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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镁硼锌铁厂家-应用范围-河北鸿韬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6 /公斤
25-1000¥5 /公斤
≥1000¥4 /公斤
  • 产地:中国 钙镁硼锌铁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更新日期: 2026-10-15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原料添加
货号 钙镁硼锌铁生产厂家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标
包装规格 1kg小包装,25kg大包装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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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 CAS号与分子式

钙镁硼锌铁是一种含有钙、镁、硼、锌、铁等多种元素的复合型产品,并非单一化合物,因此没有统一的CAS号和固定的分子式。各组成元素在常见化合物形态下的参考信息如下:

钙(Ca):元素CAS号7440-70-2,单质分子式Ca;常见化合物如硝酸钙Ca(NO3)2·4H2O(CAS号13477-34-4)、氯化钙CaCl2(CAS号10043-52-4)等。

镁(Mg):元素CAS号7439-95-4,单质分子式Mg;常见化合物如硫酸镁MgSO4·7H2O(CAS号10034-99-8)、氧化镁MgO(CAS号1309-48-4)等。

硼(B):元素CAS号7440-42-8;以硼酸H3BO3为例,CAS号10043-35-3,分子式H3BO3;以硼砂Na2B4O7·10H2O为例,CAS号1303-96-4。

锌(Zn):元素CAS号7440-66-6,单质分子式Zn;常见化合物如硫酸锌ZnSO4·7H2O(CAS号7446-20-0)、氧化锌ZnO(CAS号1314-13-2)等。

铁(Fe):元素CAS号7439-89-6,单质分子式Fe;以七水硫酸亚铁FeSO4·7H2O为例,CAS号7782-63-0,分子式FeSO4·7H2O。

实际使用时,需根据产品中各元素的具体化合物形态、纯度和含量进行换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1. 性状

钙镁硼锌铁产品常见形态有粉剂和液体两种。粉剂一般为灰白色至浅黄色粉末,具有全水溶特性,弱碱性,可与多数常用农药、肥料混配使用,但需注意避免与磷酸盐类产品直接大量混合以免产生沉淀。液体型一般为澄清或微浑浊溶液,便于冲施和滴灌。产品应防潮、避光密封保存,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不同厂家、不同配方的产品在颜色、溶解度、pH值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二、农业领域(重点介绍)

钙镁硼锌铁在农业中主要作为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或植物营养补充剂使用,用于补充土壤中普遍缺乏的钙、镁、硼、锌、铁等中微量元素,改善土壤结构,促进作物根系发育、叶片生长、开花坐果及果实品质提升。根据国家相关肥料标准(如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T 2267-201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此类产品需符合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包括各元素含量、水不溶物含量、pH范围等。

  1. 用法

(1)叶面喷施:将产品溶解于水中配成稀释液,用喷雾器均匀喷洒于作物叶面,重点喷洒叶片背面和幼嫩部位。一般推荐稀释600至800倍液,或配制成质量浓度约0.1%至0.5%的溶液。喷施时间宜选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开高温强光时段和盛花期。可与多数常用、杀菌剂混用,但须先小面积试验确认无沉淀、无药害后再大面积使用。

(2)冲施与滴灌:将产品溶解于水中(一般每包溶解于约50公斤水中),随灌溉系统施入作物根区。适用于蔬菜、果树等设施农业。

(3)基施(底肥):播种前或移栽前,将产品拌细土20至30公斤,开沟条施或穴施后覆土。

(4)土壤调理:作为改良酸性或缺素土壤的调理材料使用,可撒施后翻耕入土。

  1. 用量与添加量

不同作物、不同生长阶段、不同土壤条件的用量存在明显差异,以下为常见参考范围:

(1)叶面喷施:稀释600至800倍液,每亩用量约500至1000克(以粉剂产品计),喷施2至3次,每次间隔7至10天。也有资料建议使用1000至1200倍液在苗期喷施1次。具体浓度和次数应根据作物种类和缺素调整。

(2)基施(底肥):每亩用量一般为1至5公斤(以粉剂计),具体视产品规格和作物需肥量而定;也有建议每亩1至3包(具体依产品包装规格)。番茄、辣椒、果树等苗期需肥敏感作物可适当增加基施量。

(3)追肥(冲施/滴灌):苗期每亩每次约1包,生长期每亩每次1至2包,溶解于50公斤水中施用,间隔10至15天。果树、蔬菜等需肥量大的作物可酌情增加。

(4)土壤调理:作为基肥每亩施用量约1至5公斤,作为追肥约0.5至2公斤每亩。

(5)按生长阶段施用建议:苗期以促根壮苗为主,可适当减少用量,优先选择螯合态产品以免烧苗;生长旺盛期需全面补养,可按正常用量施用;花期果期重点补充硼和钙,花期前3至5天和谢花后各喷施一次含硼溶液(如0.1%至0.2%硼砂溶液),坐果后至膨大期连续喷施2至3次含钙溶液(如硝酸钙或螯合钙),间隔7至10天。膨果期可搭配镁、铁、锌肥喷施。

