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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L-赖氨酸-L-谷氨酸盐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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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赖氨酸-L-谷氨酸盐(L-Lysine L-Glutamate)
一、基本信息
CAS号:可查询到相关文献中该化合物的CAS号为55370-44-0(不同文献中也有以L-赖氨酸盐酸盐与L-谷氨酸形成盐类的形式出现,需根据具体构型和盐型核实)。部分资料也将其归类为L-赖氨酸与L-谷氨酸的双氨基酸盐,具体CAS号建议以化学数据库如SciFinder、Reaxys或PubChem为准进行确认。
分子式:C??H??N?O?(以L-赖氨酸L-谷氨酸盐中性盐形式计算;若为不同水合状态或盐型,分子式会有所变化)。
性状:通常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酸性至近中性。该化合物属于氨基酸盐类,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在干燥环境中较稳定,高温下可能发生分解或美拉德反应类副反应。
二、各行业用途、用法、用量概述
(一)合成行业
在化学合成领域,L-赖氨酸-L-谷氨酸盐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或双功能氨基酸原料使用。由于其分子中同时含有赖氨酸的ε-氨基和谷氨酸的γ-羧基,可在多肽合成、特殊功能高分子合成中提供双重反应活性位点。在合成多肽或寡肽衍生物时,该化合物可作为特定氨基酸单元的供体,参与缩合反应。实际投料量需根据目标产物的分子量、反应计量比和工艺设计进行核算,常见参考用量范围为反应体系中占总氨基酸原料摩尔量的一定比例,具体使用比例因合成路线不同而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合成方案和工艺条件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该化合物作为合成原料的统一国家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需根据具体反应体系和工艺要求调整。
在高分子材料合成方面,含该双氨基酸盐结构的单体可用于制备聚氨基酸类生物可降解材料。使用时通常以该盐为起始原料,经活化后进行开环聚合或缩聚反应。投料量按聚合反应的化学计量比确定,一般以摩尔当量计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纯度、目标聚合度和工艺要求进行换算。
(二)工业领域
在精细化工和工业生化领域,L-赖氨酸-L-谷氨酸盐可作为缓冲体系组分或特殊离子液体前体进行研究应用。在某些工业催化或分离过程中,该双氨基酸盐可参与离子交换或作为功能性添加剂使用。具体添加量因工业流程和配方不同而差异较大,常见参考用量为体系总质量的千分之几至百分之几的范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工业标准添加量,应以相关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在表面活性剂和日化原料开发方面,该化合物因同时具有亲水和疏水基团特征,可作为两性表面活性剂的原料进行结构修饰。使用时需根据目标产品的HLB值要求进行配方设计,添加量因产品类型而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和配方进行换算。
(三)医药行业
在医药原料和制剂研发领域,L-赖氨酸-L-谷氨酸盐主要作为氨基酸类药物中间体或辅料研究对象。在药物合成中,它可作为特定氨基酸组分用于合成含有赖氨酸和谷氨酸残基的多肽类药物原料。该化合物本身属于氨基酸盐类物质,在药品生产中的使用需遵循《中国药典》及相关药品注册法规的要求。
作为药用辅料或制剂研究原料时,其使用需符合药品GMP相关规范。目前未查询到该化合物作为药用辅料的法定添加量标准,实际投料量需根据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处方设计和生产工艺确定。在原料药合成中,该化合物可作为起始物料或中间体,具体用量根据合成路线的化学计量和工艺放大要求核算,不应脱离具体品种和工艺单独给出固定数值。
需特别说明的是,本品作为医药相关原料仅从工业合成、生产加工角度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表述。
(四)保护氨基酸行业
在保护氨基酸的合成与应用中,L-赖氨酸-L-谷氨酸盐具有特殊意义。由于该化合物本身已是两种氨基酸形成的盐,在进行选择性保护基引入时,需要考虑ε-氨基(赖氨酸侧链)和α-氨基、α-羧基、γ-羧基(谷氨酸部分)的差异化保护策略。
在保护氨基酸的合成工艺中,该盐可作为底物,通过使用Fmoc、Boc、Cbz等保护基对不同氨基进行选择性保护,或对羧基进行酯化保护。具体使用时,通常以摩尔计量投入反应体系,保护基的当量数一般为目标氨基的1.0至1.5倍当量,具体比例需根据保护基类型、反应条件和目标产物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
在固相多肽合成(SPPS)相关研究中,经适当保护后的该双氨基酸结构单元可作为特殊砌块使用。投料量根据树脂负载量和偶联效率确定,一般以摩尔当量计,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和工艺要求进行换算。
(五)氨基酸衍生物行业
在氨基酸衍生物的开发和生产中,L-赖氨酸-L-谷氨酸盐可作为前体化合物,经化学修饰制备具有特殊功能的衍生物,例如酰化衍生物、酯化衍生物、金属螯合衍生物等。
在制备氨基酸表面活性剂衍生物时,该盐可通过与脂肪酸进行酰化反应生成具有两亲结构的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反应中该化合物的投料量根据目标产物的酰化程度和脂肪酸种类确定,一般以等摩尔或略过量方式使用,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进行换算。
