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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胆碱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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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碱(阳离子形式)
CAS号:62-49-7(氯化胆碱为67-48-1)
分子式:C?H??NO?(胆碱阳离子);氯化胆碱:C?H??ClNO
性状:胆碱阳离子在游离状态下极不稳定,通常以氯化胆碱、酒石酸氢胆碱、氢氧化胆碱等形式存在。氯化胆碱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无色结晶,极易潮解,有微弱三甲胺气味,易溶于水、乙醇,水溶液呈弱酸性。
L-胆碱(L-Choline)
CAS号:87-67-2
分子式:C?H??NO?
性状: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有吸湿性。L-胆碱为胆碱的立体异构体之一,自然界中胆碱多以消旋形式存在,L-胆碱在部分精细化工和医药中间体领域有特定用途。
胆碱在食品中主要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用于补充食品中胆碱成分。
1. 法规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胆碱》(GB 1903.36-2018)
2. 用法说明
使用形式:通常采用氯化胆碱(纯度≥98%)或酒石酸氢胆碱。
添加方式:在混合阶段均匀分散于食品基质中,避免高温长时间处理(氯化胆碱在>200℃可能分解)。
实际投料量需根据所用原料的纯度折算。例如使用氯化胆碱(纯度98%),则实际添加量 = 以胆碱计的最大使用量 ÷ 0.87(胆碱在氯化胆碱中的质量分数) ÷ 0.98。
3. 其他食品用途
胆碱可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如作为乳化剂的组成部分),但无统一添加标准,实际生产中根据配方工艺要求调整。
胆碱是饲料中重要的维生素类添加剂(通常归类为维生素B4),用于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1. 法规依据
《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GB/T 23876-2023)
《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溶液》(GB/T 10818-2020)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
2. 常见添加量(以氯化胆碱计,纯度50%~60%液体或≥98%固体)
家禽饲料:
肉鸡(0~4周):每吨配合饲料添加氯化胆碱(50%)约1.0~2.0 kg
肉鸡(5周以上):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8~1.5 kg
蛋鸡(产蛋期):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5~1.0 kg
肉鸭:每吨配合饲料添加1.0~2.0 kg
猪饲料:
仔猪(≤15kg):每吨配合饲料添加1.0~2.0 kg
生长猪(15~50kg):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6~1.2 kg
育肥猪(≥50kg):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4~0.8 kg
母猪: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8~1.5 kg
哺乳母猪:每吨配合饲料添加1.0~2.0 kg
反刍动物饲料:
犊牛: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8~1.5 kg
奶牛:每吨配合饲料添加0.5~1.0 kg
水产饲料:
鱼类:每吨配合饲料添加1.0~3.0 kg
虾蟹类:每吨配合饲料添加1.5~3.0 kg
3. 用法说明
氯化胆碱吸湿性强,预混料中建议与载体(如玉米芯粉、稻壳粉)预先混合,再投入主混合机。
液体氯化胆碱可直接喷洒于饲料表面或与其他液体添加剂混合使用。
实际添加量需根据饲料配方中蛋氨酸含量、能量水平及动物生长阶段调整。氯化胆碱与蛋氨酸存在部分协同关系,配方中蛋氨酸充足时可适当降低胆碱添加量。
胆碱在保健食品中作为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用于补充胆碱。
1. 法规依据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
2. 用量规定
胆碱(以胆碱计)每日推荐摄入量:儿童(4~17岁)100~300 mg/天;成人、孕妇、乳母450~1200 mg/天。
保健食品中胆碱用量需符合上述每日推荐量范围,具体添加量根据产品配方设计确定。
允许使用的胆碱化合物来源:氯化胆碱、酒石酸氢胆碱、柠檬酸二氢胆碱等。
3. 用法说明
以片剂、胶囊、粉剂等形式生产,胆碱盐类需控制水分和储存条件(密封、干燥、避光)。
实际生产中投料量需根据所用胆碱化合物的纯度和胆碱元素含量折算。
胆碱及其盐类在化妆品中主要作为pH调节剂、保湿剂、抗静电剂使用。
1. 法规依据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收录"氯化胆碱"(序号01234),"胆碱"(序号01233)。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2. 使用范围及一般添加量
氯化胆碱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浓度(质量分数):一般≤5%(作为pH调节剂时通常0.1%~2%)。
常见应用产品:洗发水、素、护肤乳液、面膜等。
在洗发产品中作为抗静电剂,添加量一般为0.2%~1.0%(质量分数);在护肤产品中作为保湿助剂,添加量一般为0.1%~0.5%。
3. 用法说明
溶于水后加入水相,建议在40℃以下加入以避免分解。
避免与强氧化剂、强碱共用。
从原料及制剂辅料角度,胆碱类化合物在医药工业中用途如下:
1. 原料药中间体
氯化胆碱、氢氧化胆碱可作为某些药物合成的季铵化试剂或中间体。
具体用量根据合成工艺路线确定,无统一标准。
2. 药用辅料
胆碱盐类可作为药用辅料(如透皮吸收促进剂、pH调节剂),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关标准。
实际用量根据制剂处方确定。
1. 相转移催化剂
氯化胆碱可作为相转移催化剂用于有机合成,如酯化、烷基化、聚合等反应。
一般使用量为反应物总量的0.5%~5%(摩尔比),具体根据反应体系确定。
2. 表面活性剂及乳化剂
胆碱脂肪酸酯类可作为生物基表面活性剂,用于纺织、印染、造纸等行业。
添加量根据工艺要求调整,一般0.1%~2%(质量分数)。
3. 电镀添加剂
氯化胆碱可作为电镀液添加剂,改善镀层质量。
用量一般为0.5~5 g/L,具体根据电镀工艺确定。
4. 低共熔溶剂(DES)组分
氯化胆碱与尿素、甘油等氢键供体可形成低共熔溶剂,用于电化学、萃取、材料合成等领域。
摩尔比通常为氯化胆碱:氢键供体 = 1:2 至 1:4,具体根据应用需求确定。
1. 化学合成
氯化胆碱工业合成路线:环氧乙烷-三甲胺法(主流工艺),氯乙醇-三甲胺法。
合成过程中催化剂用量、反应温度、压力等参数根据生产工艺确定。
2. 发酵工业
胆碱可作为微生物发酵培养基的生长因子或前体物质,用于某些氨基酸、维生素、酶制剂的发酵生产。
添加量根据菌种需求和发酵工艺确定,一般在培养基中质量分数为0.01%~0.1%。
具体添加量需通过发酵试验优化确定。
1. 植物生长调节剂
氯化胆碱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如用于马铃薯、小麦等作物),促进光合作用和块茎膨大。
相关产品如"氯化胆碱水剂"(常见含量60%、70%、80%),使用浓度一般为50~100 mg/L(有效成分),叶面喷施。
具体使用方法参照农药登记证标注的使用范围和剂量。
2. 肥料添加剂
胆碱可作为水溶肥、叶面肥的添加剂,用量一般为0.05%~0.2%(质量分数)。
纯度折算:所有添加量数据均以特定规格原料为基准,实际生产中需根据产品纯度、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换算。
法规更新:上述标准可能随法规修订而变化,实际应用应以有效版本为准。
安全信息:氯化胆碱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性,操作时建议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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