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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营养强化剂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kg/件 |
| 外观 | 粉末或结晶、液体 |
| 保质期 | 24月 |
| 有效物质含量 | 99% |
| 主要营养成分 | 生产厂家 |
| 含量 | 99%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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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维生素D3,又称胆钙化醇(Cholecalciferol),是维生素D家族中的一种脂溶性维生素。
CAS号:67-97-0(维生素D3/胆钙化醇);维生素D3粉根据载体和规格不同,CAS号通常仍为67-97-0,但需注意不同商业规格的产品可能以混合物形式存在;维生素D3油通常为维生素D3溶解于植物油(如中链甘油三酯MCT油、大豆油、玉米油等)中的溶液,其核心有效成分CAS号为67-97-0。
分子式:C27H44O
分子量:384.64
性状:
维生素D3纯品(结晶态)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几乎无臭,在空气中和光照下易氧化变质,对热相对稳定。维生素D3在水中几乎不溶,易溶于乙醇、丙酮、氯仿、乙醚、植物油及脂肪中。
维生素D3粉:通常为维生素D3经过微囊化、包埋或与载体(如麦芽糊精、淀粉、明胶、阿拉伯胶等)混合制成的粉末状产品,外观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流动性因载体不同而异,溶解性取决于载体类型。市售产品常见规格有每克含维生素D3 10万IU、20万IU、40万IU、50万IU、100万IU、200万IU等不等,含量差异较大。
维生素D3油:通常为维生素D3溶解于食用级植物油(如精炼大豆油、精炼玉米油、中链甘油三酯油、红花籽油、橄榄油等)中的油状溶液,外观为淡黄色至黄色澄清油状液体,具有油脂特有气味。市售常见浓度有每克含维生素D3 1万IU、5万IU、10万IU、20万IU、40万IU、100万IU等不同规格,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二、各领域应用说明
(一)食品领域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D3可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多种食品中。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的规定,维生素D3作为营养强化剂可用于调制乳粉、调制奶油粉、调制液态奶和奶制品、炼乳及其制品、含乳饮料、果蔬汁(肉)饮料、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固体饮料、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面粉及其制品、面包、饼干、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具体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须以GB 14880最新版本为准,不同食品类别的最大使用量存在差异,例如调制乳粉、调制奶油粉等类别有明确的使用限量规定,具体数值以标准文本为准。
美国FDA规定维生素D3可作为营养强化剂用于多种食品,如牛奶、植物基饮料、谷物等,并有相应的添加量要求。
欧盟法规(EC)No 1925/2006对食品中维生素D的添加也有相应规定。
实际使用中,维生素D3在食品中的添加量通常以每千克食品中维生素D3的含量计,常见参考范围为数微克至数十微克每千克,具体须符合各国或地区相应法规标准。因维生素D3为脂溶性,在水性食品体系中通常需要乳化处理或使用油剂型产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维生素D3可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及相关产品标准,维生素D3可作为可选择成分或成分添加,具体添加量根据产品类型(全营养、特定全营养、非全营养)和适用人群而定,须符合GB 14880和产品注册相关要求。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D3的添加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等标准的规定,有明确的指标范围和限量要求。例如婴儿配方食品中维生素D的含量范围有标准规定值,须以最新标准文本为准。
(二)饲料领域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作为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和水产养殖中广泛使用。根据中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维生素D3(胆钙化醇)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可用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等。
根据中国《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GB/T 7297或相关行业标准),饲料级维生素D3产品有明确的含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在畜禽饲料中,维生素D3的添加量因动物种类、生长阶段、饲料配方和饲养标准而异。例如蛋鸡、肉鸡、猪、牛等不同动物的推荐添加量存在差异,常见参考范围一般以每千克配合饲料中含维生素D3的国际单位(IU)计,具体数值需参照《中国饲料成分及营养价值表》、NRC(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营养需要标准或相关行业规范确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饲料标准对维生素D3的最大添加量有不同规定,实际使用须遵守当地法规。
在水产饲料中,维生素D3同样作为营养性添加剂使用,添加量根据养殖品种和生长阶段有所不同,须符合水产饲料相关标准。
在宠物食品和宠物饲料中,维生素D3也可作为营养补充成分添加,具体用量需符合宠物饲料相关法规和产品标准。
实际生产中,由于饲料级维生素D3产品有不同规格(如50万IU/g、100万IU/g、200万IU/g等),投料量需根据产品规格进行换算。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预混合饲料
在预混合饲料(预混料)中,维生素D3通常以高浓度形式添加,然后与其他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混合稀释。预混料中维生素D3的含量远高于全价配合饲料,具体比例根据预混料类型(如1%、4%等多维预混料)和配方设计而定。
(三)农业领域
植物生长调节及叶面肥
维生素D3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相对有限且研究尚在探索阶段。有公开研究文献提及维生素D类化合物在植物生长调节中可能具有一定作用,例如促进植物对钙的吸收利用等,但目前维生素D3并非中国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农药品种,也未列入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目录。在叶面肥或植物营养液产品中,维生素D3的使用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法规依据。
如确有在农业中应用的需求,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土壤改良与生物刺激素
