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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甘油葡糖苷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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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甘油葡糖苷(Glucosylglycerol,部分商品名格莱可因)的CAS号为221060-99-1。分子式为C9H18O8。纯品通常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或无色至淡黄色液体(依纯度及含水率不同),无臭或微有特殊气味,易溶于水、甘油等极性溶剂,在乙醇中溶解度较低,对热、pH值(在一般化妆品及食品pH范围内)相对稳定,具有良好的吸湿性与保湿性。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及用量说明
1. 化妆品及日化行业
在化妆品领域,甘油葡糖苷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的原料,主要作为保湿剂、皮肤调理剂使用。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该原料在驻留类及淋洗类化妆品中均可使用,目前未规定统一的最大允许浓度,实际生产中一般添加量(以质量分数计)常见为0.1%—2.0%,具体需根据产品剂型(如精华、面霜、面膜、洁面产品等)、配方体系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部分高纯度产品用于高端护肤配方时,添加量可能低于0.1%;在保湿型身体乳、洗手液中,添加量也可能根据配方设计适当提高。实际投料量需根据原料有效成分含量(如50%水溶液、98%粉末等规格)进行换算,并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 食品行业
甘油葡糖苷在食品领域的应用需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尚未将其列入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名单,因此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普通食品生产。若作为食品原料或新食品原料使用,需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许可公告。在未获得批准前,食品企业不得将其添加至食品中。部分境外市场可能允许其作为食品配料或功能性食品原料,但国内生产销售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现行法规,具体使用范围与用量应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3. 保健品行业
保健品(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注册/备案管理规定。目前甘油葡糖苷未被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也未见其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批准信息。从原料研究及工业加工角度,该物质可作为合成其他化合物的中间体或辅料进行研究,但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作为保健品成分使用。实际生产中,若用于保健品相关研发,应严格遵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要求,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确定,不得自行添加或夸大用途。
4. 医药行业
医药领域的应用涉及药品研发与生产,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甘油葡糖苷可作为药物合成中间体或药用辅料进行工业研究,但不得宣称、诊断、预防等,也不得作为药品成分自行配制或销售。具体在药物制剂中的用量、用法需依据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及药典标准执行,目前无公开的通用添加量标准。
5. 工业用途
在工业领域,甘油葡糖苷主要用作表面活性剂、乳化剂、增塑剂或涂料、油墨的助剂。其添加量根据工业产品类型差异较大:例如在个人护理品之外的工业清洗剂中,可作为温和助剂,添加量(质量分数)一般为0.5%—5.0%;在纺织印染助剂中,可作为保湿和平滑组分,每吨工作液添加量约为1—10千克;在涂料中作为流变助剂时,添加量通常为配方总量的0.1%—1.0%。以上均为工业应用的一般参考范围,实际投料需根据产品纯度、工艺要求及配方体系换算,并符合相关工业产品标准。
6. 合成与发酵行业
甘油葡糖苷可通过化学合成或生物发酵法制备。在发酵工艺中,以蔗糖、甘油等为碳源,利用特定酶或微生物(如嗜盐菌、酵母等)转化生产,发酵液中的产物浓度因菌株、工艺条件而异,一般发酵终点产物含量在10—100 g/L范围内,后续需通过提取、纯化得到不同规格产品。合成路线中,该物质可作为中间体用于制备糖苷类化合物,具体投料比依据化学反应计量及工艺优化确定,属于工业生产技术参数,无统一对外标准用量。
7. 农业与饲料行业
在农业领域,甘油葡糖苷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或肥料助剂的辅助成分进行研究,但目前国内尚未将其列入农药登记或肥料登记的有效成分名单,因此不得作为农药或肥料产品直接销售使用。在饲料行业,该物质未被列入《饲料原料目录》或《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不得作为饲料原料或添加剂使用。相关农业或饲料应用于实验室研究阶段,实际生产中的使用范围与用量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依据,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研究目的和工艺要求确定,且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现行法规。
三、重要说明
以上各行业用量、添加量及使用范围均基于公开法规、标准及技术资料整理。对于未查询到统一标准的领域,实际生产中应结合产品规格(如纯度、有效成分含量)、配方工艺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调整。涉及食品、保健品、医药、农业、饲料等受法规严格约束的领域,必须优先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未取得许可前不得擅自使用。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时,实际使用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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