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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L-肌肽锌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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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L-肌肽锌(又称锌肌肽、锌-肌肽螯合物)
?英文名称?: L-Carnosine Zinc(Zinc L-Carnosine、Zinc Carnosine Complex)
?CAS号?: 107771-74-4(该CAS号对应锌-L-肌肽螯合物;L-肌肽本身CAS号为305-84-0,氧化锌CAS号为1314-13-2,不同来源标注可能略有差异,应以实际产品检测报告为准)
?分子式?: C?H??N?O?Zn(常见表示方式,具体分子量因结晶水及配位方式而异,一般标注分子量约289.6 g/mol左右,不同供应商因含结晶水、配位比例不同,分子量可能有差异)
?分子量?: 约289.6 g/mol(无水形式,不同规格产品可能有所不同)
?性状?: 通常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明显异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酸性至中性。不同生产工艺和纯度规格的产品在色泽、溶解性等方面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产品应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受潮。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在食品领域可作为锌源营养强化剂使用。锌是人体的微量元素之一,L-肌肽锌作为一种螯合形态的锌,在食品加工中可用于补充锌元素。根据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相关规定,锌作为营养强化剂可以在多种食品类别中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L-肌肽锌作为具体化合物,是否已被明确列入GB 14880许可使用的锌源名单,需以现行有效版本标准为准。如标准中允许使用的锌源包括葡萄糖酸锌、硫酸锌、乳酸锌、柠檬酸锌等,而L-肌肽锌是否被纳入需查阅标准原文。部分企业以L-肌肽锌作为原料生产含锌食品或饮料,但其使用范围和限量应以法规批准为准。
?用法?:
一般将L-肌肽锌以粉末形式直接添加或先溶于水后加入食品体系中,应在配料阶段均匀混合,注意避免高温长时间加工导致降解。
?添加量参考?:
根据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锌在不同食品类别中的使用量有明确规定(以锌元素计)。例如:调制乳粉中锌的使用量为30~50 mg/kg(以锌计),即食谷物早餐制品中为100~150 mg/kg(以锌计),饮料类中为2~4 mg/kg(以锌计)等,具体类别和限量应以标准原文查阅为准。L-肌肽锌中锌元素的含量因产品规格不同而异,一般锌元素质量分数在20%~25%左右(具体以产品检验报告为准)。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锌含量进行换算:如某食品标准允许锌添加量为X mg/kg(以锌元素计),而所用L-肌肽锌产品锌含量为Y%,则L-肌肽锌的实际添加量为 X ÷ Y% mg/kg。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且不得超过相应食品类别的法定限量。
目前未查询到L-肌肽锌作为独立化合物在GB 14880中的明确单独条目,如用于食品生产应严格按照现行法规和已批准的锌源名录执行,不得自行超范围使用。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可作为含锌保健食品的原料组分之一,用于补充锌等矿物质。根据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管理规定,保健食品中使用的原料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范围内。锌作为补充矿物质类原料,已被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如葡萄糖酸锌、乳酸锌、柠檬酸锌等锌盐形式可用于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L-肌肽锌是否已被明确纳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锌源原料目录,需以现行有效目录为准。
?用法?:
在保健食品生产中,L-肌肽锌通常以粉末形态与其他原料混合,制成片剂、胶囊、口服液等剂型。生产工艺应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
?添加量参考?:
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及相关规定,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中锌的每日推荐摄入量(以锌元素计)有明确范围。根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成人锌推荐摄入量(RNI)为男性12.5 mg/d、女性7.5 mg/d,可耐受摄入量(UL)为40 mg/d。保健食品中锌的实际添加量需结合产品剂型、每日食用量及法规要求确定,不得超过规定范围。L-肌肽锌的实际投料量需根据其锌元素含量进行折算:如产品锌含量约为22%,则每添加100 mg L-肌肽锌约提供22 mg锌元素。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且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技术要求。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在医药领域的应用,主要以原料药或药用辅料的角度进行研究和生产。锌-L-肌肽复合物(如Polaprezinc,即N-(3-甲基丙酰基)-L-组氨酸锌)作为一种已知的药物成分,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被批准用于某些用途的药品。但Polaprezinc的化学结构与L-肌肽锌并不完全等同,需注意区分。L-肌肽锌作为原料,可用于相关药物制剂的研发和生产。如涉及药品注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注册管理办法执行,获得相应批准后方可用于药品生产。
