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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维生素A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280 /公斤
25-1000¥270 /公斤
≥1000¥260 /公斤
  • 产地:中国 醋酸维生素A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09-28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kg/件
外观 粉末或结晶、液体
保质期 24月
主要营养成分 醋酸维生素A生产厂家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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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醋酸视黄酯(又称醋酸维生素A、维生素A醋酸酯、视黄醇醋酸酯、维他命A醋酸酯)

?英文名称?: Retinyl acetate(Vitamin A acetate)

?CAS号?: 127-47-9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328.49

?性状:? 醋酸视黄酯为淡黄色至黄色结晶性粉末或结晶状固体,或为淡黄色至黄色油状液体(视产品形态和纯度而定)。有微弱的特征性气味。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有机溶剂,可溶于植物油和脂肪。对光、热和氧敏感,需避光、密封、在阴凉干燥条件下保存。

?注意:? 醋酸视黄酯与视黄醇(维生素A醇,CAS 68-26-8)属于不同化合物,视黄醇醋酸酯(Retinyl palmitate)也是不同物质,三者不可混淆。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与用量

(一)医药行业

醋酸视黄酯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物原料或中间体使用,用于生产含维生素A活性成分的制剂。

在药品生产中,醋酸视黄酯可作为维生素A类药物的前体或原料,用于制备口服软胶囊、滴剂等剂型。在药品中的添加量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标准执行,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产品的用量存在差异,一般需根据药典规定的维生素A效价或标示量进行换算。

作为药物原料,醋酸视黄酯的投料量需根据目标产品中维生素A的标示含量、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进行计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生产的药品品种、剂型、处方设计及药品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确定,不宜给出统一的固定数值。

在药物合成工艺中,醋酸视黄酯可能作为中间体参与化学反应,其投料比例依据合成路线和工艺要求而定,实际生产中应以具体工艺规程为准。

需注意:医药领域的使用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法规和审批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二)保健品行业

在保健食品领域,维生素A是允许使用的营养素之一。根据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及相关法规,维生素A可作为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用于保健食品。

根据《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维生素A(包括视黄醇、视黄醇醋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等形式)在食品和保健食品中的使用量有明确的限量规定。该标准规定了维生素A在不同食品类别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以视黄醇当量计),例如在调制乳粉、固体饮料、谷物及其制品等不同类别中允许的添加量不同。

在保健食品中使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醋酸视黄酯本身并非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中直接列明的物质,通常以"维生素A"或"视黄醇醋酸酯"等形式纳入管理,实际使用应参照GB 14880及相关公告中对维生素A类化合物的规定。

二、不同剂型(片剂、胶囊、软胶囊、口服液等)和不同目标人群(成人、孕妇、乳母等)的维生素A推荐摄入量和使用限量不同,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及相关标准确定。

三、保健食品中维生素A的添加量一般以每日推荐摄入量为参考,并需符合法规规定的上限。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目标人群、剂型规格及相关国家标准确定,不宜给出统一数值。

四、作为营养素原料使用时,实际投料量需根据原料的维生素A效价(即每克原料所含维生素A的国际单位数或视黄醇当量)进行换算,不同纯度和规格的原料其换算系数不同。

(三)食品行业

醋酸视黄酯(或以维生素A形式)在食品领域主要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

根据《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维生素A(视黄醇、视黄醇醋酸酯、视黄醇棕榈酸酯等)被列入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名单,但在不同食品类别中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限制。

具体而言:

一、在调制乳(包括调味乳)、调制乳粉中,维生素A的使用量有明确限量(以视黄醇当量计,单位为μg RE/kg),不同标准版本中数值可能有所调整,应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二、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A的使用需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法规要求(如GB 25596等),有独立的限量规定。

三、在其他食品类别(如固体饮料、谷物制品、食用油等)中,是否允许添加及限量应参照GB 14880的具体规定。

四、食品生产中使用醋酸视黄酯作为维生素A来源时,需注意原料的纯度和维生素A效价,实际添加量需根据原料规格、目标食品的营养强化水平及法规限量进行换算。

五、食品加工中,维生素A类化合物对光、热、氧敏感,生产过程中需注意避光和加工条件控制。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别、法规限量、原料规格和配方要求确定。

(四)化妆品行业

醋酸视黄酯在化妆品行业中被广泛用作性成分,属于视黄醇类(Retinoids)化合物,常用于护肤类产品。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规定,视黄醇及其酯类化合物(包括视黄醇醋酸酯/Retinyl acetate、视黄醇棕榈酸酯/Retinyl palmitate等)属于化妆品允许使用的成分。但对于具体使用浓度和适用产品类别,需参照规范及相关公告。