在制备氨基酸螯合微量元素产品时,该双氨基酸盐可作为配体与金属离子(如锌、铁、铜等)形成稳定螯合物,用于农业或饲料领域。使用时金属离子与配体的摩尔比需根据螯合稳定常数和目标产品要求确定,常见参考范围为1:1至1:2(金属:配体),具体比例应结合产品技术资料确定。
三、其他行业用途概述
(六)发酵行业
在发酵工业中,L-赖氨酸-L-谷氨酸盐可作为培养基组分或发酵过程中的氮源补充物质使用。在某些微生物发酵生产氨基酸或其他代谢产物的工艺中,该双氨基酸盐可作为复合氮源添加。常见参考添加量为培养基总氮源的一定比例,具体浓度因菌种、发酵目标和培养基配方而异,一般在每升培养基数克至数十克的范围内,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发酵工艺要求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针对该化合物的发酵行业统一标准添加量。
(七)食品行业
在食品加工领域,氨基酸盐类物质通常作为营养强化剂或风味调节组分使用。L-赖氨酸-L-谷氨酸盐含有赖氨酸和谷氨酸两种人体所需氨基酸,可作为食品用氨基酸原料。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及相关规定,氨基酸类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需符合标准中对应氨基酸的规定。赖氨酸作为营养强化剂在不同食品类别中有明确的使用限量要求,谷氨酸(及其钠盐)也有相应的使用规定。具体到L-赖氨酸-L-谷氨酸盐这一特定化合物,目前未查询到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国家标准,若用于食品生产,需根据其所含赖氨酸和谷氨酸的实际含量,参照GB 14880中相应氨基酸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执行,并需完成相关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或审批程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食品配方进行换算。
(八)农业行业
在农业领域,氨基酸类物质可作为植物营养调节剂或叶面肥组分使用。L-赖氨酸-L-谷氨酸盐因含有两种氨基酸组分,可为作物提供有机氮源。在叶面喷施应用中,常见参考浓度为稀释数百倍至数千倍使用,具体浓度因作物种类、生长阶段和施用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土壤施用或灌根使用时,添加量因土壤条件和作物需求而异。目前未查询到该化合物在农业领域的统一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农业投入品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为准。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九)饲料行业
在饲料工业中,氨基酸是重要的营养性添加剂。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相关法规,L-赖氨酸及其盐类(如L-赖氨酸盐酸盐、L-赖氨酸硫酸盐等)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添加限量要求。L-谷氨酸及其钠盐也在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范围内。L-赖氨酸-L-谷氨酸盐作为一种复合型氨基酸盐,若用于饲料生产,需确认其是否已列入饲料添加剂目录或完成相应审批。在饲料配方中,赖氨酸的添加量通常根据配合饲料的氨基酸平衡需要确定,不同动物种类(如猪、禽、反刍动物等)和不同生长阶段的推荐添加量差异较大。例如,在猪饲料中赖氨酸的推荐添加量一般为配合饲料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一点几(以有效赖氨酸含量计),具体数值需参照《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和相关动物营养标准。L-赖氨酸-L-谷氨酸盐若作为饲料原料使用,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中有效赖氨酸和有效谷氨酸的含量、饲料配方要求进行换算,不得直接套用单一氨基酸的添加标准。
(十)保健品行业
在保健品原料领域,氨基酸类物质常作为营养补充成分使用。L-赖氨酸-L-谷氨酸盐含有两种或条件氨基酸,可作为保健品生产的原料组分。根据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相关法规,氨基酸类原料的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保健食品的产品配方、成分要求和注册申报资料确定,不同产品的添加量存在差异。目前未查询到该化合物作为保健品原料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法规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本品仅从原料加工角度介绍,不涉及人体宣传。
(十一)化妆品及日化行业
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中,氨基酸及其盐类常用于护肤产品、洗护产品中作为保湿剂、调理剂或pH调节组分。L-赖氨酸-L-谷氨酸盐因其氨基酸结构特性,可在此类产品中发挥相应功能。在化妆品配方中,氨基酸类原料的添加量通常为产品总质量的百分之零点几至百分之几,具体比例因产品类型(如洁面乳、护肤液、洗发水等)和配方设计而异。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后续更新,化妆品原料的使用需符合相关安全和限量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体系和相关法规要求确定,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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