?用法?:
在医药生产中,需按照药品GMP要求进行投料、配制、制剂加工。
?添加量参考?:
由于L-肌肽锌在医药领域如作为药物活性成分使用,其用量应以经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处方资料或药典标准为准,不得自行确定。目前未查询到L-肌肽锌作为通用原料药的统一法定用量标准,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在化妆品领域可作为皮肤调理剂、抗氧化组分或矿物质补充成分使用。L-肌肽本身具有一定的抗氧化和抗糖化研究基础,锌离子在皮肤护理中也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肌肽(Carnosine,即L-肌肽)已被收录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而"L-肌肽锌"或"锌肌肽"是否作为独立条目收录,需以目录原文为准。如目录中已收录,则可在规定的使用目的和适用范围内使用;如未单独收录,则需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进行申报。
?用法?:
一般将L-肌肽锌溶于水相或加入膏霜、乳液、精华液、面膜等化妆品配方中,在配制阶段均匀分散。
?添加量参考?:
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技术规范,肌肽(L-Carnosine)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参考量一般为0.1%~3%(质量分数),具体取决于产品类型和配方设计。L-肌肽锌因含有锌元素和肌肽两部分,其实际添加量需结合产品中肌肽和锌的有效成分比例及配方需求确定。常见参考用量一般在0.05%~2%范围内,但不同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面膜等)的添加量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且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规定中对锌等金属元素的限量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在饲料工业中可作为锌源饲料添加剂使用,用于补充畜禽及水产动物饲料中的锌元素。根据我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25号),锌作为微量元素添加剂,允许以多种化合物形式在饲料中使用,包括硫酸锌、氧化锌、蛋氨酸锌、甘氨酸锌等。L-肌肽锌是否已被明确列入允许使用的锌源饲料添加剂品种,需以现行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目录为准。
?用法?:
在饲料生产中,将L-肌肽锌以预混料形式与其他维生素、矿物质预混料混合,或直接按比例加入配合饲料中,需充分混合均匀。
?添加量参考?:
根据《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不同动物种类和生长阶段对锌的需要量和允许添加量不同。例如:猪(生长猪)饲料中锌的限量为150 mg/kg(以锌元素计,来源于药物饲料添加剂时可更高但需符合规定),家禽(肉鸡)饲料中锌的限量为100 mg/kg,水产动物饲料中根据品种不同有相应规定。L-肌肽锌的实际投料量需根据其锌元素含量进行折算:如产品锌含量为22%,则提供150 mg/kg锌元素需添加约682 mg/kg的L-肌肽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且不得超过相应动物品种和阶段的法定限量。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用途说明?:
L-肌肽锌在农业领域可作为含锌微量元素肥料或叶面肥的原料组分。锌是植物生长所需的微量元素之一,螯合态锌(如EDTA锌、氨基酸螯合锌等)因其较好的生物利用度,在农业生产中有一定应用。L-肌肽锌作为一种氨基酸螯合锌,可用于生产含锌叶面肥、液体肥或土壤调理剂。但需注意,根据我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T 1429-2010)、《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T 1428-2010)等标准,用于肥料生产的锌源需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L-肌肽锌是否可直接用于肥料生产,需以相关登记和标准要求为准。
?用法?:
可配制为叶面喷施液或加入灌溉水中施用,具体浓度根据作物种类和生长阶段确定。
?添加量参考?:
根据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相关标准,锌含量(以锌元素计)通常在2%~17%范围内(具体产品标准规定不同)。叶面喷施浓度一般为稀释1000~2000倍使用,具体依产品说明书和作物需求而定。L-肌肽锌的实际使用量需根据其锌元素含量和产品目标浓度进行换算。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且应符合相关肥料产品标准和登记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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