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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甘氨酸硼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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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13308-51-5(该编号对应硼酸甘氨酸酯/甘氨酸硼酸复合物,部分文献中亦有标注为14974-26-4等相关编号,具体需以实际产品对应的CAS登记为准)
分子式:C?H?BNO?(或写作C?H?NO?B,分子量约104.88)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酸性至中性。在干燥环境中稳定性较好,受潮后可能出现结块。该物质属于甘氨酸与硼酸形成的络合物或酯化物,在水中可逐步释放硼元素和甘氨酸组分。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及用量说明
(一)医药行业
甘氨酸硼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原料组分用于药物制剂的生产加工环节,例如作为硼源用于某些含硼药物中间体的合成,或作为辅料组分参与制剂工艺。在医药生产中,其使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标准的规定。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药品品种、处方工艺、原料纯度及相关药典或注册标准中的规定确定。不同药品制剂对硼元素的含量限度有明确的法规要求,实际投料量需结合产品规格进行换算。目前公开资料中未查询到统一的、适用于所有医药产品的固定添加量标准。医药行业使用该原料时,应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标准、药典各论及GMP规范为准。
对于含硼药物的研发及中间体合成,甘氨酸硼可作为硼供体参与有机合成反应,其投料量依具体合成路线和反应当量确定,属于工艺参数范畴,需由研发及生产部门根据实际工艺验证数据确定。
(二)食品行业
硼元素在食品中的使用受到严格的法规限制。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规定,硼砂(硼酸钠)等硼化合物已被明确列入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物质清单。甘氨酸硼作为含硼化合物,在食品加工中不属于被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畴。
因此,在食品行业中,甘氨酸硼不应作为食品添加剂直接添加于食品中。若涉及食品接触材料或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其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等相关规定,具体是否允许使用及限量需查阅最新版本的法规文件。
在食品相关的科研或检测领域,甘氨酸硼可能作为硼标准品或参考物质用于实验室分析,此类使用属于实验室试剂范畴,与食品加工添加不同。
(三)农业行业
在农业领域,硼是植物生长所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甘氨酸硼作为一种有机态硼源,可用于叶面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的生产。相较于无机硼肥(如硼砂、硼酸),甘氨酸硼因其有机络合形态,在某些配方中被认为具有较好的水溶性和生物可利用性。
关于使用量和添加量:
在叶面肥产品中,硼元素的含量通常以有效硼计。根据农业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资料,叶面肥料中硼的含量一般有相应的规范范围。以甘氨酸硼作为原料时,由于其分子量约104.88,其中硼的原子量约10.81,硼元素的质量分数约为10.3%。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中目标硼含量、配方设计及登记要求进行折算。例如,若某叶面肥产品要求有效硼含量为一定范围,则甘氨酸硼的实际投料量应按其硼含量比例进行换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在土壤施用或基肥中,硼肥的施用量因作物种类、土壤硼含量、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较大不同。一般农业技术资料建议的大田作物土壤施硼量以有效硼计,通常在每亩数克至数十克的范围(具体因地区和作物而异),但该数值为农业技术推荐参考,非针对甘氨酸硼单一产品的固定添加标准。
在含硼水溶肥料的生产中,甘氨酸硼可作为硼源组分之一,其添加比例需符合《含硼肥料》相关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对硼含量、水溶性等指标的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需要特别说明:农业用含硼产品需在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肥料登记,获批后方可生产销售。甘氨酸硼在农业中的使用应遵循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用量。
(四)工业领域
在工业领域,甘氨酸硼可用于金属表面处理、阻燃剂配方、陶瓷釉料、玻璃工业等。在金属加工液中,它可能作为缓蚀剂或润滑添加剂的组分;在阻燃材料中,硼化合物可发挥协效阻燃作用。
具体添加量因工艺和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在金属加工液中的添加量通常为配方总量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质量分数),在阻燃配方中依体系不同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五)合成领域
在有机合成和化学合成领域,甘氨酸硼可作为硼源试剂参与Suzuki偶联反应等交叉偶联反应,或作为合成含硼有机化合物的中间体。其使用属于化学试剂和化工原料范畴,投料量按照化学反应的摩尔当量和工艺要求确定,具体数值因反应体系和目标产物不同而有差异。
(六)发酵行业
在发酵工业中,硼元素是某些微生物生长所需的微量营养元素。甘氨酸硼可能作为培养基中的硼补充组分用于特定发酵工艺。其添加量通常较低,以培养基中硼的终浓度计,一般在微量水平(如每升培养基含硼数毫克至数十毫克),具体需根据菌种需求和发酵工艺优化确定。不同发酵产品的配方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工艺进行调整。
(七)饲料行业
在饲料行业中,硼作为动物所需的微量元素,被列入饲料添加剂相关标准。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相关国家标准,硼的允许使用形式和限量有明确规定。甘氨酸硼若作为饲料级硼源使用,需符合饲料添加剂相关法规的要求。
在饲料预混料或浓缩料中,硼的添加量通常以元素硼计。根据相关标准,不同动物种类对硼的耐受量和需要量不同,例如猪、禽等动物的饲料中硼的限量有明确规定(具体数值需查阅版《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及相关法规)。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目前公开资料中未查询到针对甘氨酸硼在饲料中的统一固定添加量,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八)保健品行业
在保健品原料生产中,甘氨酸硼可能作为含硼营养补充剂的原料组分。保健品行业受《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法规约束,含硼原料的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功能声称、原料标准及注册批准内容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需注意:保健品宣传不得涉及预防、功能,相关产品应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和标注。
(九)化妆品及日化行业
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中,甘氨酸硼可能作为功能性组分用于皮肤护理或口腔护理产品。在化妆品行业中,硼及其化合物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在口腔护理产品(如含硼漱口水等)中,硼化合物可能作为抑菌组分使用,其添加量需符合化妆品法规的限量要求。在皮肤护理产品中,若用于含硼配方,添加量通常较低。具体添加量因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和法规要求不同而有差异,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同时须确保符合相关化妆品安全标准。
三、综合说明
以上各行业的用量和添加量信息均基于公开可查的一般性技术资料和行业惯例整理,并非针对甘氨酸硼这一单一产品的统一法定标准。
不同产品规格(如纯度、有效成分含量、形态等)会直接影响实际使用量的计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涉及医药、食品、农业、饲料、保健品、化妆品等受法规约束的行业,使用前务必核实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法规文件,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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