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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牡丹低聚肽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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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牡丹低聚肽(Peony Oligopeptides)是以牡丹籽、牡丹花瓣、牡丹根皮或牡丹叶等牡丹属植物部位为原料,经酶解、发酵、分离纯化等工艺制备的小分子肽类混合物。由于其原料来源、酶解条件、分子量分布及纯化程度不同,不同厂家产品的CAS号、分子式、性状等存在差异,目前并无全球统一的单一CAS号对应"牡丹低聚肽"这一宽泛品类。部分以牡丹籽蛋白为原料经定向酶解所得的特定肽段可能有单独登记的CAS号,但作为一个品类,通常以产品技术说明书或企业标准中标注的编号为准。常见产品规格中,分子量范围多集中在200至3000道尔顿之间,属于低聚肽范畴。
性状方面,牡丹低聚肽通常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粉末,具有一定吸湿性,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微酸性至中性,口感因产品规格而异。不同酶解工艺和纯化程度会导致肽段组成、颜色、溶解性等有所不同。
二、各行业应用说明
(一)保健品行业
牡丹低聚肽作为蛋白源小分子肽原料,可用于片剂、胶囊、粉剂、口服液等保健食品的配方中。目前,我国针对"牡丹低聚肽"作为单一原料在保健食品中的法定使用限量,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具体添加数值。在实际生产中,企业通常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已批准的保健食品配方以及企业备案标准来确定用量。一般而言,在固体类保健食品(如片剂、硬胶囊、粉剂)中,肽类原料的常见参考用量范围为每日摄入量对应的原料投料量需结合产品规格和配方总量进行折算。对于以牡丹低聚肽为主要蛋白来源的产品,实际投料比例需根据产品中蛋白质或肽段的有效含量、每日推荐食用量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综合确定。需注意,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备案规定,不得宣称任何与人体特定生理功能相关的效果。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二)医药行业相关说明
在医药领域,牡丹低聚肽若作为药用辅料或原料用于相关制剂,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药品注册相关法规的要求。目前未查询到牡丹低聚肽作为药用活性成分列入药典或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公开信息。在药用辅料层面,若以小分子肽类作为功能性辅料应用,其添加量需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及药典标准执行,不同剂型、不同给药途径的用量要求存在差异。此处仅从原料研究和工业生产加工角度说明,不涉及任何人体表述。具体使用量需根据药品相关法规和实际申报要求确定。
(三)食品行业
在普通食品(非保健食品)领域,牡丹低聚肽可作为蛋白质营养强化原料或功能性食品配料使用。根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若牡丹低聚肽被归类为"小分子肽"或"蛋白质"类食品原料,其使用应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适用)、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以及相关食品原料公告的要求。在固体饮料、蛋白粉、营养棒、乳制品等食品类别中,常见参考添加量因产品类别而异。例如,在固体饮料类产品中,肽类原料的添加量通常占产品总质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数值因配方和产品定位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液态产品中,通常以浓度或每升添加量表示。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若牡丹低聚肽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需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食用量。目前未查询到针对"牡丹低聚肽"单独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四)化妆品行业
在化妆品领域,牡丹低聚肽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保湿剂或功能性护肤原料添加于面霜、精华液、乳液、面膜、爽肤水等产品中。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及相关法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应在允许使用范围内,且不得超出安全评估允许的浓度。在化妆品配方中,肽类原料的添加量通常以质量百分比表示,常见参考范围因产品类型(如精华类通常添加比例略高、洗护类通常较低)和具体定位不同而有差异。例如,在精华液类产品中,小分子肽类原料的添加量常见参考范围一般在百分之零点几到百分之几的水平,具体需根据原料纯度、产品规格和配方体系确定。在面膜类产品中,添加量因膜布类型和精华液总量不同而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五)日化行业
在日化产品(如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等)中,牡丹低聚肽可作为调理成分、柔顺成分或功能性添加原料。日化产品的配方中,肽类成分的添加量通常较低,具体添加比例需根据产品类型、诉求和配方体系确定。在洗发类产品中,常见参考添加量通常以原料在成品中的质量分数计,不同产品规格存在差异。在洗涤类产品中,添加量通常更低。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六)工业与合成领域
在工业应用方面,牡丹低聚肽可作为生物基原料用于生物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也可作为生物培养基成分或生物催化剂载体的原料。在合成领域,牡丹低聚肽可作为肽合成的中间体或模板参与特定化学反应。此类应用中的用量完全取决于具体工艺和实验目的,无法给出统一数值。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七)发酵行业
在发酵工业中,牡丹低聚肽可作为氮源、碳源或生长促进因子用于微生物发酵培养基。在微生物培养基配方中,肽类氮源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升培养基中的克数表示,常见参考浓度范围因菌种和发酵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例如,在某些乳酸菌或酵母菌的培养中,小分子肽类氮源的参考添加浓度可能在每升数克至数十克的范围。具体使用量需根据菌种特性、培养基配方和发酵工艺要求确定。
(八)农业行业
在农业领域,牡丹低聚肽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类原料、叶面肥成分或土壤改良添加剂的组成部分。在叶面肥或液体肥料产品中,肽类原料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吨产品中的千克数或质量百分比表示。不同农业产品的配方差异较大,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在土壤改良或种子处理方面的应用,添加方式和用量因作物种类和使用方式不同而异,需根据具体产品技术规范确定。
(九)饲料行业
在饲料工业中,牡丹低聚肽可作为蛋白质补充原料或功能性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禽饲料、水产饲料或宠物饲料。根据我国《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相关规定,肽类原料若被列入允许使用范围,其添加量需符合相应标准和限量要求。在配合饲料中,小分子肽类原料的添加量通常以饲料总量的质量百分比计,不同动物种类(如猪、禽、水产)、不同生长阶段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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