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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大蒜素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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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素(Allicin),又名二烯丙基硫代亚磺酸酯、二烯丙基二硫化物,基础信息如下:
?CAS号?: 539-86-6
?分子式?: C?H??OS?(部分资料也写作C?H??S?O,二者等同)
?分子量?: 162.27
?性状?: 纯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油状液体,具有浓烈的大蒜特异气味,有挥发性。密度约1.112 g/cm3,熔点低于25℃,沸点约80–85℃(不同测量条件下有差异,也有资料报道约248.6℃)。不易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苯等有机溶剂。在常温下相对稳定,但遇光、热、碱及高温易失去活性,强酸、强氧化剂和紫外线均可引起其分解变质。
大蒜素在饲料行业中主要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用于畜禽、水产等养殖领域,可发挥诱食、改善采食、促进生长等辅助作用。不同动物种类、不同生长阶段、不同产品规格的添加量存在明显差异,以下分别说明。
?用法?:
(1)直接添加大蒜素原料或大蒜素预混剂:将大蒜素成品(油剂或粉剂)与饲料原料充分混合均匀后直接投入生产。大蒜素油剂在高温制粒过程中易损失活性,建议在饲料加工后期添加或采用后喷涂工艺。
(2)使用大蒜素速溶粉或大蒜提取物(如25%大蒜素含量的产品):按照产品规格换算实际投料量后与基础饲料混合。
(3)鲜大蒜替代方式(非纯大蒜素,仅作参考):将新鲜大蒜捣烂、切碎或绞成蒜泥后加入饲料中,鲜大蒜在饲料中的添加比例一般为1%–10%,根据畜禽体型分小(1%–2%)、中(2%–6%)、大(8%–10%)三档。此方式与直接使用大蒜素纯品或提取物在成分和效果上有本质区别,不等同于大蒜素添加。
?添加量与参考用量?:
(1)蛋鸡:有实验资料表明,在每千克蛋鸡日粮中分别添加50毫克、67毫克、84毫克、100毫克大蒜素,与未添加组相比产蛋率有不同程度变化,其中84毫克/千克添加量下产蛋率提升幅度较为明显。实际生产中可根据产品规格和配方要求在此范围内调整。
(2)断奶仔猪:有资料提及在仔猪(断奶15天–28天)日粮中添加大蒜素100毫克/千克饲料,可观察到日增重和料肉比方面的变化。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3)罗非鱼等水产:有资料显示,用添加大蒜素500毫克/千克的饲料饲喂罗非鱼45天,在饲料报酬和成活率等方面有所改善。另有资料提及,以大蒜油形式按饵料重量的0.008%添加后饲喂草鱼,可观察到成活率提高。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养殖品种、水体条件、饲料配方及工艺要求确定。
(4)奶牛:有资料提到大蒜素可使奶牛精料产生香味并有诱食作用,但未给出统一的标准添加量数值,实际生产中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5)一般参考范围:部分行业资料给出每吨饲料添加0.1–0.5千克大蒜素,也有资料给出每吨饲料添加1–10克大蒜素,两者差异较大,原因在于所指大蒜素的纯度、规格和产品形态不同(如纯品油剂与稀释后的大蒜素粉、大蒜提取物等)。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6)饲料级大蒜素常见产品形态包括大蒜素油(纯度较高的液体)和大蒜素粉(如25%含量的大蒜提取物速溶粉等)。若使用25%大蒜素含量的粉剂产品,以目标添加量为例:若需要每吨饲料中有效大蒜素达到100克,则25%含量产品需投料400克/吨;若需要有效大蒜素500克/吨,则需投料2千克/吨。必须根据实际产品规格进行折算。
?注意事项?: 大蒜素遇高温和碱性条件易失活,在饲料制粒、膨化等高温工艺中需注意保护;储存应在通风、低温、干燥条件下,与食品原料隔离存放。饲料行业的使用应符合相关饲料添加剂管理法规和标准要求。
?用途?: 大蒜素可作为食品用香料(调味剂),用于调味品(如蒜蓉酱、调味油)、肉制品、方便食品、腌制食品、饮料等,赋予产品大蒜风味;也可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部分食品的防腐处理,利用其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特性延长保质期。
