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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主要营养成分 | 全脂奶粉生产厂家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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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全脂奶粉、全脂乳粉
英文名称:Whole Milk Powder、Whole Milk Powder(Dried)
CAS号:全脂奶粉属于天然乳制品的干燥产品,并非单一化学纯物质,通常不分配单一CAS号。其主要成分如乳糖(CAS 5989-81-1)、乳蛋白(混合物,无单一CAS号)、乳脂(混合物,无单一CAS号)、水(CAS 7732-18-5)等分别有各自编号。在国际乳品分类体系中,常归入食品原料大类,无独立化学物质CAS号。
分子式:全脂奶粉为多组分混合物,无法用单一分子式表示。其主要成分可分别表述为:乳糖C12H22O11、乳蛋白为多种蛋白质的混合物、乳脂为多种甘油三酯的混合物。
性状:全脂奶粉为白色至淡黄色均匀粉末,具有乳香味。粉质细腻,流动性较好。易吸湿结块。冲调后呈均匀乳白色或淡黄色乳浊液,具有天然牛奶香气。脂肪含量一般不低于26%(以乳粉干基计),水分含量通常不超过5%,蛋白质含量通常不低于24%。
二、主要执行标准
全脂奶粉在食品领域主要执行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该标准涵盖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等),以及GB/T 21732等相关推荐性标准。在饲料领域可参照饲料原料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在工业、农业等非食品直接食用领域,通常参照相应产品技术要求或企业标准。
三、各应用领域详述
(一)食品领域
液态奶(复原乳)生产:全脂奶粉加水复原后可用于生产液态奶产品。根据GB 19644,全脂乳粉的脂肪含量要求不低于26%(干基)。复原时的加水比例一般为1份全脂奶粉加约8份水(质量比约1∶8),具体比例依据产品目标脂肪含量和固形物含量调整。实际生产中需根据奶粉实际脂肪、蛋白质、水分等指标以及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换算。
烘焙食品:在面包、饼干、蛋糕、糕点等烘焙制品中,全脂奶粉作为辅料使用,可提供乳香风味和营养成分。一般参考用量为面粉质量的2%~8%(常见范围),具体用量根据产品配方、风味要求和工艺条件确定。不同烘焙品类的添加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糖果与巧克力:在奶糖、太妃糖、巧克力等产品中,全脂奶粉可作为乳固体来源。参考用量因产品类型而异,一般在配方中占总原料的一定比例,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及工艺要求确定。
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中,全脂奶粉可作为乳基原料之一。但需符合GB 10765、GB 10766、GB 10767等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各项营养素指标、污染物限量等。具体使用比例和用量需严格按照产品配方和国家标准执行,不得自行确定。
冷饮与冰淇淋:在冰淇淋、雪糕、冰棍等冷冻饮品中,全脂奶粉用于提供乳固体和脂肪。参考使用量一般为配方总量的3%~10%(因产品而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乳饮料与风味饮品:在含乳饮料中,全脂奶粉作为原料之一。根据相关标准,含乳饮料中乳固体含量需满足规定要求,全脂奶粉的实际添加量需根据目标乳固体含量和配方体系换算。
酸奶与发酵乳制品原料:在酸奶、发酵乳生产中,全脂奶粉可作为补充乳固体的原料。参考用量通常为配方中总乳固体的一部分,具体比例依据产品标准和工艺要求确定。
(二)饲料领域
畜禽饲料:全脂奶粉在仔猪、犊牛等幼畜饲料中可作为优质蛋白和能量来源。在饲料配方中,全脂奶粉的添加比例因动物种类、生长阶段和配方体系而异。一般在乳猪料中参考用量为1%~5%,在犊牛代乳料中可能更高。实际添加量需根据饲料配方、营养指标要求及相关饲料标准确定。
水产饲料:在部分水产养殖饲料中,全脂奶粉可作为蛋白质和脂肪来源。添加量通常较低,具体需根据水产动物种类、生长阶段和配方设计确定。
宠物饲料:在犬、猫等宠物食品中,全脂奶粉可作为风味增强剂和营养补充。参考用量根据产品类型而异,需符合宠物饲料相关标准的要求。
注意:饲料领域中全脂奶粉的使用需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饲料卫生标准、添加剂使用规范等法规要求。
(三)农业领域
生物肥料与土壤改良:全脂奶粉含有蛋白质、乳糖、脂肪等有机成分,在部分农业应用中可作为微生物培养基或土壤改良的辅助材料。具体使用量需根据农业技术方案、土壤条件和作物需求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农业技术规范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植物组织培养:在植物组培中,全脂奶粉有时用作培养基添加剂,提供有机氮源和生长因子等。参考用量一般为培养基总量的0.5%~3%(因培养体系而异),具体需根据培养基配方和研究目的调整。
