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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吡啶甲酸铬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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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啶甲酸铬,化学名称为三吡啶甲酸铬,英文名称 Chromium(III) picolinate 或 Chromium picolinate。其 CAS 号为 14639-25-9。分子式为 C18H12CrN3O6,分子量为 418.3。常见产品为紫红色结晶性粉末,微溶于水,可溶于稀酸及部分有机溶剂,常温下化学性质相对稳定,属于三价铬的有机配合物。
在食品领域,吡啶甲酸铬主要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用于补充微量元素铬。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 14880-2012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吡啶甲酸铬被列为铬的化合物来源之一,允许使用的范围于调制乳粉(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标准规定以元素铬(Cr)计,强化量为 0.02 mg/kg 至 0.15 mg/kg(以即食状态计,稀释后或按标签说明冲调后)。由于市售吡啶甲酸铬产品的纯度、含量存在差异,实际生产中的投料量需根据产品中铬的实际质量分数(理论铬含量约为 12.43%)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能直接套用固定数值。除特殊膳食用食品外,不得用于其他普通食品。
在饲料领域,吡啶甲酸铬作为有机铬添加剂,被收录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其生产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 NY/T 2134 等)。饲料中铬的添加量因动物种类、生长阶段不同而存在差异。参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及相关技术资料,在猪、家禽等配合饲料中,以铬元素计的推荐添加量通常在 0.2 mg/kg 至 1.0 mg/kg 之间,且需严格遵守限量要求(如配合饲料中铬元素总量通常不应超过 1 mg/kg,具体因动物种类及生长阶段而异)。实际生产中,使用不同纯度规格的吡啶甲酸铬产品时,需根据产品标注的有效成分含量、饲料配方及动物营养需求进行折算,确定原料实际投料量。
在农业领域,铬并非植物生长的营养元素,且过量铬可能对植物产生毒害作用。目前未查询到吡啶甲酸铬作为农业肥料或农药成分的统一标准添加量,一般不作为常规农业投入品使用。
在工业领域,吡啶甲酸铬可用作分析试剂、有机合成催化剂或作为制备其他铬配合物的中间体。不同生产工艺对原料的纯度、粒度要求不同,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反应体系、催化效率及工艺要求确定,目前无统一的行业固定数值。
在医药领域,吡啶甲酸铬不属于药用原料,未列入国家药品标准。从工业合成与生产加工角度看,其制备通常采用吡啶-2-甲酸与三价铬盐(如三氯化铬)在水溶液或醇水混合溶剂中,调节 pH 值后反应、结晶、干燥制得。该领域不涉及用量或用途。
在保健品领域,吡啶甲酸铬可作为铬的补充来源。其使用需符合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添加量应根据产品申报的保健功能、每日推荐摄入量以及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用量范围确定。以铬元素计,每日摄入量需控制在相关法规允许的安全范围内。实际生产中,需根据吡啶甲酸铬产品的含量规格及制剂配方进行换算,不得超出法定限量。本说明不涉及任何预防或功能。
在化妆品与日化领域,目前未查询到吡啶甲酸铬在化妆品或日化产品中的标准添加量。由于铬化合物可能存在致敏风险,且相关法规对化妆品中重金属杂质有严格限制,吡啶甲酸铬一般不作为化妆品或日化产品的常规功能成分使用。
在发酵领域,铬并非微生物生长所的元素,吡啶甲酸铬一般不作为常规发酵培养基的添加成分。特殊科研或特定发酵工艺中若需使用,具体用量需根据实验设计或工艺要求确定,无统一行业标准。
在合成与衍生物方面,吡啶甲酸铬的合成通常以吡啶-2-甲酸(俗称吡啶甲酸)与三氯化铬或其他可溶性三价铬盐为原料,在碱性条件下螯合反应制得,反应过程中需控制摩尔比、温度、pH 值等参数。关于衍生物,吡啶甲酸铬属于羧酸类三价铬配合物,其相关研究衍生物包括不同结晶水合物(如三水合物)、与其他配体形成的混合配体铬配合物,以及结构类似的烟酸铬、柠檬酸铬等有机铬化合物。这些衍生物具有各自独立的理化性质和用途,不能简单等同于吡啶甲酸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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