?用法用量?: 需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参考用量一般为食品总质量的0.01%–0.1%,即每千克食品添加0.1–1克大蒜素,具体根据风味需求和产品工艺调整,且需在终产品中符合相应限量规定。在食品保鲜方面,参考用量一般为食品质量的0.05%–0.3%。不同食品类别的允许使用范围和限量可能不同,实际使用时应以GB 2760及相关产品标准为准。
?用途?: 大蒜素可用于植物保护,作为杀虫、杀菌辅助成分,用于蔬菜、水果、粮食等作物的病虫害,也有资料提及用于增产。
?用法用量?: 不同资料给出的参考用量存在差异,有资料提及每亩土地喷洒0.1–0.5升大蒜素溶液,也有资料提及每亩农田添加100–500克大蒜素。由于产品规格(纯品油剂、稀释液、提取物等)不同,上述数值不能直接等同。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浓度、剂型、作物种类、病虫害类型及施用方式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国家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农药登记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用途?: 大蒜素可用作工业防腐剂和剂,用于木材、纸张、皮革、油漆、纺织、造纸等行业的原料处理,抑制微生物滋生;也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合成其他含硫化学品;或用于工业水处理系统、金属加工液等作为生物活性添加组分。
?用法用量?: 用量需根据处理对象和工艺要求确定。参考用量在工业配方体系中通常占总质量的0.05%–0.5%;若用于原料浸泡或喷淋处理,通常每吨原料添加0.1–1千克。不同工业应用场景差异较大,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用途?: 大蒜素作为含硫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制备含硫香料、精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橡胶助剂、农药中间体等;也可作为反应助剂参与部分有机合成过程。
?用法用量?: 在化工合成反应中,添加量通常占反应体系质量的0.1%–5%;若用于配制工业加工液,添加量一般在0.01%–0.1%之间,需通过试验确定合适比例。具体用量依合成反应类型和目标产物而定。
?用途?: 大蒜素可作为医药原料或中间体用于药品生产。大蒜素注射液在有特定的给药途径和剂量规范,需依据《中国药典》及药品说明书使用,如成人常规剂量为每次60–120毫克滴注等。此处仅从原料生产和药品加工角度说明,不涉及诊疗内容。
?用法用量?: 大蒜素注射液的用法用量属于药品范畴,须严格按照药品批准文件执行,非药品形式的大蒜素原料不应直接用于人体。
?用途?: 大蒜素可作为保健品原料,如蒜素片等产品,以蒜素为主要功能性成分。
?用法用量?: 以市售蒜素片为例,有产品每片含蒜素大于20毫克(蒜素片总重600毫克),常规保健用法为每日2次、每次2片。具体用量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不同产品规格差异较大。
?用途:? 大蒜素可用于制造具有特殊功能或气味的日化产品,也可作为香料成分赋予产品大蒜特征香气,用于部分特殊用途的护肤品或清洁产品中。
?用法用量:? 在香料、香精制造中,大蒜素的添加量根据产品配方和香气强度要求而定,一般为香料或香精质量的1%–10%。在纺织或织物功能整理中,参考用量为织物质量的0.1%–1%。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类型、法规要求及工艺条件确定。
?用途:? 大蒜素作为含硫化合物,可在特定发酵工艺中作为研究对象或辅助成分,但公开资料中关于大蒜素在发酵工业中的标准化应用较少。
?用法用量:? 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发酵体系、菌种特性和工艺要求调整。
?用途:? 大蒜素可通过化学反应转化为二烯丙基三硫化物、二烯丙基二硫化物等衍生含硫化合物,用于制备不同功能的精细化工产品。
?用法用量:? 衍生物的合成用量取决于具体的合成路线和目标产物,一般为反应物质量的1%–20%,需根据合成工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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