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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科罗索酸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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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科罗索酸,又称2α-羟基熊果酸、2α-羟基乌苏酸
?英文名称?: Corosolic Acid
?化学名称?: 2α-Hydroxyursolic acid;2α-Hydroxyurs-12-en-28-oic acid
?CAS号?: 4547-24-4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472.70
?性状:? 科罗索酸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味或微有特殊气味。在常温常压下稳定性较好,熔点一般在245℃至255℃之间(不同文献报道略有差异)。科罗索酸可溶于甲醇、乙醇、二甲基亚砜(DMSO)等有机溶剂,在水中溶解度较低。其天然来源主要包括杜英科植物芭蕉( Banaba,学名 Lagerstroemia speciosa)的叶子、木犀科植物女贞子(Ligustrum lucidum)的果实、蔷薇科植物枇杷叶(Eriobotrya japonica)等。
科罗索酸在保健品领域主要作为植物提取物原料使用,常用于片剂、胶囊、粉剂、颗粒剂等固体剂型中。目前在中国,科罗索酸并非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单独原料品种,若以其为主要成分用于保健食品,需按照相关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管理要求,结合具体配方进行申报审批。
在国外市场(如美国、日本等),含有科罗索酸的产品以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形式销售。根据公开的产品资料,以芭蕉叶提取物为原料、科罗索酸为标识成分的膳食补充剂产品中,科罗索酸的每日摄入参考量因产品配方不同而存在差异,常见的产品规格中每粒(或每份)含科罗索酸的量在数毫克至数十毫克不等,具体数值需参照各产品的标签说明。
?用量说明:? 保健食品中科罗索酸的具体添加量需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保健食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目前中国暂无针对科罗索酸单独设定的保健食品法定使用限量标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注册或备案时提交的配方、工艺及安全性评估资料确定,不得自行设定。如以芭蕉叶提取物(含一定比例科罗索酸)为原料投料,则需根据提取物的规格(如科罗索酸含量百分比)进行换算。例如,若使用科罗索酸含量为10%的芭蕉叶提取物原料,且产品设计每日摄入量对应科罗索酸有效成分为某一特定数值,则原料投料量需按比例计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科罗索酸作为天然三萜类化合物,在医药研发领域可作为药物化学研究的起始原料或中间体,用于结构修饰和活性筛选等方面的实验研究。在药品注册与生产方面,科罗索酸目前在中国并非已批准上市药品的单一活性成分,亦非《中国药典》收载品种。如拟将其开发为新药或作为药品原料,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前研究、试验及注册申报。
?用量说明:? 医药研发阶段的使用量因实验目的、研究规模、合成路线等因素差异较大,从毫克级实验室研究到公斤级中试放大均有可能,不存在统一的添加量标准。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实验方案、工艺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药品生产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药品注册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科罗索酸在食品领域的应用目前主要集中在以芭蕉叶提取物等为原料的功能性食品或普通食品的开发中。在中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需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审批。芭蕉叶(来源于 Lagerstroemia speciosa)已被列入相关新食品原料目录或相关公告(具体以发布的公告为准),但科罗索酸作为单一化合物是否可直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需依据具体法规文件判定。
若以获批的芭蕉叶提取物为原料添加到食品中,其添加量需符合批准公告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不同食品类别(如饮料、固体饮料、糖果、糕点等)的允许使用量可能不同。
?用量说明:? 食品中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食品原料公告或相关标准中的规定执行。不同食品类别、不同产品配方的使用量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产品标准进行调整。若相关公告未明确科罗索酸单一成分的使用限量,则实际生产中可参考所用原料(如芭蕉叶提取物)的批准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换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未查询到科罗索酸作为单一成分在普通食品中的统一法定添加限量,实际使用应以相关法规公告为准。
科罗索酸在化妆品领域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保湿剂或抗氧化相关功能的原料成分使用。在中国,化妆品原料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后续更新版本、《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科罗索酸是否被收录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需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版目录为准。若已收录,则可按照该目录中规定的使用条件和限制使用;若未收录,则作为新原料使用需按《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注册或备案。