需要特别说明:以上用量均为常见参考范围,不同产品规格(如含量、剂型、包装)的实际投料量需进行换算。例如,若产品标注的有效成分含量为50%,则实际投料量需翻倍。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1. 适用作物与注意事项

适用于蔬菜(番茄、黄瓜、辣椒等)、果树(柑橘、苹果、葡萄等)、大田作物(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等。应避免与磷酸盐类肥料高浓度直接混合,以免钙与磷产生沉淀影响吸收。过量使用可能导致元素间拮抗或产生肥害,应遵循"少量多次"原则。

三、食品领域

钙镁硼锌铁本身并非单一的法定食品添加剂品种,其各组成元素的化合物(如碳酸钙、硫酸镁、硫酸锌、硫酸亚铁、硼酸等)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可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但需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例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对各元素的使用范围和用量有明确规定。一般而言,此类复合产品不作为食品添加剂直接使用,如需在食品中添加相关元素,应使用符合GB 14880等标准的单一品种营养强化剂。具体使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产品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添加。目前未查询到钙镁硼锌铁作为整体在食品中的统一添加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四、饲料领域

在饲料工业中,钙、镁、锌、铁、硼等元素的化合物可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但需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相关国家标准(如GB/T 22549《饲料级硫酸锌》等)的规定。各元素在饲料中的添加量有法定限量要求,例如铁、锌等微量元素在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中的限量有明确规定。

常见参考用量:一般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约为每吨饲料0.2%至1.0%(质量分数),即每吨饲料约添加2至10公斤(以含相应元素的化合物计,具体依产品含量换算)。也有资料建议每吨饲料添加1至5公斤。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动物种类(猪、禽、反刍、水产等)、饲养阶段和配方要求进行换算和调整,并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五、工业领域

  1. 金属表面处理与电镀:可作为微量元素添加剂用于电镀液、防腐处理液等,常见参考用量为处理液的0.01%至0.1%(质量分数),具体依工艺要求确定。

  2. 水处理:用于调节水质、控制水中微量元素平衡,常见参考用量为每吨水添加5至10克(以有效成分计),或1至10毫克/升,具体依水质状况调整。

  3. 玻璃、陶瓷工业:作为原料添加剂改善产品性能,常见参考用量为原料质量的1%至3%。

  4. 塑料、橡胶、涂料等材料:作为功能性添加剂提高耐磨性、抗氧化性等,常见参考用量为原料质量的0.5%至2%,或根据产品性能要求调整。

  5. 催化剂与化工合成:作为助催化剂或稳定剂使用,常见参考用量为催化剂总量的0.1%至5%,或反应物的0.1%至1%。

以上工业用量均为一般参考范围,不同产品和工艺差异较大,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六、化妆品与日化领域

钙、镁、锌、铁等元素的化合物在化妆品中可作为成分或基础原料使用,如氧化锌在防晒产品中、铁氧化物在彩妆中、镁盐在浴盐中均有应用。但钙镁硼锌铁作为复合产品直接用于化妆品的情况较少,通常需拆解为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单一成分使用。添加量需符合相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一般用量较低,多在0.01%至0.5%范围内,具体依产品类型和法规要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钙镁硼锌铁整体在化妆品中的统一使用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七、医药与保健品领域

钙、镁、锌、铁等元素的单一化合物在医药和保健品中有广泛应用(如碳酸钙、葡萄糖酸锌、硫酸亚铁等),均需符合相应的药典标准或保健食品相关法规(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钙镁硼锌铁作为复合产品,不属于单一的法定药品或保健食品原料,一般不直接以该复合形态用于人体相关产品。如需用于相关领域,应将其拆解为符合法规要求的单一成分,并严格按照相应标准使用。由于本回答不涉及人体、等内容,在此仅从原料和工业生产角度说明。

八、其他领域

  1. 合成与衍生物:可用于制备硼化合物、锌化合物、铁化合物等中间体,作为反应原料或助剂,添加量按反应需要确定,通常为反应物的0.1%至1%。

  2. 纺织行业:理论上可用于纺织助剂或染色工艺,作为微量元素添加剂改善纤维性能或辅助染色,常见参考用量为织物重量的0.01%至0.1%或染液的0.01%至0.05%,但目前公开资料较少,具体用法用量需根据纤维种类和工艺进行试验确定。

九、通用说明

以上各领域的用量和添加量均为公开资料中常见的参考范围或一般性描述,不同产品规格(如元素含量、纯度、剂型、包装形式)会导致实际投料量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凡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明确限量要求的领域(如食品、饲料、医药等),应以相应法规和标准为准,不得将一般参考用量视为法定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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