释肥料载体:明胶可作为缓释肥料的包膜材料或粘结材料,参考用量一般为肥料颗粒重量的0.5%~2.0%。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缓释周期要求、明胶规格和生产工艺确定。

  3. 土壤改良/保水剂辅助:明胶作为天然高分子材料,在土壤保水方面有研究探索,但目前尚无统一的行业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农业技术规范或研究文献为参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土壤类型、作物需求和工艺要求确定。

(四)工业领域

冷水溶明胶在工业上有多种用途:

  1. 胶粘剂生产:明胶是传统动物胶的主要成分之一。在木材加工、纸张粘合、标签粘贴等领域,明胶胶粘剂的浓度一般配制成10%~25%的水溶液使用。冷水溶型因无需加热即可溶解,在某些冷加工粘合场景中使用较为方便。具体配方浓度需根据粘合对象和工艺要求确定。

  2. 造纸工业:明胶在造纸中用作表面施胶剂,以提高纸张的抗水性和印刷适性。根据公开技术资料,明胶施胶液的浓度通常为3%~8%(质量分数),施胶量为纸张定量的0.5%~2.0%。冷水溶型可在常温下配制施胶液。

  3. 纺织工业:明胶用于纺织品的上浆和整理,参考用量根据织物种类和工艺不同,一般为织物重量的1%~5%。冷水溶型在低温上浆工艺中可参考使用。

  4. 印刷与制版:明胶用于制作感光胶片、印刷版材等,具体用量根据制版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一般明胶层浓度为5%~15%。

  5. 电镀与金属加工:明胶作为电镀添加剂(光亮剂、整平剂成分之一),在电镀液中的浓度一般为0.01%~0.5%。冷水溶型可直接在常温下加入电镀液。

以上工业用途的添加量为行业常见参考范围,具体使用时应以相关工业标准、产品技术说明书或工艺文件为准。

(五)医药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医药领域主要用作药用辅料,用于硬胶囊、软胶囊、片剂包衣、微囊等制剂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后续版本)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明胶是收载的药用辅料之一。

  1. 硬胶囊壳:明胶是硬胶囊的主要原料,明胶在胶囊壳配方中的占比通常较高。根据药典和行业资料,硬胶囊壳配方中明胶含量一般占干壳重量的80%~95%(质量分数),其余为增塑剂(如甘油、山梨醇等)、水和着色剂等。明胶与水的比例通常为明胶:水=1:(1.0~1.5),具体取决于明胶冻力和工艺要求。冷水溶型明胶在胶囊生产中需评估其是否满足药典对明胶的各项理化指标(如冻力、粘度、微生物限度、重金属等)。

  2. 软胶囊:软胶囊内容物的胶皮配方中,明胶用量占干胶皮的比例约为40%~60%(配合增塑剂使用),明胶:增塑剂:水的典型比例约为1:0.4~0.6:1。

  3. 片剂包衣:明胶可作为片剂薄膜包衣材料的组分之一,在包衣液中的浓度一般为5%~15%。冷水溶型可直接在常温下配制包衣液。

  4. 微囊/微球制备:明胶常用于制备微囊(如复凝聚法),在微囊化工艺中,明胶的浓度一般为1%~5%的水溶液。

注意:药用明胶的使用必须符合药典标准和GMP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来源(牛骨、猪皮等)、重金属限度、微生物限度、内毒素等指标。冷水溶型明胶是否适合药用,需视具体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注册要求而定。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处方设计和相关法规确定。本段仅从原料生产加工角度说明,不涉及任何人体表述。

(六)保健品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保健品行业中主要作为胶囊壳原料或直接作为蛋白质补充类产品的成分。

  1. 胶囊类保健品:作为保健品硬胶囊或软胶囊的壳材,其用量参照医药行业胶囊壳配方,明胶占干壳重量的80%~95%。具体应符合《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或相关注册标准。

