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牡丹籽油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牡丹籽油厂家 牡丹籽油生产厂家 牡丹籽油 牡丹籽油厂家添加量 牡丹籽油现货 牡丹籽油添加量 牡丹籽油国标 牡丹籽油用量

一、基本信息
CAS号:牡丹籽油属于天然混合油脂提取物,其CAS号通常标注为91768-27-3(也有资料将其与一般牡丹属植物油提取物相关联,具体需参照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数据表)。牡丹籽油并非单一化合物,而是由多种甘油三酯和脂肪酸组成的复杂混合物,因此严格意义上不存在一个"分子式"对应整个油脂产品。其主要脂肪酸成分的分子式参考如下:油酸(C18H34O2)、亚油酸(C18H32O2)、α-亚麻酸(C18H30O2)、棕榈酸(C16H32O2)、硬脂酸(C18H36O2)等。
性状:根据202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示的新食品原料拟公告文本,牡丹籽油的感官要求为:色泽呈类白色至浅黄棕色(或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具体取决于精炼程度),具有本品固有滋味,无异味,具有本品固有气味,无异味,状态为油状液体(粉末状为指其原料粉末规格,成品油为液态),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其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超过90%,其中α-亚麻酸占比可达43%以上,油酸、亚油酸、α-亚麻酸的天然比例约为1:1:1.5。烟点约在240~270℃之间。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用量
(一)食品行业
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公告,牡丹籽油已被批准作为新食品原料,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质量规格和食品安全指标需符合相关公告附录要求,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如总多酚以二氢杨梅素计≥85.0mg/100g、水分≤6.0g/100g、灰分≤8.0g/100g、铅≤0.5mg/kg、总砷≤0.5mg/kg)、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10CFU/g、霉菌和酵母≤50CFU/g、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作为食用油脂:可用于煎、炸、炒、凉拌、煲汤、蒸饭、焙烘等烹饪方式。日常食用时,常见参考用量为成人每人每天6~15mL(约一汤匙至一汤匙半),可直接口服或拌入酸奶、牛奶、豆浆、粥、汤等中食用。凉拌菜肴时可作为调味油滴入数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且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食用油的相关规定。
功能性食品开发:可用于开发牡丹茶、牡丹咖啡等功能性食品,具体配方中的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和工艺确定。
注意事项: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生产经营中需遵守相应法规限制。
(二)保健品行业
原料应用:牡丹籽油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油脂使用,常以软胶囊、口服油剂等剂型出现。常见参考用量为成人每日6~10mL或5~15mL,具体需参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时的配方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
法规要求:保健食品中使用牡丹籽油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或相关注册/备案规定,实际投料量应根据产品规格(如有效成分含量、纯度等)进行换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注意事项:不应涉及预防、等宣传内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保健食品相关法规。
(三)医药行业
牡丹籽油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用辅料、原料药研究或工业合成的中间体原料使用。在医药行业中,油脂类辅料的使用需符合《中国药典》及相关药用辅料标准。目前未查询到牡丹籽油作为药物活性成分的统一法定使用标准,其在医药领域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如涉及药品生产,需按照药品注册相关法规执行。
(四)化妆品行业
护肤产品:牡丹籽油因含有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E、角鲨烯、植物甾醇(如β-谷甾醇C29H50O、岩藻甾醇C29H48O等)等成分,可用于生产面霜、精华油、乳液、卸妆油、唇膏、眼霜等产品。常见参考使用量为在成品配方中添加约1%~20%(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面部护理时,洁面爽肤后取2~3滴按摩至吸收;作为卸妆成分时可直接使用适量。
防晒类产品:牡丹籽油在200~480nm波长范围内有较强吸收峰,可用于防晒类化妆品中,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配方体系和防晒指数要求确定。
产品:可用于精油、发膜等,使用方法为洗发后取适量涂抹于湿发或干发上,轻轻按摩后清洗或保留。
注意事项:化妆品中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具体添加量需结合产品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五)工业行业
润滑及基础油:牡丹籽油可作为生物基润滑油或基础油脂原料用于工业领域。具体用途和添加量因工业应用场景差异较大,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生物柴油及化工原料:牡丹籽油可作为生物柴油生产原料或油脂化工原料使用,具体工艺参数和投料比例需根据生产工艺确定。
表面活性剂合成:可作为合成脂肪酸类表面活性剂的原料,具体合成路线和用量需根据工艺设计确定。
(六)合成行业
牡丹籽油中的脂肪酸成分可用于化学合成,例如合成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生物基表面活性剂、生物基增塑剂等。具体合成工艺中的投料量需根据目标产物和反应方程式计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七)发酵行业
牡丹籽油可作为发酵培养基中的碳源或油脂类营养补充成分使用。在微生物发酵、酶制剂生产等领域,具体添加量因菌种、培养基配方和发酵工艺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参考范围为培养基总量的0.5%~5%(体积分数或质量分数),实际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八)农业行业
生物农药或植物生长调节:牡丹籽油或其提取物可作为农业助剂使用,例如作为植物油乳剂的基质或植物源生物农药的载体。具体使用浓度和用量因作物种类、施用方式和目标对象不同而异,一般参考用量需根据实际配方和农技规范确定。
饲料原料添加:牡丹籽油可作为饲料中的油脂能量来源使用。在畜禽饲料中的添加量一般为饲料总量的1%~3%(质量分数),在水产饲料中可适当调整,具体需参照饲料相关法规和营养标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九)饲料行业
牡丹籽油作为饲料油脂原料,可用于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中提供能量和不饱和脂肪酸。根据不同动物种类和生长阶段,添加量存在差异,常见参考范围为配合饲料总量的0.5%~5%(质量分数)。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饲料产品类型、动物营养需求、相关饲料法规和标准确定。饲料行业对油脂原料有相应的卫生指标和质量标准要求,使用前应确认产品符合相关规定。
(十)日化行业
洗护用品:可用于生产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素等产品,作为滋润或功能性油脂成分。在洗发水和素中常见参考用量为1%~10%(质量分数),在沐浴露和洗手液中一般为0.5%~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配方体系确定。
家居清洁:可作为家居护理产品(如皮革护理油、家具保养油等)的原料,使用量根据产品类型和工艺确定。
香薰及蜡烛:可用于香薰精油调配或香薰蜡烛制作,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设计调整。
注意事项:日化产品中的使用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具体添加量需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