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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苹果多酚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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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苹果多酚是从苹果果实、果皮、果渣等部位提取得到的一类多酚类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原花青素(Procyanidins)、绿原酸(Chlorogenic acid)、儿茶素(Catechin)、表儿茶素(Epicatechin)、根皮苷(Phloridzin)、槲皮素(Quercetin)等成分。苹果多酚并非单一化学物质,而是一个混合物体系,因此其CAS号、分子式需视具体组分而定。常见组分的CAS号如下:原花青素B2(29106-49-8)、表儿茶素(490-46-0)、绿原酸(327-97-9)、根皮苷(60-81-1)、槲皮素(117-39-5)。作为混合物,苹果多酚提取物本身通常不对应单一CAS号,其产品注册编号因生产企业和规格不同而异。分子式:由于苹果多酚为混合物,无统一分子式。常见组分分子式如:原花青素B2(C??H??O??)、绿原酸(C??H??O?)、根皮苷(C??H??O??)、儿茶素(C??H??O?)等。性状:一般为棕黄色至深棕色粉末或颗粒,具有特征性气味,可溶于水、乙醇及含水醇溶液,在干燥阴凉条件下较稳定,遇高温、强光及碱性环境易降解。不同产品规格的纯度和有效成分含量差异较大,常见规格有总多酚含量30%、50%、60%、80%等,原花青素含量在不同产品中也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二、保健品行业
苹果多酚作为原料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加工。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或相关规定。目前,苹果多酚(或其主要成分原花青素)已被收录于部分保健食品可用原料名单中。在实际生产中,苹果多酚提取物的添加量因产品剂型、配方设计和功能定位不同而有所差异。常见参考用量方面,以总多酚计,在片剂、胶囊等固体剂型中,原料投料量一般在每1000克产品中添加数克至数十克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中目标成分的含量规格和每日推荐摄入量的设计);在口服液、饮料等液体剂型中,浓度通常以质量体积比表示,常见参考浓度范围需结合具体产品标准。由于不同企业产品规格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保健品生产须遵循《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技术要求》等相关规范,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食品行业
苹果多酚可作为食品添加剂或功能性食品原料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使用于食品中的相关多酚类物质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苹果多酚提取物在食品中的主要应用方向包括:作为抗氧化成分添加于油脂、肉制品、焙烤食品、饮料、果酒等产品中,以延缓氧化、改善产品色泽稳定性。在油脂及含油食品中,参考用量通常以总多酚含量计,常见使用范围为每千克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多酚类成分(具体数值因产品和工艺不同存在差异);在饮料类产品中,添加浓度一般为每升数十毫克至数百毫克不等(以有效成分计);在肉制品加工中,参考添加量也需根据肉制品种类和工艺要求确定。不同食品品类的使用限量应以GB 2760及相关产品标准为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苹果多酚"这一混合提取物的统一食品添加剂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四、化妆品行业
苹果多酚可用于化妆品的生产,作为配方中的功能性成分,主要利用其抗氧化特性。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部分苹果来源的多酚类成分已被收录,如苹果果实提取物、苹果果提取物等。在化妆品配方中,苹果多酚提取物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液、面膜、防晒产品等)和配方体系不同而有所差异。常见参考用量方面,在膏霜类产品中,添加比例通常为质量分数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以原料投料量计,非纯品有效成分含量);在精华液类产品中,参考添加浓度也因配方设计而异。不同产品规格的多酚含量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化妆品生产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法规要求,不得超出允许使用的原料范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五、医药行业(原料与生产加工角度)
从原料研究和工业生产加工角度,苹果多酚提取物可作为医药领域的研究用原料或中间体使用。需特别说明的是,苹果多酚提取物本身并非药品,不得将其用于的诊断、或预防。在医药相关的研发和生产中,苹果多酚可作为天然产物来源用于药理研究、活性成分筛选、制剂辅料开发等环节。在此类研究和生产中,具体用量和浓度取决于实验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不同研究场景和生产工艺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医药领域的原料使用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苹果多酚在药品制剂中的统一法定添加量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六、工业及合成领域
在工业应用方面,苹果多酚可作为天然抗氧化剂用于高分子材料、涂料、胶黏剂等领域的研发。在合成化学领域,苹果多酚中的某些组分(如绿原酸、儿茶素等)可作为合成反应的起始原料或中间体。在此类工业应用中,添加量取决于具体的工业配方和工艺参数。例如在涂料或高分子材料中,作为抗氧化稳定组分,添加比例通常为质量分数的较低百分比(具体因体系而异);在化学合成研究中,投料量根据反应计量和工艺要求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七、发酵领域
苹果多酚可在发酵工业中作为功能性成分或辅助原料使用。例如,在果酒、果醋、发酵饮料等产品的发酵过程中或发酵后添加,以丰富产品的多酚组成。在发酵食品的生产中,添加时机(发酵前、发酵中或发酵后)和添加量因工艺不同而异。常见参考用量需根据发酵产品类型和目标成分含量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发酵行业针对苹果多酚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八、农业领域
在农业领域,苹果多酚提取物可作为植物源生物刺激素或天然产物用于农业生产的研究和开发。例如用于植物生长调节研究、土壤改良研究、生物农药辅助成分研究等。在此类应用中,使用浓度和用量因作物种类、施用方式(叶面喷施、灌根、土壤施用等)和研究目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常见参考用量需根据具体农业试验方案和产品规格确定。农业领域的使用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九、饲料行业
在饲料工业中,苹果多酚(特别是来源于苹果加工副产物如苹果渣的多酚提取物)可作为饲料原料或功能性添加剂使用。根据《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相关规定,使用应符合规定范围。在饲料配方中,苹果多酚提取物的添加量因饲料种类(如猪饲料、禽饲料、反刍动物饲料、水产饲料等)、动物品种和生长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常见参考用量方面,在配合饲料中,添加比例一般为较低的质量分数(具体因产品规格和配方目标而异)。不同动物种类、不同饲料类型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饲料生产须遵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十、日化行业
在日化产品(如洗涤用品、口腔护理产品、个人清洁用品等)中,苹果多酚可作为功能性成分添加,利用其抗氧化和清洁辅助特性。在此类产品中,添加量因产品类型和配方体系不同而有所差异。常见参考用量通常为质量分数的较低百分比(以原料投料计)。不同产品规格的多酚含量不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日化产品生产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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