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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4-羟基异亮氨酸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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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4-羟基异亮氨酸
英文名称:4-Hydroxyisoleucine,2-氨基-3-甲基-4-羟基戊酸
CAS号:80236-51-3
分子式:C6H13NO3
分子量:147.17
性状: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甲醇等有机溶剂,有一定的吸湿性。天然来源主要从葫芦巴(Trigonella foenum-graecum)种子中提取,也可通过化学合成或微生物发酵方法制备。
以下按各行业领域分别说明用途、用法及用量相关信息。需要说明的是,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一种非蛋白氨基酸,在不同领域的应用规模和标准化程度差异较大,部分领域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其添加量,以下内容基于公开资料和技术文献进行客观描述。
一、保健品行业
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葫芦巴种子提取物的主要活性成分之一,在膳食补充剂和保健食品领域有一定应用。其在保健品中通常以葫芦巴种子提取物的形式使用,而非单独以纯品4-羟基异亮氨酸形态添加。
根据相关保健食品技术资料,葫芦巴种子提取物在部分保健食品配方中的常见添加比例范围为原料总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定位和配方设计。4-羟基异亮氨酸在葫芦巴种子提取物中的含量通常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六十,实际投料量需根据提取物规格中4-羟基异亮氨酸的含量进行换算。
目前,中国对于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单一原料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尚无明确的国家标准单独规定其限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循《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注册或备案管理规定,确定原料使用范围和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在境外市场,部分国家和地区将含有4-羟基异亮氨酸的葫芦巴提取物列入膳食补充剂原料,使用量一般参考供应商推荐的每日摄入量,但不同国家法规要求不同,应以当地法规为准。
二、医药行业
4-羟基异亮氨酸在医药研究领域主要作为科研试剂和药物合成中间体使用。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它可作为非天然氨基酸砌块用于多肽类化合物的合成研究。
在原料药或制剂生产方面,4-羟基异亮氨酸目前未查询到作为药物活性成分被正式批准上市的公开信息。其在医药领域的使用主要限于实验室研究、工艺开发和中间体合成环节,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合成路线、反应规模和工艺要求确定,不存在统一的法定添加限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医药产品的原料使用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任何原料的使用均须经过充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本文不涉及任何相关表述。
三、食品行业
在食品领域,4-羟基异亮氨酸主要以葫芦巴种子提取物或发酵来源的形式出现。目前未查询到中国国家标准(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将4-羟基异亮氨酸单独列为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
葫芦巴种子本身作为香辛料和传统食品原料在部分国家有使用历史,但以提取物形式添加到普通食品中的具体限量需遵循当地食品法规。在欧盟等地区,葫芦巴种子提取物可能被归入传统食品或新型食品原料范畴管理,其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法规框架。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四、化妆品行业
4-羟基异亮氨酸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主要基于其作为氨基酸类成分的保湿和皮肤调理功能研究。部分化妆品配方中将其作为皮肤调理剂或保湿成分添加。
根据公开的化妆品技术资料,氨基酸类成分在化妆品中的常见添加浓度范围一般为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五,但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单一成分在化妆品中的具体使用浓度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建议参考原料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和配方建议。
化妆品生产应遵循《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后续更新版本,所用原料应符合规范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如乳液、精华、面膜等)、配方体系和相关标准确定。
五、工业与合成领域
在工业和化学合成领域,4-羟基异亮氨酸主要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和多肽合成砌块使用。其羟基和氨基官能团使其适用于多种有机反应和手性合成路线。
在工业生产中,4-羟基异亮氨酸的投料量取决于具体的合成目标和反应工艺,通常按化学计量比或略过量使用,没有统一的固定添加比例。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并根据反应规模和工艺要求确定。
在多肽合成领域,4-羟基异亮氨酸可作为非天然氨基酸单元引入肽链,其使用量与目标肽的序列和合成规模直接相关,一般按等摩尔或稍过量原则添加。
六、发酵行业
在发酵行业,4-羟基异亮氨酸可通过微生物发酵法生产。研究文献中报道了利用特定菌株(如部分芽孢杆菌、大肠杆菌工程菌株等)发酵生产4-羟基异亮氨酸的工艺。
在发酵生产过程中,4-羟基异亮氨酸是目标产物,其产量和浓度取决于菌株性能、培养基组成、发酵条件等因素。发酵液中4-羟基异亮氨酸的浓度可达到每升数克至数十克的水平,具体数据因菌株和工艺而异。
此外,4-羟基异亮氨酸也可作为发酵培养基中的营养补充成分使用,但其在发酵工业中作为添加剂的具体用量目前未查询到统一标准,应根据具体发酵工艺和目标产品要求确定。
七、农业领域
在农业领域,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一种非蛋白氨基酸,有研究探讨其在植物生长调节方面的潜在作用。部分研究文献涉及非蛋白氨基酸对植物代谢的影响,但目前未查询到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农药或植物生长调节剂被正式登记和批准使用的公开信息。
如作为农业研究用途或实验性应用,其使用浓度和方式需根据具体研究方案和当地农业法规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八、饲料行业
在饲料行业,4-羟基异亮氨酸作为非蛋白氨基酸,有研究探讨其在动物营养中的作用。葫芦巴种子及其提取物在部分国家作为饲料原料有一定使用。
根据公开资料,葫芦巴种子在畜禽饲料中的添加比例通常为饲料总量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但其中4-羟基异亮氨酸的具体贡献量需根据原料中该成分的含量进行换算。
中国《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目前未查询到将4-羟基异亮氨酸单独列为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饲料生产企业应遵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设计及相关标准确定。
九、日化行业
在日化行业,4-羟基异亮氨酸可用于洗涤用品、个人护理产品等配方中,作为温和的表面活性剂辅助成分或皮肤调理成分。
在洗涤产品中,氨基酸类表面活性剂及调理成分的常见添加量范围一般为产品总量的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五,但4-羟基异亮氨酸在日化产品中的具体使用比例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日化产品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相关日化产品标准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及相关标准确定。
综合说明
4-羟基异亮氨酸在上述各领域的应用中,因产品规格(纯度、含量)、应用场景、配方体系和法规要求的不同,其使用量和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对于没有统一法定限量或行业标准的领域,应以相关法规文件、原料供应商技术资料、产品注册或备案要求以及实际生产工艺为准。本文所列数据均基于公开可查的技术资料和一般性参考范围,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使用标准或推荐依据。生产企业在实际应用中应自行核实适用法规和标准,确保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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