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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还原型辅酶Q10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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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型辅酶Q10(Ubiquinol,又称泛醇、辅酵素Q10还原型)
CAS号:303-98-0(泛醇),也有资料标注为106066-87-9(视具体异构体或盐类形式而定,常见商品标注CAS号为303-98-0或相近编号,实际使用时应以产品标签所标注的具体CAS号为准)
分子式:C59H92O4
分子量:约863.34
性状:还原型辅酶Q10通常为黄色至橙黄色油状液体或蜡状固体,具有一定的脂溶性,不溶于水,可溶于油脂及部分有机溶剂。由于其处于还原态,对光、热、氧较为敏感,容易被氧化为氧化型辅酶Q10(泛醌),因此在储存和加工过程中通常需要避光、密封、低温保存。市售产品常以油溶性悬浮液、微胶囊粉末或与抗氧化剂复配的稳定化制剂形式出现,具体性状因生产工艺和剂型不同而存在差异。
以下分领域介绍其应用情况。
一、食品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被允许作为食品原料或营养强化剂使用。在中国,还原型辅酶Q10作为新食品原料曾有相关公告,其使用范围和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根据公开资料,还原型辅酶Q10在食品中的使用需要遵循相应的新食品原料公告或地方标准中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适用食品类别。不同食品类别(如饮料、乳制品、糖果、烘焙食品等)的允许添加量可能不同,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并以相关公告中的限量要求为准。在日本,还原型辅酶Q10被列为"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或"功能性标示食品"的相关成分之一,有其对应的使用标准和标示规范。在美国,辅酶Q10(包括还原型和氧化型)作为膳食补充剂成分使用,受FDA膳食补充剂相关法规管理,生产企业需遵循良好生产规范(GMP),但FDA未对其在食品中的具体添加量作统一强制规定,而是由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自行确定。实际生产中,食品企业应参考各自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文件和产品技术标准确定具体添加量。
二、饲料领域
在饲料工业中,还原型辅酶Q10可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用于畜禽或水产饲料中,以补充动物体内的辅酶Q10水平。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有各自的法规体系。在中国,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相关国家标准(如GB/T相关标准)的规定。还原型辅酶Q10在饲料中的具体使用量、适用动物种类和添加比例需参照相关饲料添加剂标准或批准文件。由于不同动物种类(如肉鸡、蛋鸡、猪、水产动物等)、不同生长阶段和不同饲料配方体系的需求存在差异,实际添加量应根据饲料配方和相关标准确定。在欧盟,饲料添加剂需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如Regulation (EC) No 1831/2003)的要求。目前未查询到全球统一的饲料中还原型辅酶Q10固定添加标准,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三、农业领域
在农业应用中,还原型辅酶Q10偶见于植物营养研究或植物生长调节相关的探索性研究中,但其在农业生产中并非主流或常规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在中国,农业投入品(如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使用受《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约束,还原型辅酶Q10目前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农药或肥料登记目录中作为常规成分使用。在部分科研文献中,有研究探讨辅酶Q10类物质对植物抗逆性的影响,但这属于研究层面,不代表其已获得作为农业投入品的合法登记和批准。因此,在农业生产实践中,还原型辅酶Q10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不得擅自作为肥料或农药成分使用。具体能否使用以及使用量,需根据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相关登记信息确定。
四、工业领域
在工业领域,还原型辅酶Q10主要作为精细化学品原料,用于后续加工制造含辅酶Q10的终端产品。在化妆品和日化产品的生产加工中,还原型辅酶Q10作为原料投入,其在配方中的添加比例因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液、乳液、洗护产品等)和配方设计不同而存在差异。化妆品行业通常参考产品配方设计和原料技术数据表(TDS)确定添加量,一般使用范围需结合产品具体定位和配方体系进行调整。在工业合成和发酵生产环节,还原型辅酶Q10是目标产物或中间体,其生产涉及微生物发酵或化学合成工艺。发酵法生产还原型辅酶Q10通常以特定酵母菌或细菌为发酵菌株,通过发酵培养获得,再经提取、纯化、加氢还原等步骤制得还原型产品。合成法则涉及多步有机合成反应。不同生产工艺的投料比例、发酵条件和收率各不相同,属于生产技术范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五、医药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品原料或中间体使用。在中国,含辅酶Q10的药品需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药品注册批准,方可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还原型辅酶Q10作为原料药或药用辅料,其在制剂中的用量应符合药品注册标准和相关药典(如《中国药典》)的要求。不同剂型(如片剂、胶囊、注射液等)和不同规格的药品中,还原型辅酶Q10的含量和使用比例由药品标准规定。由于医药产品涉及严格的注册和审评程序,具体用量应以获批的药品说明书和质量标准为准。在原料药生产环节,还原型辅酶Q10的合成、纯化和质量控制需遵循药品GMP规范。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涉及对还原型辅酶Q10在人体中的任何描述、适应症说明或相关表述。
