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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酪蛋白水解肽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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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酪蛋白水解肽(Casein Hydrolysate / Casein Peptides)
?英文名称?: Casein Hydrolysate、Hydrolyzed Casein、Casein Peptides
?CAS号?: 酪蛋白本身的CAS号为9000-71-9;水解肽是混合物,无单一CAS号。酪蛋白水解物(酶解产物)通常引用原料酪蛋白的CAS号9000-71-9,部分水解产物因酶解工艺和肽段分布不同,可能引用不同批次对应的编号。酪蛋白酸钠的CAS号为9005-46-3,与水解肽为不同产品,需注意区分。
?分子式?: 酪蛋白水解肽为蛋白质酶解产物,是多种肽段的混合物,无固定分子式。其组成取决于水解程度(DH值),肽段分子量范围通常在数百至数千道尔顿之间。
?分子量?: 因水解程度不同而异,常见产品的平均分子量分布在数百至约5000Da范围。
?性状?: 通常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具有轻微特征气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半透明状。吸湿性较强,需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同水解度产品的溶解度、颜色、气味可能有所差异。
酪蛋白水解肽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其生产和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法规要求。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酪蛋白磷酸肽(CPP,从酪蛋白水解获得)被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酪蛋白水解肽本身作为蛋白质来源或功能性肽原料,在部分保健食品中有应用。
?用法?: 通常以粉剂形式直接添加到片剂、胶囊、冲剂、液态饮品等保健食品剂型中,或作为原料经进一步加工制成终产品。
?用量与添加量?: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保健食品的产品配方、申报配方、功能声称及相关注册或备案要求确定。在已获批的保健食品配方中,酪蛋白磷酸肽的使用量因产品而异。例如,含酪蛋白磷酸肽的保健食品中,其在终产品中的添加量通常在每日推荐摄入量范围内,具体数值依产品批准证书载明的配方为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注意事项?: 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等相关规定,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具体使用应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产品配方为依据。
酪蛋白水解肽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用辅料或营养支持类原料使用。
根据《中国药典》及药用辅料相关标准,酪蛋白水解物可作为某些制剂的辅料成分。例如,在部分肠内营养制剂中,水解蛋白(包括酪蛋白水解肽)作为氮源和氨基酸来源使用。
?用法?: 可用于配制肠内营养粉剂、液体营养制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管理)等。
?用量与添加量?: 在医药制剂中的使用量需严格按照药品注册批件、处方工艺及《中国药典》或相关药品标准执行。例如,在某些肠内营养制剂处方中,蛋白质来源(含水解酪蛋白肽)的占比根据营养需求和处方设计而定,通常占总能量供给的一定比例。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药品处方和工艺要求确定,不得自行设定。
?注意事项?: 作为药用原料使用时,需符合药品GMP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不得将药用辅料的使用等同于药品宣传。
酪蛋白水解肽在食品工业中应用较为广泛,可作为营养强化剂、风味基料、乳化稳定成分等。
?1. 婴幼儿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使用蛋白质水解物。酪蛋白水解肽可作为蛋白质来源之一。
?用法?: 以液态或粉剂形式添加到婴幼儿配方奶粉基粉中,经均质、杀菌、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终产品。
?用量与添加量?: 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总量需符合相应国标中的指标范围,酪蛋白水解肽作为蛋白质来源之一,其在配方中的占比需根据产品蛋白质组成设计确定。具体添加量应符合GB 10765、GB 10766、GB 10767中对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来源比例等的规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及配方进行换算。
?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等相关标准,酪蛋白水解肽可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别是针对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配方。
?用法?: 作为蛋白质氮源添加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中。
?用量与添加量?: 需符合GB 25596及其他相关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中对蛋白质含量、氨基酸组成等指标的要求。具体添加比例因产品类型(全营养配方、非全营养配方、特定全营养配方等)而异,应以注册产品配方为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国家标准及产品注册资料为依据。
?3. 运动营养食品与营养补充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运动营养食品中可使用蛋白质水解物作为蛋白质来源。
?用法?: 添加到蛋白粉、能量棒、运动饮品等产品中。
?用量与添加量?: 运动营养食品中蛋白质含量需符合GB 24154的要求。酪蛋白水解肽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补充蛋白质类、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等)不同而有差异。常见参考用量:在蛋白粉类产品中,蛋白质成分(含水解肽)通常占产品总质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数值因产品配方和规格而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及配方换算。
?4. 普通食品(乳制品、饮料、烘焙食品等)?
