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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L-脯氨酸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L-脯氨酸厂家 L-脯氨酸生产厂家 L-脯氨酸 L-脯氨酸厂家添加量 L-脯氨酸现货 L-脯氨酸添加量 L-脯氨酸国标 L-脯氨酸用量

基本信息
CAS号:147-85-3
分子式:C?H?NO?
性状:L-脯氨酸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或斜方晶系片状结晶,无臭,味微甜。熔点约228℃(分解),比旋光度[α]??/D为-84.5°至-86.0°(C=4,H?O)。易溶于水(约162 g/L,20℃),难溶于乙醇、乙醚,不溶于异丙醇。在常温常压下稳定,避免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接触。
L-脯氨酸在食品中主要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营养强化剂(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使用。
香料用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GB 2760-2014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用于配制香精(如烘焙食品、肉类香精),无具体限量要求,但需符合香精使用通则。
营养强化剂:GB 14880-2012中未明确将L-脯氨酸列为营养强化剂,实际生产中若作为氨基酸类营养强化剂,需符合“其他氨基酸”类的规定(如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时,需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调味品:作为天然氨基酸,可用于增味剂(如酱油、调味酱),参考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但未规定具体限量,实际用量需根据风味需求调整。
L-脯氨酸可作为饲料氨基酸添加剂,用于平衡饲料氨基酸组成。
依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将L-脯氨酸列为“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类饲料添加剂,适用于养殖动物。
用量:未规定统一限量,实际添加量需根据动物种类(如猪、禽、水产)、生长阶段(如幼龄、育肥期)及饲料配方中其他氨基酸含量,通过氨基酸平衡模型计算(通常占配合饲料的0.05%~0.2%,具体需参考《中国饲料成分及营养价值表》或饲料企业技术资料)。
L-脯氨酸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或肥料增效剂,用于提高作物抗逆性(如抗旱、抗盐)。
依据:目前无国家强制标准,参考《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1429-2010),若作为氨基酸水溶肥料原料,需符合游离氨基酸含量≥100 g/L(水剂)或≥100 g/kg(粉剂)的要求。
用量:作为叶面肥时,常见参考用量为稀释500~1000倍(即有效成分浓度0.1%~0.2%),具体需根据作物种类(如蔬菜、果树)、生长时期(如苗期、花期)及土壤条件调整,需符合NY/T 496-2010《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发酵工业:作为微生物发酵的氮源或前体物质,用于生产抗生素(如青霉素)、氨基酸(如L-羟脯氨酸)等。用量需根据发酵菌株(如谷氨酸棒状杆菌、大肠杆菌)及目标产物调整,通常占发酵培养基的0.1%~0.5%(质量分数),具体需参考《发酵工程原理与技术》或企业工艺规程。
有机合成:作为手性中间体,用于合成手性药物、农药(如除草剂)及精细化学品。例如,与醛类反应生成手性吡咯烷衍生物,用量按化学反应计量比计算(通常1:1~1:2摩尔比)。
衍生物:常见衍生物包括L-脯氨酸甲酯(CAS 2133-40-6)、L-脯氨酸苄酯(CAS 16652-71-4)等,用于多肽合成(如固相合成中的保护氨基酸),用量根据多肽序列设计确定(通常占缩合剂用量的1.0~1.5倍摩尔比)。
L-脯氨酸在医药领域主要作为药物合成中间体或药用辅料。
药物合成:用于合成血管素转化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物(如脯氨酸衍生物类)等。用量根据药物合成路线确定,例如卡托普利合成中,L-脯氨酸与3-乙酰硫基-2-甲基丙酰氯的摩尔比约为1:1(参考《中国医药工业杂志》相关工艺研究)。
药用辅料:作为pH调节剂或稳定剂,需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药用辅料”标准,用量根据制剂处方(如注射剂、口服溶液)需求调整,无统一限量。
L-脯氨酸可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用于氨基酸类补充剂。
依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2023年版)未明确收录L-脯氨酸,若作为新原料使用,需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性评估。
用量: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2015),若用于运动营养食品,氨基酸类原料的添加量需符合“氨基酸占总蛋白质比例≥40%”的要求,具体用量需根据产品配方设计确定。
L-脯氨酸可作为化妆品保湿剂或皮肤调理剂。
依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收录L-脯氨酸(序号06857),可用于各类化妆品(淋洗类、驻留类)。
用量:未规定统一限量,常见参考用量为0.1%~1.0%(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液)及配方稳定性调整,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
L-脯氨酸可作为表面活性剂中间体或螯合剂,用于温和型洗涤剂(如氨基酸表面活性剂)。
应用:例如合成N-酰基脯氨酸盐,作为低刺激表面活性剂,用于婴儿洗涤用品。
用量:作为表面活性剂原料时,通常占配方总质量的5%~15%(质量分数),具体需根据去污力、泡沫性能及温和性要求调整,参考《表面活性剂应用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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