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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视黄醛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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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116-31-4(全反式视黄醛),116-32-4(13-顺式视黄醛)
分子式:C20H28O
分子量:284.44
性状:视黄醛为淡黄色至黄色油状液体,具有特殊气味,对光、热、氧敏感,易被氧化为视黄酸。在无氧、避光、低温条件下较为稳定,通常需充氮密封保存。工业级产品多为混合物或含溶剂体系,药用级、化妆品级产品纯度较高。
一、保健品行业
视黄醛本身在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并非直接收录的品种,保健食品通常使用视黄醇(维生素A)、β-胡萝卜素等作为维生素A的来源。视黄醛作为视黄醇在体内代谢的中间产物,在部分研究文献中被讨论,但在保健食品实际生产中较少直接使用视黄醛作为原料。
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维生素A的允许使用形式包括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等,未将视黄醛列入。因此,在保健食品领域,视黄醛不属于常规可直接添加的原料。如作为中间体用于合成视黄醇类原料,则属于原料生产环节,不在终端保健食品的配方添加范围内。
实际使用中如涉及视黄醛作为合成前体用于生产维生素A类保健品原料,其用量需根据合成工艺、反应收率、产品规格等因素确定,具体投料量应参考相关原料生产的技术规范。
二、医药行业
视黄醛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原料药中间体,用于合成维A酸类药物(如全反式维A酸、异维A酸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标准,视黄醛属于药品生产用原料或中间体,其使用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框架下进行控制。
作为药品中间体使用时,视黄醛的投料量取决于具体合成路线和目标产品的工艺要求。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合成路线的投料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应根据工艺验证数据和药品注册批件确定。
视黄醛本身未被批准作为物直接用于人体给药,其在医药领域的应用主要限于原料药生产和合成环节。药品中维生素A类成分通常以视黄醇或其酯类形式存在。
根据相关法规,药用辅料和原料药中间体的使用需符合药品生产相关法规要求,具体用量应以药品注册资料和GMP文件为准。
三、食品行业
视黄醛未列入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名单。食品中维生素A的强化形式通常为视黄醇、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β-胡萝卜素等。
视黄醛因其化学活性较高、稳定性较差,且未获得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的批准,不宜直接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使用。
如视黄醛用于食品级维生素A原料的合成生产,则属于上游原料生产环节,不在食品终端产品的配方范围内。
四、化妆品行业
视黄醛在化妆品中有一定应用,但需注意相关法规限制。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视黄醛(Retinal)被收录在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和准用防晒剂之外的其他准用成分中有相关规定。视黄醛可用于化妆品,但其使用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和后续更新,视黄醇及其酯类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有明确浓度范围要求。视黄醛作为视黄醇的氧化态前体,在化妆品配方中的使用浓度通常较低。
一般参考用量方面,公开技术资料显示,视黄醛在化妆品中的添加量通常为质量分数百分之零点零一至百分之零点一的范围,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如精华液、面霜、乳液等)和配方设计。部分资料提及在抗皱类护肤品中视黄醛的使用浓度可参考百分之零点零五左右,但不同产品定位和配方体系差异较大。
根据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视黄醛在化妆品中的使用也有相关规定,通常限制在面部产品和身体护理产品的特定浓度范围内。
实际使用时,视黄醛因对光和氧敏感,配方中通常需要避光包装、添加抗氧化剂、采用特殊包材等。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体系、目标定位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确定。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为准。
五、工业领域
视黄醛在工业上主要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合成维生素A类化合物、类胡萝卜素衍生物、医药中间体等。在精细化工领域,视黄醛用于制备各种视黄酸类、视黄醇类产品。
工业合成中的使用量根据具体反应类型、目标产物和工艺路线而定,不同生产装置和工艺的投料比例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应根据合成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标准确定投料量。
六、合成领域
视黄醛是维生素A及其衍生物合成的重要中间体。在有机合成中,视黄醛可通过Wittig反应、Grignard反应、还原反应等转化为视黄醇或视黄酸类化合物。
合成使用中的投料量取决于具体反应方程式的化学计量比、反应收率和目标产品纯度要求。不同合成路线的原料配比不同,应根据具体合成方案和工艺验证结果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七、发酵领域
目前未查询到视黄醛在发酵工业中作为直接添加成分或发酵底物的成熟应用案例。在生物合成维生素A的研究领域中,有文献探讨通过微生物发酵或酶催化方法生产类胡萝卜素和视黄醛,但此类研究多处于实验室或中试阶段,尚无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关于视黄醛作为外源添加物的统一标准用量。
如在发酵法生产β-胡萝卜素或维生素A的工艺中,视黄醛可能作为代谢中间产物出现,但其浓度由生物代谢途径决定,非人工外源添加控制。
八、农业领域
视黄醛在农业中的直接应用未查询到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在农业研究领域,有文献探讨类维生素A化合物对植物生长调节的影响,但此类研究多为学术性质,未形成商品化农业投入品的统一使用标准。
目前未查询到视黄醛作为农用化学品(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获得正式登记的法规依据,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应以相关农业投入品管理法规为准。如作为合成前体用于生产其他农用活性成分,则属于上游化工环节。
九、饲料行业
视黄醛未列入我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允许使用品种。饲料中维生素A的补充通常使用视黄醇乙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等稳定性较好的形式。
视黄醛因化学性质不稳定,在饲料加工和储存过程中易降解,不适合直接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如作为合成饲料用维生素A原料的中间体,则属于原料生产环节。
根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饲料中维生素A类添加剂的使用有明确的品种和用量规定,具体应参照相关公告和标准执行。
十、日化行业
视黄醛在日化产品(如洗面奶、沐浴露、洗手液等)中的应用类似于化妆品,但需注意其在清洗类产品中因接触时间短、浓度要求等方面可能与驻留类化妆品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技术资料,视黄醛在日化驻留类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与化妆品类似,通常在较低浓度范围内。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配方设计和相关法规要求确定。
在非驻留类日化产品中,视黄醛的添加量可能更低,且需考虑其在水基体系中的稳定性问题。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通用注意事项
视黄醛对光、热、氧均敏感,在所有应用场景中均需注意避光、密封、低温保存。不同规格和纯度的视黄醛产品(如百分之九十五纯度、百分之九十七纯度等)在使用时需要根据实际含量进行换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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