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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咪唑二肽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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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咪唑二肽是一类含有咪唑环结构的二肽化合物,其核心代表包括鹅肌肽(Anserine,β-丙氨酰-1-甲基-L-组氨酸)、肌肽(Carnosine,β-丙氨酰-L-组氨酸)及其衍生物(如鹅肌肽、巴肌肽等)。这些物质天然存在于脊椎动物骨骼肌和脑组织中,属于天然存在的内源性二肽。
主要代表物质的CAS号如下:
鹅肌肽(Anserine):CAS 584-85-0
肌肽(Carnosine):CAS 305-84-0
鹅肌肽(Anserine,部分数据库亦记录为Anserine, N-methylcarnosine):CAS 107935-89-7
分子式:
鹅肌肽(Anserine):C10H15N3O3,分子量约225.24
肌肽(Carnosine):C9H14N4O3,分子量约226.23
性状:
鹅肌肽(Anserine):通常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水溶液呈弱酸性,具有一定的吸湿性。
肌肽(Carnosine):通常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溶于水,微溶于热乙醇,在水中有较好的溶解度,水溶液呈弱酸性,稳定性受温度、pH值影响。
二、各行业应用说明
(一)保健食品行业
咪唑二肽中的肌肽、鹅肌肽等作为功能性原料,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膳食补充剂或功能食品原料范围。在中国,肌肽和鹅肌肽目前未被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其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需按照相关法规和注册审批要求进行申报。在日本,鹅肌肽作为"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相关原料已有较长的使用历史,相关产品通常以"鹅肌肽配合"等形式进行标注。
在保健食品中的常见参考用量:根据日本相关功能性标示食品的公开资料,鹅肌肽的每日摄入量一般在数百毫克级别(例如部分产品标示每日摄入约200毫克至500毫克不等的鹅肌肽),具体用量依据产品剂型(片剂、胶囊、粉剂、饮料等)和配方不同而异。实际生产中,不同企业配方体系存在差异,应根据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法规确定添加量。由于各国保健食品法规存在差异,具体能否使用及允许的使用范围需以当地法规和审批为准。目前在中国市场,若要以保健食品名义使用,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程序,具体添加量应符合批准的产品技术要求。
(二)医药原料及制剂行业
咪唑二肽作为医药原料中间体或研究用试剂,主要用于相关药物研发、合成路线和实验研究。肌肽在部分国家被研究作为药物辅料或特定制剂的功能性成分,但其作为药品活性成分在多数国家尚未获得正式的药品批准文号。在中国,肌肽和鹅肌肽目前不属于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原料。
在医药研究和制剂开发中,咪唑二肽通常作为原料用于实验室研究和小批量制备,其用量取决于具体的研究目的、合成路线和制剂配方。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医药行业法定使用量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食品行业
肌肽和鹅肌肽作为食品原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地位有所不同。在中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肌肽和鹅肌肽目前未被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单。在日本,鹅肌肽被用作特定用途食品的原料,在相关产品中作为功能性成分使用。在美国,肌肽作为GRAS(一般认为安全)物质在某些食品应用中被认可,但具体使用范围和限量需参照FDA相关规定。
在食品加工领域,咪唑二肽可用于肉制品、水产品等的品质保持和风味辅助。在日本部分功能性食品和特定保健用食品中,鹅肌肽的使用量根据产品类型不同,通常在每份产品(如每袋、每瓶)中含有数十毫克至数百毫克不等。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别、法规要求及配方进行确定。目前在中国,若要在普通食品中使用,需以新食品原料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且应符合批准的使用范围和用量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四)化妆品行业
肌肽(Carnosine)在化妆品行业中被广泛关注,主要因其作为抗氧化成分和糖基化抑制成分在护肤品配方中的应用。在中国,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肌肽(Carnosine)已被收录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可在化妆品中使用。根据该目录,肌肽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通常没有特定的法定限量,但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
在化妆品配方中,肌肽的常见参考添加量一般在0.1%至3%(质量分数)范围内,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如精华液、面霜、乳液、面膜等)、配方体系和定位。部分高端护肤品配方中肌肽含量可能达到1%至2%左右。鹅肌肽(Anserine)在化妆品中的应用相对较少,但也有部分产品将其作为配方成分使用,其添加量通常与肌肽类似或更低,具体根据配方需求调整。实际生产中,不同品牌和产品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五)工业及合成领域
咪唑二肽作为化学合成中间体或精细化工原料,可用于有机合成研究、生化试剂制备等。在工业合成中,肌肽可通过化学合成法(如β-丙氨酸与组氨酸或1-甲基组氨酸的缩合反应)或生物合成法(酶催化法、微生物发酵法)制备。在合成领域,其用量取决于合成目标和工艺路线,通常以摩尔计量进行投料。作为生化试剂,肌肽和鹅肌肽常用于抗氧化性能测试、金属离子螯合实验等,其使用浓度根据实验要求而定,一般在毫摩尔级别至数十毫摩尔级别的范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六)发酵及生物技术领域
咪唑二肽可通过微生物发酵法生产,利用特定的工程菌株或酶催化体系,以组氨酸、β-丙氨酸等为前体进行生物合成。在发酵生产中,培养基配方中前体物质的添加量、发酵条件(温度、pH、溶氧等)以及后处理工艺均影响最终产品的得率和纯度。发酵法生产肌肽的工艺文献中,通常以培养基中前体浓度(如组氨酸浓度可在数克每升至数十克每升范围)和发酵周期等参数进行描述。不同生产工艺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七)农业领域
咪唑二肽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目前主要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有研究表明肌肽等咪唑二肽类物质可作为植物抗逆剂或土壤调理辅助成分进行探索性应用,但目前尚未形成广泛的商业化农业产品和统一的使用标准。在农业试验中,其使用浓度通常较低,可能在毫摩尔级别或更低。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八)饲料行业
肌肽和鹅肌肽在饲料行业中作为功能性添加剂被部分研究和应用,主要用于畜禽饲料和水产饲料中,以辅助改善动物机体的抗氧化能力和肉质品质。在中国,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肌肽是否被正式列入需要以版目录为准。部分国家和地区允许在饲料中使用一定量的肌肽类物质。在饲料配方中,其常见参考添加量一般在每千克饲料中添加数克至数十克不等(具体取决于饲料种类、动物品种和配方设计),但不同饲料规格和配方体系的添加量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九)日化行业
在日化产品(如洗护用品、口腔护理产品等)中,咪唑二肽可作为功能性成分添加。肌肽因其金属离子螯合和抗氧化特性,有时被用于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护理产品的配方中。在此类产品中,肌肽的添加量通常较低,一般在0.05%至1%(质量分数)范围内,具体根据产品类型和配方而定。鹅肌肽在日化领域的应用相对较少。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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