在国际市场(如欧盟、美国、日本等),科罗索酸也被用于部分护肤品配方中,通常作为植物源活性成分添加。
?用量说明:? 化妆品中科罗索酸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如乳液、精华液、面霜、面膜等)和配方体系不同而差异较大。根据公开的化妆品产品资料和技术文献,科罗索酸在化妆品中的常见参考添加浓度范围一般在0.01%至1%(质量分数)之间,具体取决于产品定位和配方设计。但该范围为一般性参考,并非法定限量。实际生产中,需结合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配方稳定性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调整。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若科罗索酸未被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则不得在化妆品中使用,需先完成新原料注册或备案程序。
在工业与化学合成领域,科罗索酸可作为天然三萜类化合物的研究对象和合成中间体,用于有机合成、结构改造、构效关系研究等方面。科罗索酸可通过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分离获得,也可通过化学合成或半合成路线制备。工业提取通常以芭蕉叶、女贞子果实等为原料,经过粉碎、溶剂提取(常用乙醇、甲醇等)、浓缩、柱层析纯化、结晶等步骤获得不同纯度的科罗索酸产品。
合成方面,以熊果酸(Ursolic acid)为起始原料,经选择性羟基化反应引入2α-羟基,可合成科罗索酸。该路线涉及多步有机合成反应,包括保护基策略、选择性氧化等。
?用量说明:? 工业合成与提取中的投料量取决于生产规模、工艺路线和目标产品规格。实验室规模通常以克级至百克级计;中试或工业生产可达公斤级至吨级。提取工艺中原料(如芭蕉叶干粉)与溶剂的配比、提取次数、浓缩比例等均需根据具体工艺参数确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科罗索酸可通过微生物发酵或植物细胞培养等生物技术途径获得。利用特定微生物(如酵母、霉菌等)进行发酵生产三萜类化合物是当前研究的方向之一,部分研究探索了通过代谢工程手段提高科罗索酸或其前体熊果酸的发酵产量。此外,利用植物细胞悬浮培养体系(如芭蕉愈伤组织培养)生产科罗索酸也有相关研究报道。
?用量说明:? 发酵生产中的接种量、培养基组成、发酵周期、提取纯化工艺等参数因具体菌株和工艺而异,不存在统一的添加量标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发酵工艺参数、目标产物浓度及下游纯化要求确定。
在农业方面,科罗索酸作为天然植物源三萜类化合物,有研究报道其在植物生长调节、抗逆性等方面的潜在研究价值。部分研究探讨了三萜类化合物对植物生理过程的影响,但科罗索酸作为农用投入品(如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农药等)的应用,目前在中国尚未有明确的登记批准和法定使用标准。
?用量说明:? 农业应用中的使用浓度因作物种类、施用方式(如叶面喷施、灌根等)、目标用途等不同而有较大差异。目前未查询到科罗索酸作为农用产品的统一标准使用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农药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登记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科罗索酸在饲料领域的应用主要为研究性探索,有部分文献探讨了天然三萜类化合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的应用潜力,例如作为抗氧化辅助成分或促生长类添加剂的研究方向。在中国,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等相关规定。科罗索酸是否被列入饲料添加剂目录,需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公告为准。
?用量说明:? 若科罗索酸未被正式列入饲料添加剂目录,则不得在饲料产品中违规添加。若作为新饲料添加剂申报使用,需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提交安全性评价等资料并获得批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相关饲料添加剂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日化产品中,科罗索酸可用于洗手液、沐浴露、洗发水、身体乳等产品的配方中,作为植物源调理成分或辅助功能成分。其使用需符合化妆品或日用化学品相关法规要求。
?用量说明:? 日化产品中科罗索酸的添加量因产品类型、配方设计和定位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公开资料,常见参考用量范围一般在0.01%至0.5%(质量分数)之间,但该范围仅为一般性参考,并非强制性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科罗索酸的具体使用量和添加量在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不同规格之间存在差异,不存在适用于所有场景的固定数值。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配方体系及相关法规标准进行换算和调整。
中国对保健品、食品、化妆品、饲料、农药等均有严格的法规管理体系,科罗索酸在各领域的使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在未获得明确批准或不符合相关目录/标准的情况下,不得在相应产品中添加使用。
本文所述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所涉及的用量范围为常见参考值或一般性描述,不构成任何产品的法定标准或强制性要求。具体使用应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法规、标准、公告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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