六、保健品(保健食品)领域
在中国,还原型辅酶Q10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但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相关规定,辅酶Q10(包括还原型和氧化型)已被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具体使用范围和用量应符合目录中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不同保健食品剂型(如片剂、胶囊、软胶囊、口服液等)的原料用量可能不同,实际生产中应根据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确定。在美国,辅酶Q10作为膳食补充剂成分广泛使用,受《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SHEA)管理,FDA未对其设定统一的强制添加量上限,但企业需确保产品标签符合法规要求。在日本,还原型辅酶Q10在特定保健用食品和营养功能食品中有相应的使用规范。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七、化妆品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在化妆品中常作为功能性原料使用,用于护肤品、护肤品等产品中。在中国,化妆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相关规定。辅酶Q10(泛醌和泛醇)均被收录于该目录中,但具体使用浓度和适用产品类别应根据产品配方和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在欧盟,化妆品原料需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要求。在配方设计中,还原型辅酶Q10由于其较好的皮肤亲和性和抗氧化特性,常被添加于精华液、面霜、眼霜等产品中。化妆品行业中还原型辅酶Q10的常见参考用量一般为产品总质量的较低百分比范围(具体数值因产品类型和配方体系差异较大),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化妆品原料的浓度限制和使用规定存在差异,生产企业应查阅当地法规和原料技术资料确定合规用量。
八、日化领域
在日化产品(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洗手液等)中,还原型辅酶Q10可作为功能性添加剂使用,但其在日化领域的应用相对化妆品领域较为有限。在中国,日化产品中使用的原料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原型辅酶Q10在日化产品中的添加量通常较低,属于微量功能性成分,具体使用比例需根据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针对日化产品中还原型辅酶Q10的统一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九、发酵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的生产与发酵技术密切相关。通过微生物发酵法生产辅酶Q10是目前主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之一。常用的发酵菌株包括酵母属(如酿酒酵母、汉逊酵母等)和细菌属(如紫球形红细菌、谷氨酸棒杆菌等)的特定菌株。发酵生产还原型辅酶Q10通常包括两个主要阶段:先通过发酵获得氧化型辅酶Q10(泛醌),再通过化学催化加氢或生物酶法还原将其转化为还原型辅酶Q10(泛醇)。发酵培养基的组成、发酵条件(温度、pH、溶氧、培养时间等)和菌种选育对产量影响。在发酵生产过程中,还原型辅酶Q10作为目标产物,其产出浓度和收率因菌种和工艺不同而异。在食品发酵工业中(如纳豆发酵等),有研究发现某些发酵过程可产生辅酶Q10类物质,但这属于发酵过程的副产物或自然生成物,并非专门以生产还原型辅酶Q10为目的。具体发酵工艺参数和投料比例属于企业生产技术秘密范畴。
十、合成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的化学合成是其另一条重要生产路线。合成法通常以苯醌类或异戊烯基类化合物为起始原料,经过多步有机合成反应构建其苯醌母核和长链异戊二烯侧链,最后进行还原反应得到还原型产品。合成路线涉及的反应步骤较多,包括缩合、烷基化、还原等关键步骤。不同合成路线的原料投料量、反应条件和总收率各不相同。在工业合成中,还原型辅酶Q10的合成还需考虑立体选择性控制,因为其侧链含有多个手性中心。合成法生产的还原型辅酶Q10在纯度和构型上与发酵法产品可能存在差异,需根据产品规格和下游应用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具体合成工艺参数和原料配比属于生产技术范畴,不同企业的工艺路线存在差异。
十一、衍生物领域
还原型辅酶Q10可作为前体或原料进一步制备其衍生物。常见的衍生物包括:还原型辅酶Q10的酯化衍生物(如与脂肪酸形成的酯类,以改善脂溶性或稳定性)、还原型辅酶Q10与水溶性载体结合的衍生物(如与环糊精包合、与磷脂复合等,以提高水溶性和生物利用度)、以及其他结构修饰的衍生物。不同衍生物的理化性质、稳定性和应用场景与原料不同。衍生物的制备和使用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法规要求。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终端产品中使用的还原型辅酶Q10衍生物,其添加量和使用范围需根据具体衍生物的性质和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综合说明
以上各领域的应用均需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规范。还原型辅酶Q10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使用量、添加比例和使用范围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场景的固定数值。实际生产和使用中,应以产品标签标注的含量规格、相关标准文件中的限量要求、产品技术资料中的推荐用量以及具体配方和工艺要求为依据。由于法规和标准可能更新调整,使用者应查阅当前有效版本的相关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对于没有统一添加标准的领域,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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