饲草青贮添加剂:在部分饲草青贮技术中,全脂奶粉可作为发酵促进剂的辅助成分。使用量需根据青贮工艺和配方确定。
(四)工业领域
皮革加工:在皮革鞣制和整理工艺中,全脂奶粉可作为填充剂和柔软剂使用。具体用量根据皮革品种和工艺要求确定。
纺织工业:在某些纺织工艺中,全脂奶粉可作为浆料组分。使用量需根据具体工艺确定。
造纸工业:全脂奶粉在特种纸张生产中可能用作涂布液或添加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纸张品种和工艺配方确定。
胶粘剂与涂料:全脂奶粉中的酪蛋白等成分可用于制作生物基胶粘剂。具体配方和用量需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五)发酵领域
乳酸菌发酵:全脂奶粉可作为乳酸菌发酵培养基的原料之一,提供氮源、碳源和生长因子。在实验室或工业发酵中,参考用量一般为培养基的1%~5%(质量分数),具体根据菌种特性和培养目标确定。
酵母培养:在酵母发酵培养基中,全脂奶粉可作为有机氮源。参考使用量通常为培养基总质量的0.5%~3%,需根据具体发酵体系调整。
抗生素及酶制剂生产:在部分发酵工业中,全脂奶粉作为营养补充成分。具体用量依据发酵工艺和产品要求确定。
(六)合成与衍生物领域
酪蛋白及酪蛋白酸钠生产:全脂奶粉经脱脂、酸化、分离等工艺可制得酪蛋白及其钠盐。酪蛋白酸钠在食品工业中作为乳化剂、稳定剂使用,其具体使用量需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乳清粉生产:全脂奶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乳清经干燥可得乳清粉,用于后续食品或饲料加工。
水解蛋白:全脂奶粉经酶解或酸解可制得乳蛋白水解物,用于特殊膳食、运动营养等领域。具体应用和用量需根据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七)医药相关原料
全脂奶粉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用辅料或原料药生产的起始物料使用。例如,部分药用乳糖以乳清为原料经加工而得,而乳清来源于乳品加工。全脂奶粉本身在医药领域的直接应用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药用辅料标准的规定。具体用途和用量需根据药品注册要求、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确定。此处仅从工业原料角度说明,不涉及人体相关表述。
(八)保健品领域
全脂奶粉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之一,用于提供蛋白质、钙等营养素。在保健食品生产中,其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配方、成分含量要求和注册或备案标准确定。不同保健食品品类的用量差异较大,应结合具体产品配方进行调整。
(九)化妆品与日化领域
护肤品:全脂奶粉中的乳脂肪、乳蛋白等成分在部分护肤产品中用作滋润、柔肤成分。在面膜、乳液、洁面产品中的参考添加量一般为配方的1%~10%(因产品类型而异),具体需根据化妆品产品技术规范和配方体系确定。
洗护产品:在洗发乳、沐浴露等日化产品中,全脂奶粉可作为营养调理成分。参考用量通常较低,具体需根据产品配方确定。
肥皂与手工皂:在手工皂制作中,全脂奶粉可替代部分水分或作为添加成分。常见参考用量为油脂质量的5%~20%(因配方而异),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注意:化妆品领域中全脂奶粉的使用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对原料的要求,包括微生物指标、重金属限量等。
四、关于添加量和使用比例的综合说明
以上各领域所列参考用量均为一般性参考范围,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全脂奶粉在不同产品规格中的脂肪、蛋白质、水分等指标存在差异,使用时应以实际检测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对于有法定限量要求的领域(如食品添加剂中酪蛋白酸钠的使用限量、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营养素指标等),应优先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的规定。目前部分应用领域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五、储存与注意事项
全脂奶粉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开封后应密封保存,防止吸湿结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时,需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生产许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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