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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元宝枫籽油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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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元宝枫籽油是从无患子目无患子科元宝枫(Acer truncatum Bunge)种子中提取的油脂。元宝枫籽油属于新型资源食品原料范畴。目前元宝枫籽油尚无统一的国际通用CAS号,因为其为天然混合油脂,并非单一化合物。其主要脂肪酸组成为神经酸(顺-15-二十四碳单烯酸,cis-15-tetracosenoic acid,CAS号:506-37-6)、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等。神经酸的分子式为C24H46O2,分子量约为366.62。元宝枫籽油本身为复杂脂肪酸甘油酯混合物,无单一分子式。
性状:元宝枫籽油一般为淡黄色至棕黄色澄清透明油状液体,具有植物油脂特有的气味,口感温和,在常温下为液态。其主要特征成分神经酸含量因产品规格而异,市售元宝枫籽油中神经酸含量常见范围约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或更高,具体依生产工艺和原料品质而定。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用量说明
(一)保健品行业
元宝枫籽油中的神经酸(cis-15-tetracosenoic acid)已被列入我国新资源食品相关目录。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第9号公告,神经酸可作为新资源食品使用。元宝枫籽油作为含神经酸的油脂原料,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加工。
用法:一般作为油脂类原料添加于软胶囊、凝胶糖果、乳剂、口服液等保健食品剂型中,可与其他油脂或功能性成分复配使用。
用量:在保健食品中,元宝枫籽油的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功能定位及相关法规确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及相关公告,保健食品中原料使用应符合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目前元宝枫籽油在保健食品中的具体添加量未见统一的国家标准规定固定数值,一般参考用量为每日食用量中油脂部分占一定比例,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申报批准的配方执行。常见的产品形式为每日推荐食用量中含元宝枫籽油数克(例如2克至5克不等),具体以产品标签和批准文件为准。由于不同产品规格、神经酸含量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注意:保健食品不得宣称特定保健功能之外的内容,产品应依法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
(二)食品行业
元宝枫籽油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新资源食品公告,神经酸来源的元宝枫籽油可用于食品生产。
用法:可作为食用油或油脂配料添加于各类食品中,如焙烤食品、调味油、乳制品、饮品、糖果、糕点等。
用量:在普通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及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普通食品中作为原料使用时,没有统一的固定添加比例限制,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对油脂指标(如酸价、过氧化值等)的要求。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生产工艺和配方需要确定,一般在食品配方中油脂添加量从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不等。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三)医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
元宝枫籽油中的神经酸是一种长链单不饱和脂肪酸,在医药研究领域作为原料或中间体使用,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工业合成和制剂开发。
用法:可作为神经酸的天然提取来源,用于医药中间体的制备、药物辅料研究、脂质体载体研究等。在药物制剂领域,可作为脂质体或纳米乳等递送系统的脂质成分进行探索性研究。
用量:在医药研发和生产中,具体用量依产品类型、制剂规格和工艺路线而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由于涉及药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所有使用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注意:本段仅从原料和工业生产角度说明,不涉及任何人体表述。
(四)化妆品行业
元宝枫籽油因含有神经酸、不饱和脂肪酸等成分,在化妆品领域可作为皮肤调理剂、剂、基础油脂原料使用。
用法:可添加于面霜、乳液、精华液、卸妆油、按摩油、产品、身体乳等化妆品中。一般以冷配或加热方式与其他原料混合均匀。
用量:在化妆品配方中,元宝枫籽油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而异。例如在面霜、乳液类产品中,油脂相成分总量通常占配方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其中元宝枫籽油可占油脂相的一部分或全部,具体比例依配方设计而定。在精华油类产品中,元宝枫籽油可作为主要基质油,添加比例可较高。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法规对原料和成品的安全性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五)工业用途
元宝枫籽油作为天然植物油脂,在工业领域可作为生物基润滑剂、生物柴油原料、表面活性剂前体、涂料用油等。
用法:在生物柴油领域,可通过酯交换反应制备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在润滑领域可作为基础油或添加剂;在涂料领域可作为干性油或半干性油成分。
用量:在生物柴油生产中,元宝枫籽油作为油脂原料,其与甲醇的酯交换反应一般采用油脂与甲醇的质量比约为1比0.1至1比0.2(具体依催化剂和工艺而定)。在工业润滑剂配方中,添加量依具体产品性能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六)合成及化工领域
元宝枫籽油中的脂肪酸成分(特别是神经酸、油酸、亚油酸等)可作为化工合成的起始原料,用于合成脂肪酸衍生物、表面活性剂、增塑剂、蜡酯等。
用法:通过水解、酯化、氢化、环氧化等化学反应,将元宝枫籽油中的脂肪酸转化为各类化工中间体。
用量:合成反应中的投料量依目标产物和反应方程式确定,不同合成路线和工艺条件下用量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七)发酵行业
元宝枫籽油可作为发酵培养基中的碳源或油脂补充成分,用于微生物发酵生产某些脂质类产品或作为发酵工业的辅助原料。
用法:在发酵培养基中以一定浓度添加,作为碳源和能源供微生物利用。
用量:在发酵培养基中的添加量因菌种、目标产物和培养基配方而异,一般为培养基成分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不等。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八)农业领域
元宝枫籽油在农业领域可作为植物源助剂或生物农药的载体油使用。
用法:可作为农药制剂的溶剂或助溶剂,或作为叶面肥的油脂类添加剂。
用量:在农药制剂中的添加量依制剂类型(如乳油、水乳剂等)和有效成分含量确定。在叶面肥中作为辅助成分时,添加量一般较低。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九)饲料行业
元宝枫籽油可作为动物饲料中的油脂能量原料或功能性油脂添加剂。
用法:可直接添加于配合饲料、预混料中,作为能量来源和不饱和脂肪酸补充。
用量:在饲料配方中,油脂添加量依动物种类、生长阶段和营养标准而异。一般在配合饲料中总油脂添加量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六不等,其中元宝枫籽油可作为部分或全部油脂来源。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相关饲料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动物(如猪、禽、水产等)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十)日化行业
元宝枫籽油可用于日化产品,如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肥皂等。
用法:作为皂化用油脂或滋润成分添加于各类洗护清洁产品中。
用量:在皂类产品中,元宝枫籽油可作为皂化油脂之一,在配方中占油脂总量的一部分;在液体洗涤产品中作为滋润成分,添加量通常较低。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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