  2. 胶原蛋白肽/明胶粉类产品:明胶粉或水解明胶作为蛋白质补充原料,在粉剂、片剂等保健品中的参考用量根据产品蛋白质含量指标和每日推荐摄入量设定,一般产品中明胶蛋白的添加量为配方总量的30%~70%不等(以蛋白质计),具体需根据产品定位和法规要求确定。

  3. 实际生产中应遵循《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和相关标准确定。

(七)化妆品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化妆品中主要用作成膜剂、增稠剂和 hair fixative(头发定型)成分。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国家药监局发布)及相关规定,明胶是可使用的化妆品原料。

  1. 面膜类产品:明胶在撕拉式面膜中作为成膜基质,参考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5%~15%,具体取决于所需膜的强度和剥离性。冷水溶型可在低温条件下配制,适合添加热敏活性成分的配方。

  2. 头发定型产品:明胶作为头发定型剂的成膜成分,在发胶、定型啫喱等产品中的参考用量为0.5%~3.0%。

  3. 膏霜类产品:作为增稠剂和稳定剂,参考用量一般为0.1%~1.0%。

  4.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和相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确定。化妆品用明胶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如重金属、微生物限度等)。

(八)日化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日用化工产品中有以下参考用途:

  1. 洗手液、沐浴露等:作为增稠剂或泡沫稳定剂,参考用量一般为0.1%~0.5%。

  2. 洗衣液、衣物柔顺剂:作为增稠或成膜成分,参考用量一般为0.05%~0.3%。

  3. 牙膏:明胶在牙膏中可作为增稠剂和粘结剂,参考用量一般为0.5%~2.0%。

  4.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日化产品配方和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冷水溶明胶在日化领域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九)发酵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发酵工业中主要用作培养基成分和消泡剂辅助成分。

  1. 培养基添加剂:明胶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中的氮源和碳源,在某些发酵工艺(如抗生素发酵、酶制剂生产等)中使用。参考用量一般为培养基总量的0.1%~1.0%(以干基明胶计),具体取决于发酵菌种和培养基配方。

  2. 消泡剂/稳定剂:明胶在发酵过程中可辅助消泡或稳定泡沫,具体用量需根据发酵规模、泡沫情况和工艺要求确定,一般参考范围为0.01%~0.1%。

  3. 实际添加量需根据发酵工艺、菌种需求和相关技术规范确定。

(十)合成行业

冷水溶明胶在化学合成和高分子合成领域有以下参考用途:

  1. 改性明胶的原料:冷水溶明胶可作为基础原料,经进一步化学改性(如与异氰酸酯反应、接枝共聚等)制备改性明胶产品,用于更广泛的工业用途。改性过程中的投料量根据目标产品的改性程度和配方要求确定。

  2. 高分子复合材料:明胶可与其他高分子(如PVA、壳聚糖等)共混制备复合材料,参考用量根据复合材料的组分配比确定,一般明胶在复合材料中的占比为10%~50%。

  3. 生化试剂合成:在某些生化实验和试剂合成中,明胶作为蛋白质基质使用,浓度通常为0.1%~5%。

具体合成配方和用量需根据研究目的和工艺设计确定。

(十一)衍生物行业

冷水溶明胶是制备多种明胶衍生物的基础原料,主要衍生物包括:

  1. 水解明胶(胶原蛋白肽):通过酶解或酸解制备,冷水溶明胶因已部分改性,可作为较易水解的原料。生产中明胶浓度一般为5%~15%,水解条件(温度、pH、酶种类和用量)根据目标分子量范围确定。

  2. 琥珀酰明胶(Succinylated Gelatin):在医药领域用作血浆代用品,生产中明胶与琥珀酸酐的反应比例和用量根据取代度要求确定。

  3. 氧化明胶:用于微胶囊壁材等,氧化程度和用量根据应用需求调整。

  4. 明胶-多糖接枝物:用于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功能性材料,接枝比例和用量根据目标性能确定。

以上衍生物的生产用量需根据具体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艺参数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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