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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人参肽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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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参肽(Ginseng Peptide),又称人参低聚肽、人参小分子肽。
?来源?: 以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 C.A.Mey.)的根、茎、叶或其加工副产物(如人参提取残渣)为原料,经酶解、发酵、水解等工艺制得的小分子肽类混合物。
?CAS号?: 人参肽本身是混合物,通常没有统一的单一CAS号。其主要组成成分为不同分子量的多肽片段。在公开资料中,常与人参皂苷等成分的编号体系不同。若以水解产物中的特定肽段计,相关小分子肽的CAS号因具体肽段序列而异。部分文献或产品资料中使用的原料人参根的CAS号为50647-08-0(人参根提取物),但人参肽作为酶解或水解产物属于混合物,一般以"人参肽"作为商品名称流通,不对应单一CAS号。
?分子式?: 人参肽是由多种氨基酸残基组成的肽类混合物,无法用单一分子式表示。其基本组成元素为C、H、O、N,部分肽段可能含S(含半胱氨酸或蛋氨酸残基时)。常见的人参肽产品标注的平均分子量范围一般在200至1000道尔顿之间,不同工艺和规格的产品分子量分布存在差异。
?性状?: 常规市售人参肽产品多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粉末,部分产品呈类白色粉末。具有一定的吸湿性,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淡黄色至黄色。气味因原料和工艺不同而有所差异,部分产品带有轻微特征气味。溶解性良好,在水中可形成均匀溶液。不同生产工艺(如酶解法、酸水解法、发酵法等)所制得的产品在色泽、气味、溶解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纯度/含量?: 市售人参肽产品通常以"肽含量"或"蛋白质含量"标注规格,常见规格有肽含量≥80%、≥90%等不同档次。具体有效成分比例因产品而异,实际使用需根据产品标注的含量规格进行换算。
人参肽在食品工业中主要作为功能性食品原料或营养强化配料使用。根据《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及相关规定,人参(人工种植)的根可用于食品生产。人参肽作为人参的深加工产品,其在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新资源食品的管理规定。
在食品应用方面,人参肽可用于固体饮料、液体饮料、功能性食品、营养补充食品、代餐粉、蛋白棒、烘焙食品配料等。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配方设计、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企业标准确定。不同食品类别对原料的使用有不同的法规要求,实际生产中需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以及人参相关的新资源食品公告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目前未查询到针对"人参肽"这一具体原料在所有食品品类中的统一法定添加限量标准。一般而言,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人参肽时,应根据其产品类别对应的法规要求,确定合理的添加比例。常见的参考用量范围需结合具体产品形态、目标人群及工艺要求综合考虑,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企业、不同产品配方中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以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人参肽在饲料工业中可作为饲料添加剂或饲料原料使用,主要用于畜禽、水产等养殖领域。根据《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相关管理规定,以人参为原料经加工制得的肽类产品,其在饲料中的使用需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饲料管理法规。
在畜禽饲料中,人参肽可作为蛋白质补充源或功能性饲料原料添加。在水产饲料中,可用于配合饲料的生产。具体使用比例因动物种类、生长阶段、饲料配方类型(如浓缩料、预混料、全价料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饲料中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吨饲料中的添加千克数或质量分数表示。
目前针对人参肽在饲料中的使用,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固定添加量。饲料生产企业应参照《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产品的质量规格和实际工艺需要确定添加量。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中肽含量等指标规格进行换算,并结合具体饲料配方进行调整。
人参肽在农业生产中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类或生物刺激素类产品的原料成分使用。部分农业投入品将人参肽与其他植物源成分复配,用于叶面喷施、灌根等农业应用方式。
在此类应用中,人参肽通常以一定浓度的水溶液形式使用,配制浓度因产品规格、使用作物种类、施用方式和施用时期不同而有所差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需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若以肥料或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等形式登记,需参照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对原料的使用要求。
人参肽在农业中的具体使用浓度和用量,需根据产品登记信息、施用作物类型、施用方式(如叶面喷施浓度、冲施稀释倍数等)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使用浓度,实际生产中应以产品标签说明、登记资料或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为准。
在工业应用方面,人参肽可作为生物化工原料、日化工业中间体、表面活性剂原料或工业发酵培养基组分等使用。其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主要基于其两亲性(亲水和疏水基团并存)、乳化性、起泡性等理化特性。