酪蛋白水解肽可用于液态奶、酸奶、奶酪、蛋白饮料、烘焙食品、调味品等普通食品中,作为蛋白质营养补充或风味改善成分。
?用法?: 直接溶解后添加,或与其他原料混合后进行加工。
?用量与添加量?: 在普通食品中的使用无统一法定限量(以食品安全为前提),一般作为食品配料使用。常见参考用量因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在液态蛋白饮料中,添加量可能在每升数克至数十克范围;在烘焙食品中,可能占面粉质量的一定百分比;在调味品中,用量更低。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产品配方及工艺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5. 食品添加剂角度?
酪蛋白水解肽本身通常不作为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分类)使用,而是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配料。但酪蛋白磷酸肽(CPP)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应注意区分酪蛋白水解肽与酪蛋白磷酸肽、酪蛋白酸钠等不同产品。
酪蛋白水解肽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保湿剂、头发调理剂等功能性原料使用。
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水解酪蛋白(Hydrolyzed Casein)被收录为可使用的化妆品原料。
?用法?: 溶解于水相中,添加到乳液、面霜、精华液、洗发产品、面膜等化妆品配方中。
?用量与添加量?: 在化妆品配方中,水解酪蛋白的常见参考用量通常为配方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和定位。在护肤类产品中,常见参考用量范围约为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五;在洗发类产品中,可能在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三范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注意事项?: 化妆品原料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后续更新版本的要求。产品标签和宣称应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酪蛋白水解肽在工业领域可作为生物基原料、螯合剂、胶黏剂成分等。
?1. 胶黏剂与涂料?
酪蛋白本身是传统的天然胶黏剂,水解后的酪蛋白肽可用于制备生物基胶黏剂、木材胶合剂等。
?用法?: 与交联剂(如甲醛、多元醛等,需符合环保法规要求)配合使用,或经改性后用于工业胶黏剂配方。
?用量与添加量?: 在工业胶黏剂配方中的比例因产品类型和性能要求而异。常见参考用量为配方总质量的百分之几至百分之十几不等,具体需根据产品性能指标和工艺试验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2. 生物基材料?
酪蛋白水解肽可用于制备可降解生物塑料、薄膜等材料。
?用法?: 与增塑剂、交联剂等配合,经成型加工制成生物基材料。
?用量与添加量?: 此类应用属于研究和开发阶段较多的领域,具体配比因研究和生产工艺不同而差异较大。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酪蛋白水解肽在发酵工业中可用作培养基氮源成分。
?用法?: 溶解后添加到微生物发酵培养基中,为菌体生长提供氨基酸和肽类氮源。
?用量与添加量?: 在微生物发酵培养基中,酪蛋白水解肽的添加量因菌种、发酵类型和培养基配方而异。常见参考用量为培养基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例如,在某些抗生素或酶制剂发酵中,氮源总量可能占培养基的一定比例,酪蛋白水解肽作为氮源之一,其具体比例需根据发酵工艺优化确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发酵工艺及菌种需求确定。
酪蛋白水解肽在农业中可作为有机肥料成分、植物生长调节相关原料或饲料添加剂原料使用(此处从农业种植角度说明)。
?用法?: 可配制为液态有机肥料或叶面肥成分。
?用量与添加量?: 在农业应用中,酪蛋白水解肽的使用浓度因产品类型和施用方式而异。在液态肥料中,常见参考浓度可能在每升数克至数十克范围,具体需根据产品登记要求和施用方式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农业投入品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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