维生素D3在土壤改良或生物刺激素产品中的应用目前缺乏广泛的商业实践和明确的法规支持。相关研究报道较少,暂无统一标准。
(四)工业领域
化工合成中间体
维生素D3在工业领域主要作为化工原料用于合成维生素D3的其他衍生物和类似物,如25-羟基维生素D3(骨化二醇)、1,25-二羟基维生素D3(骨化三醇/钙三醇)、维生素D2等。在合成过程中,维生素D3作为起始原料或中间体使用,投料量根据目标产物和合成工艺确定。
科研试剂
维生素D3在科研领域作为标准品、对照品和实验试剂使用,通常以高纯度(如98%以上)规格供应,用量根据实验需求确定,无统一添加标准。
(五)医药领域
原料药
维生素D3作为原料药(API)用于生产含维生素D3的药品制剂。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维生素D3原料药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包括含量、性状、鉴别、检查等项目。
药品中维生素D3的用量须依据药品注册批件、药品说明书和药典标准确定。不同剂型(如软胶囊、滴剂、片剂、注射液等)和不同适应证的药品,其维生素D3含量各有规定。例如维生素D3软胶囊常见规格有400IU、800IU、1000IU、2000IU、5000IU等,具体用量须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
维生素D3原料药在生产过程中的投料量根据制剂规格、处方设计和生产工艺确定。
药用辅料
维生素D3油(如维生素D3溶于植物油的溶液)在部分药用制剂中可作为油性基质或辅料使用,具体用量依据制剂处方确定。
须说明的是,维生素D3的具体用途和属于医药专业领域,本文仅从原料生产和工业加工角度进行说明,不涉及具体的和预防。
(六)保健品领域
保健食品
维生素D3作为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根据中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等相关文件),维生素D(包括维生素D3)是允许使用的营养素原料之一。
保健食品中维生素D3的用量须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规定的每日推荐摄入量范围以及产品备案或注册时批准的配方和用量。例如,维生素D3常见的保健食品剂型有软胶囊、片剂、滴剂等,每粒或每片含量通常在200IU至2000IU不等,具体以批准的产品配方为准。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成人维生素D推荐摄入量(RNI)为10微克/天(400IU/天),可耐受摄入量(UL)为50微克/天(2000IU/天)。保健食品的用量设计一般参考上述范围,但须以具体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为准。
实际生产中,由于维生素D3原料有不同规格和纯度,投料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七)化妆品和日化领域
化妆品
维生素D3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主要基于其对皮肤细胞的营养作用。根据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维生素D3(胆钙化醇)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在化妆品配方中,维生素D3通常以油溶性形式添加,常见添加量较低,具体浓度因产品类型(如面霜、精华液、乳液、防晒产品等)和配方体系而异。一般参考用量范围为微量至较低百分比(如0.001%至0.1%质量分数),具体添加量需根据产品规格、配方设计和相关技术资料确定。由于维生素D3对光和氧敏感,在化妆品中通常需要避光保存和添加抗氧化措施。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对化妆品原料有相关规定,维生素D3的使用须符合该法规要求。
日化产品
维生素D3在日化产品(如功能性护肤沐浴露、洗发水、身体乳等)中的应用与化妆品类似,属于较新的应用方向,目前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
(八)发酵领域
维生素D3在发酵工业中的直接应用较少。在某些发酵产品(如发酵乳制品、酵母发酵产品)中,维生素D3可作为营养强化成分添加,具体用量根据产品类型和配方确定。在微生物发酵生产维生素D3本身的工艺中,维生素D3是目标产物而非添加物,其发酵产量和工艺参数属于生产技术范畴。
在利用紫外线照射酵母(如酿酒酵母)生产维生素D2的工艺中,维生素D3并非直接参与的原料,但两者属于同一生产体系的相近技术路线。
(九)合成领域
维生素D3的工业合成主要有以下途径:
一是以7-脱氢胆固醇为原料,经紫外线照射开环后热异构化生成维生素D3,这是经典的工业合成路线。
二是以羊毛脂中提取的胆固醇为起始原料,经多步化学转化合成7-脱氢胆固醇,再经紫外照射和热处理得到维生素D3。
三是以植物甾醇为原料经生物转化或化学转化制备。
在合成过程中,各步骤的投料量、反应条件和收率根据具体工艺确定,本文不涉及具体合成工艺参数。维生素D3也可作为中间体进一步合成25-羟基维生素D3、1α-羟基维生素D3、1,25-二羟基维生素D3等活性代谢物和类似物,具体合成路线和投料根据目标产物而定。
(十)衍生物领域
维生素D3的主要衍生物包括:
25-羟基维生素D3(骨化二醇,25-OH-D3),CAS号:19356-17-3,是维生素D3在肝脏中的主要代谢产物,也可通过化学或酶法合成,用于医药和科研。
1α,25-二羟基维生素D3(骨化三醇,钙三醇,1,25-(OH)2-D3),CAS号:32222-06-3,是维生素D3的活性代谢形式,用于医药领域。
其他衍生物如维生素D3的酯类衍生物、侧链修饰衍生物等,在医药研发和工业合成中有应用。
各衍生物的用途和用量因应用领域而异,须根据具体产品标准和法规确定。
三、关于用量和添加量的综合说明
维生素D3在不同应用领域的使用量差异,受产品规格、法规限制、配方设计和工艺要求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文中涉及的所有用量表述均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统一的标准添加量。
在食品领域,须严格遵守GB 14880及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中关于营养强化剂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在饲料领域,须遵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相关饲料标准的规定。
在医药和保健品领域,须以药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备案或注册信息为准。
在化妆品领域,须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和相关产品标准。
在其他领域,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由于维生素D3原料存在多种规格(如不同IU含量的粉末和油剂),实际生产中投料量需根据产品的实际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可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四、储存和稳定性注意事项
维生素D3对光、热、氧和酸均较敏感,在储存和加工过程中应注意避光、密封、阴凉干燥保存。维生素D3粉通常采用微囊化或包埋技术提高稳定性,维生素D3油通常充氮密封保存。在配方和生产工艺中,需考虑维生素D3的稳定性,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添加抗氧化剂、使用不透光包装等)。具体储存条件和保质期以产品技术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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