在日化工业中,人参肽可用于洗发产品、沐浴产品、护肤产品等的配方中,作为功能性成分或滋养成分。在此类产品中,人参肽的添加量通常以质量百分比表示,具体比例因产品类型、配方设计和目标定位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生物发酵工业中,人参肽或其水解物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的氮源或碳氮源补充成分使用。具体投料量需根据培养基配方、微生物种类和发酵工艺确定。
工业领域的使用量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要求和质量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工业用途的统一添加标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及工艺需求进行换算和调整。
人参肽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的起始物料或科研用试剂使用。人参肽本身不等同于人参皂苷或其他人参活性单体成分,其在药品注册和生产中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GMP规范。
若以人参肽为原料进一步加工制成药品或用途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药品审批程序。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人参肽作为原料的投料量需根据药品注册批件、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确定。
需特别说明:此处仅从原料加工和工业生产角度介绍,不涉及任何人体、相关内容。医药领域的具体使用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管法规,实际用量以药品注册资料和生产工艺规程为准。
人参肽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相关公告),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人参肽形式纳入保健食品配方的,需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规进行注册或备案。
在保健食品生产中,人参肽作为原料的使用量需根据产品配方、每日推荐食用量、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指标等综合确定。不同保健食品剂型(如片剂、胶囊、口服液、粉剂等)的原料用量存在差异。
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需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相关技术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工艺、原料规格进行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中肽含量等指标进行换算。
人参肽在化妆品中可作为皮肤调理剂、保湿剂或滋养成分使用。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国家药监局发布),人参(PANAX GINSENG)根提取物等人参相关原料已被收录。人参肽作为人参的深加工产物,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及相关规定。
在化妆品配方中,人参肽的添加量通常以质量百分比或质量分数表示。具体用量因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液、面膜、洗发水等)、配方体系和产品定位不同而有所差异。化妆品原料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原料的相关要求,包括纯度、禁限用物质等。
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设计及相关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人参肽在化妆品中的统一添加限量标准,应以产品技术资料和行业规范为准。
人参肽在日化产品(如洗手液、洗衣液、洗洁精等家居清洁产品,以及个人护理用品等)中可作为功能性添加成分。其在日化产品中的使用量通常较低,具体添加比例需根据产品配方、使用目的和工艺要求确定。
日化产品中原料的使用需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和配方体系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应以相关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人参肽在发酵工业中可作为微生物发酵培养基的组分使用,提供氮源、碳源或生长因子等营养成分。在食品发酵(如发酵饮料、发酵豆制品等)、生物制药发酵、酶制剂生产发酵等领域均有潜在应用。
在发酵培养基中,人参肽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升培养基中的添加克数或质量浓度(如g/L)表示。具体投料量需根据目标微生物的营养需求、培养基配方、发酵规模和工艺参数确定。不同菌种、不同发酵产品对氮源的需求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工艺要求调整。
在化学合成或生物合成领域,人参肽可作为合成特定功能肽段的前体或模板,或通过进一步的化学修饰(如酰化、磷酸化、糖基化等)制备人参肽衍生物。在此类研究和生产中,人参肽的使用量以实验或生产规模的投料量计,需根据具体合成路线和目标产物确定。
人参肽的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乙酰化人参肽、磷酸化人参肽、糖基化人参肽、人参肽-金属螯合物、人参肽与其他活性成分的复配物等。不同衍生物的制备工艺、理化性质和应用场景存在差异,其在各领域的使用量需根据具体衍生物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和应用要求分别确定。
在食品、化妆品、饲料等终端产品中使用人参肽衍生物时,需确认该衍生物是否符合相应领域的法规要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衍生物的纯度、有效成分含量及终端产品的配方要求进行换算。
以上各领域的介绍均从原料应用和生产加工角度出发。人参肽作为一种由人参经加工制得的肽类混合物,其具体分子组成、分子量分布、氨基酸组成等因原料来源和生产工艺不同而存在差异。
在所有应用领域中,产品的实际使用量均需根据所购产品的具体规格(如肽含量、水分、灰分等指标)、应用场景的法规要求、配方体系和生产工艺进行换算和调整。不同生产企业、不同产品类型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不宜以单一固定数值概括所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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