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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烟酰胺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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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CAS号:98-92-0
分子式:C6H6N2O
分子量:122.13
性状:烟酰胺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味苦。易溶于水、乙醇和甘油,微溶于乙醚。熔点约为129至131摄氏度。在干燥状态下性质稳定,在强酸或强碱条件下可水解生成烟酸(尼克酸)。
二、食品领域
烟酰胺在食品中的使用主要作为营养强化剂。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烟酰胺(维生素B3)可用于调制乳粉、调制奶油粉、固体饮料类、含乳饮料、风味饮料、果冻、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不同食品类别的使用量有所不同,具体添加量需按照GB 14880中各食品类别对应的使用规定执行。例如,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需符合GB 29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需符合GB 10765、GB 10766、GB 10767等系列标准。实际使用时应根据产品类型、食用人群及相关法规确定具体添加量。烟酰胺在食品加工中还可作为肉类发色助剂,但具体使用需符合相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限量规定。食品加工中作为营养强化使用时,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三、饲料领域
烟酰胺在饲料中主要作为维生素B3来源,用于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中。根据中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相关标准,烟酰胺是允许使用的饲料级维生素品种。饲料级烟酰胺的添加量通常根据动物种类、生长阶段、日粮配方营养水平及相关标准确定。例如,在猪、禽等配合饲料中的添加量需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不同动物种类、不同生长阶段的推荐添加量存在差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饲料配方及相关行业标准确定。水产饲料中的使用量亦需按照相关水产饲料标准执行。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四、农业领域
烟酰胺在农业领域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相关原料使用。烟酰胺属于B族维生素类物质,在部分研究文献中报道可用于植物组织培养基或叶面喷施。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量、使用浓度和使用方法因作物种类、施用方式、生长阶段不同而有较大差异。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作为叶面肥或植物营养液组分时,一般使用浓度和稀释比例需根据产品说明书及当地农技推广要求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五、工业领域
烟酰胺在工业领域有多种用途。在电镀工业中,烟酰胺可用作镀镍添加剂,用于改善镀层的均匀性和光亮度,具体添加浓度和使用比例需根据电镀液配方和工艺条件确定。在合成高分子材料领域,烟酰胺可作为聚合反应的调节剂或中间体原料。在印染工业中,烟酰胺可作为助剂组分使用。在石油化工领域,烟酰胺可作为缓蚀剂使用。上述工业应用中的具体添加量因工艺体系、配方组成和生产要求不同而存在差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六、医药领域
烟酰胺是医药工业中重要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烟酰胺原料药的生产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相关规定,包括含量、纯度、有关物质等质量标准。在医药制剂生产中,烟酰胺可作为药用辅料或活性成分用于相关制剂的生产。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投料量、工艺参数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注册工艺执行。医药领域涉及药品注册审批,具体处方组成和用量需以药品批准文件为准。由于医药领域法规要求严格,此处不涉及具体人体、等内容。烟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合成其他医药中间体,如烟酸、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前体等,具体合成路线和投料比需根据工艺文件确定。
七、保健品领域
烟酰胺在保健品中通常作为维生素B3的补充来源。根据中国相关法规,以烟酰胺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需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相关标准进行注册或备案。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量需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相关技术要求和产品标准。不同剂型(如片剂、胶囊、口服液等)的添加量根据产品配方和申报内容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保健食品中烟酰胺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每日推荐摄入量范围,具体添加量需按照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及相关标准执行。
八、化妆品领域
烟酰胺在化妆品中是较常用的护肤原料,主要用于护肤类产品中。根据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烟酰胺为已收录的化妆品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浓度因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和使用目的不同而有差异。常见参考用量方面,一般在护肤精华液、乳液、面霜等产品中,烟酰胺的添加浓度范围因具体配方而异,常见参考使用浓度范围需根据产品定位和配方设计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化妆品中使用烟酰胺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现行版)的相关要求。
九、日化领域
烟酰胺在日化产品中可用于牙膏、漱口水、洗手液、沐浴露、洗发类产品等。作为功能性原料添加于日化配方中时,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类型、配方体系和相关标准确定。在牙膏中的使用需符合牙膏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洗涤类日化产品中的使用量一般较低,需根据配方要求确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十、发酵领域
烟酰胺在发酵工业中主要用作微生物培养基的营养成分。烟酰胺是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NADH)和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NADPH)的前体,在微生物代谢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发酵培养基中的添加量因菌种类型、培养目的、培养基配方不同而差异较大。一般培养基中烟酰胺的添加量属于微量营养成分,具体浓度需根据菌种需求和培养基组成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在工业发酵生产中,实际添加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十一、合成领域
烟酰胺是重要的化工合成中间体。可通过烟酸酰胺化、3-氰基吡啶水解、微生物转化法等多种路线合成。在化学合成领域,烟酰胺可用于合成烟酸、异烟肼(抗结核药物原料)、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等化合物。在有机合成中,烟酰胺作为原料的投料量需根据具体合成路线、目标产物和反应条件确定。不同合成路线的摩尔比、投料比存在差异,需根据工艺文件和反应要求计算。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
十二、衍生物领域
烟酰胺的主要衍生物包括:烟酸(尼克酸,CAS号59-67-6),由烟酰胺水解或氧化得到;N-甲基烟酰胺,烟酰胺的甲基化衍生物;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为烟酰胺在生物体内的重要辅酶形式;烟酰胺核苷等。不同衍生物的合成方法和应用领域不同,其使用量和添加比例需根据具体产品和应用场景确定。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十三、其他说明
以上各领域中涉及的添加量、使用量和使用比例,均因产品规格、应用场景、生产工艺、法规标准和配方体系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文中所述范围和表述为一般性参考,不代表法定标准或固定用量。在实际生产和应用中,应严格遵循所在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规文件和产品技术规范,以相关官方文件规定为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如涉及具体产品的法定限量或使用规定,应以现行有效的标准法规文本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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