一、在护肤品(如面霜、精华液、乳液等)中,视黄醇醋酸酯作为常见使用的视黄醇衍生物,一般参考使用浓度范围因产品定位和配方体系而异。根据公开的行业资料和部分产品技术文献,视黄醇醋酸酯在护肤品中的常见参考使用浓度一般在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的范围内(以质量百分比计),但具体浓度需根据配方设计、产品类别和法规要求确定。

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对化妆品中视黄醇类成分的限量存在差异。例如,欧盟对化妆品中视黄醇(Retinol)和视黄醇酯类的使用有专门规定,美国FDA对此类成分也有相应要求。在我国,应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由于视黄醇类成分对光敏感,含有此类成分的化妆品通常建议在夜间使用,产品包装需采取避光措施。

四、在配方设计中,视黄醇醋酸酯的实际投料量需考虑其在配方中的功能定位(如与其他活性成分的协同、产品质地和稳定性等),具体添加量应结合配方体系和工艺要求确定。

五、需要特别说明:不同化妆品品类(如驻留类、淋洗类)对视黄醇类成分的使用限量可能不同,应按照具体品类法规执行。

(五)日化行业

在日化领域,醋酸视黄酯可用于部分护肤类日化产品的配方中,其用法与化妆品行业类似。在个人护理产品(如露、护手霜、身体乳等)中,作为性原料添加。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法规要求和配方设计确定,一般参考用量与化妆品行业相近。

(六)饲料行业

在饲料行业中,维生素A是重要的饲料添加剂,用于补充动物饲料中的维生素A营养。

根据我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维生素A(包括视黄醇醋酸酯等形式)属于允许在饲料中使用的维生素类添加剂。

一、不同动物种类(如猪、鸡、牛、水产动物等)和不同生长阶段对维生素A的需要量不同,饲料中维生素A的添加量需参照《饲料营养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如NY/T系列标准等)确定。

二、根据公开的饲料技术资料,维生素A在配合饲料中的添加量通常以国际单位(IU/kg饲料)表示,不同动物、不同用途的饲料中添加量存在差异。例如,蛋鸡、肉鸡、猪、奶牛等的维生素A需要量各不相同,实际使用时需查阅相应的饲养标准或饲料产品标准。

三、饲料级维生素A通常以醋酸酯或棕榈酸酯等稳定形式提供,商品饲料添加剂中的维生素A含量和规格有明确标注,实际投料量需根据饲料配方设计和动物营养需要量计算。

四、在预混料中,维生素A的添加浓度通常高于全价饲料,具体应根据预混料产品标准和配方要求确定。

五、饲料生产中需注意维生素A的稳定性,储存和加工过程中应避免高温、光照和氧化。

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动物种类、生长阶段、饲料类型及相关行业标准确定。

(七)农业行业

在农业领域,维生素A类化合物通常不作为农药或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醋酸视黄酯在农业中的应用资料较为有限,目前未查询到其作为农药、肥料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明确法规依据和标准用量。如有相关研究涉及,应以农业农村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不建议在缺乏可靠依据的情况下自行推断其农业用途和用量。

(八)发酵行业

在发酵工业中,醋酸视黄酯可能作为培养基成分或添加剂在某些特定的发酵工艺中使用,例如在生产某些功能性发酵产品时作为营养补充成分。但其具体应用范围和用量需根据具体发酵产品的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确定,不同发酵体系和产品类型的添加量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发酵培养基中维生素类添加剂的使用浓度较低,具体需根据菌种需求和发酵工艺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技术资料或工艺要求为准。

(九)工业合成与化工领域

在精细化工和有机合成领域,醋酸视黄酯可作为合成中间体或原料使用,用于制备其他视黄醇类衍生物或精细化工产品。在工业合成中,其投料量根据具体的化学反应方程式、目标产物的摩尔需求和工艺路线确定,不同合成路线的配比不同。实际生产中应根据具体的合成工艺规程和技术要求确定用量。

此外,醋酸视黄酯也可作为标准品或对照品用于分析检测领域,其用量极小,通常为毫克级或微克级,根据检测方法和仪器要求确定。

(十)其他领域

在科研和实验室领域,醋酸视黄酯常作为标准品、试剂或研究用原料使用,用量根据实验需要确定,一般为微量至少量级别。


三、关于用量和添加量的总体说明

一、以上各行业中所述的"常见参考用量"或"一般使用范围"均为根据公开资料归纳的参考信息,并非统一的法定标准。实际生产中,不同产品规格、不同配方体系、不同工艺条件下的添加量存在差异。

二、对于涉及食品、保健食品、饲料、化妆品等受法规约束的领域,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法规文件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定限量。具体限量应以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文本为准。

三、醋酸视黄酯原料的纯度、含量和维生素A效价因生产厂家和产品规格而异,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标签标注的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换算时应注意区分原料实际投料量与有效成分含量之间的关系。

四、由于标准法规可能会更新修订,建议使用者在实际应用前查阅最新版本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以获取准确的限量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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