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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绿生产厂家
起订量 (公斤)价格
1-25¥230 /公斤
25-1000¥229 /公斤
≥1000¥228 /公斤
  • 产地:中国 果绿厂家
  • 发布日期: 2026-11-06
  • 更新日期: 2026-11-07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GB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20137148200057
型号 国家标准GB
包装规格 25公斤包装
来源 天然着色剂
主要着色成分 其他
是否进口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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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绿”并非单一化学物质的通用名称,在工业和商业语境中通常指代由柠檬黄(Tartrazine)和亮蓝(Brilliant Blue FCF)按特定比例复配而成的合成着色剂混合物,用于模拟绿色色调。由于其为复配色素,没有统一的CAS号和分子式,其理化性质和使用规范取决于所含单体色素的种类、纯度及配比。以下信息基于中国现行法规及行业实践整理:

CAS号与分子式果绿作为复配着色剂,无独立CAS号。其常见组成为:

  • 柠檬黄(Tartrazine):CAS号1934-21-0,分子式C??H?N?Na?O?S?;

  • 亮蓝(Brilliant Blue FCF):CAS号3844-45-9,分子式C??H??N?Na?O?S?。 不同厂家生产的“果绿”产品中两种色素的比例可能不同(如6:1、7:1、10:1等),也可能添加其他辅料(如葡萄糖、麦芽糊精、氯化钠等)以调节色光或流动性。因此,实际产品的成分、含量及标识应以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和安全数据表(SDS)为准。

性状果绿通常为均匀的黄绿色至翠绿色粉末,无臭。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鲜艳的绿色;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色泽稳定性受pH、光照、温度及金属离子影响:在酸性至中性条件下较稳定,碱性环境中可能褪色或变色;对光敏感,长期暴露易导致褪色;遇铜、铁等金属离子可能发生络合反应而变色。市售产品因复配比例和载体不同,在色光(偏黄绿或偏蓝绿)、溶解速度、吸湿性及储存稳定性方面存在差异,需密封、避光、防潮保存。

食品领域应用在中国,果绿作为复配着色剂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的规定。

  • 合规前提: 果绿中所含的各单体色素(柠檬黄、亮蓝)均须为GB 2760允许使用的品种,且各自在终产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该食品类别对应的最大使用量。例如,若某糖果中柠檬黄限量为0.1 g/kg、亮蓝限量为0.025 g/kg,则所用果绿的添加量必须确保两者同时满足限值,不能仅按总色素量计算。

  • 允许使用范围: 果绿的使用范围受限于其所含单体色素的共同允许范围。例如,若某食品类别仅允许使用柠檬黄但不允许亮蓝,则含亮蓝的果绿不得用于该食品。具体可用食品类别需对照GB 2760中柠檬黄和亮蓝的交集确定。

  • 实际投料换算: 由于果绿中有效色素含量因配方而异(如总色素含量60%~90%不等),实际原料添加量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分比例进行折算。例如,若果绿含柠檬黄50%、亮蓝5%,而目标食品中柠檬黄限量为0.1 g/kg,则该果绿最大添加量为0.2 g/kg(以原料计),但同时需验证亮蓝是否超限(0.2 g/kg × 5% = 0.01 g/kg < 0.025 g/kg,合规)。若任一单体超标,即属违规。

  • 标签标识: 使用果绿的预包装食品,应在配料表中如实标示“果绿”或“复配着色剂(柠檬黄、亮蓝)”,不得仅标注“食用色素”等模糊名称。 实际生产中应建立严格的配方审核和投料复核机制,确保终产品符合GB 2760要求。不同食品基质(如饮料、糖果、糕点)对色素稳定性和显色效果影响较大,建议通过小试验证后再批量使用。

饲料领域应用果绿不属于中国《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批准的着色剂。在畜禽、水产及宠物饲料生产中,不得使用含柠檬黄或亮蓝的复配色素作为着色剂。如需在饲料中使用合成色素,应选择目录内明确列出的单一品种(如β-胡萝卜素、辣椒红等天然色素,或经批准的合成色素),并遵守相应限量规定。目前未查询到果绿在饲料领域的合法使用依据,实际生产中严禁擅自添加。

农业领域应用果绿在农业种植、养殖或农产品采后处理中不作为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或保鲜剂使用。合成着色剂不得用于鲜活农产品的表面处理或染色,此类行为涉嫌违法。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或推荐使用范围,实际农业生产中不应使用该产品。

工业领域应用在非食品工业中,果绿可作为专用染料使用,但应用范围有限。

  • 纺织与皮革染色: 可用于蛋白质纤维或合成纤维的染色,但因耐光牢度一般,多用于对色牢度要求不高的产品,用量依工艺而定。

  • 日化洗涤用品: 在洗衣液、洗洁精等产品中作为调色剂,用量较低,以达到目标色泽为准。

  • 文具与玩具: 用于墨水、彩泥、塑料玩具等着色,需符合相关产品安全标准(如GB 6675玩具安全标准)。 上述用途均需注意与食品级产品的区分,避免交叉污染风险。实际使用时应以客户规格书或行业标准为准。

医药与保健品领域(原料与生产角度)在合规前提下,果绿仅作为药用辅料中的着色剂使用,不涉及任何或人体宣称。

  • 制药工业: 若用于药品着色,必须符合《中国药典》及相关药用辅料标准,并经药品审评审批。由于复配色素批次一致性控制难度大,实际应用中较少采用,更多使用单一合规色素。

  • 保健食品: 作为着色剂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配方执行。若配方中未批准使用果绿或其组分,则不得添加。 本产品在上述领域仅从工业生产、原料供应及合规加工角度描述,严禁关联效果或健康声称。鉴于药品对辅料纯度和稳定性的高要求,使用前应充分验证合规性与适用性。

化妆品与日化领域应用在个人护理产品中,果绿可作为着色剂使用,但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 法规状态: 柠檬黄(CI 19140)和亮蓝(CI 42090)均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着色剂,可用于各类化妆品(除眼部周围产品有特殊限制外)。但“果绿”作为预混物未被单独收录,使用时应视为两种着色剂的组合,各自浓度不得超过规范限值。

  • 用量控制: 化妆品中着色剂添加量以达到目标色泽为准,无统一限量,但应考虑皮肤刺激性及染色残留风险。由于复配比例固定,调整色光灵活性较低,部分企业倾向于自行调配单一色素以获得更精准色调。

  • 口腔护理: 在牙膏、漱口水中可用,但需注意其在口腔环境中的稳定性和口感影响。 实际添加量需根据原料规格、配方pH、配伍相容性及备案信息确定。

发酵与合成领域应用果绿为物理复配产品,不涉及微生物发酵或化学合成过程。其生产仅为混合、研磨、标准化等物理操作。相关内容于生产加工环节,不构成终端应用用途。

衍生物与相关物质果绿的组分柠檬黄和亮蓝各有独立的铝色淀形式(不溶性颜料),可用于需要耐迁移或油性体系的场合。铝色淀的CAS号、使用范围和限量与钠盐形式相同,但因色素含量低(通常10%~40%),实际投料量需按有效成分折算。此外,“果绿”一词在某些非规范语境中可能被误用于指代叶绿素铜钠盐或其他绿色色素,但二者化学本质、法规地位完全不同,切勿混淆。使用时应严格核对产品成分、CAS号及适用标准。

重要提示以上所有关于用量、限量的信息均以中国现行法规为基础。由于“果绿”为非标准化复配产品,不同厂家产品的组分比例、总色素含量及杂质谱可能存在差异,实际应用时必须依据所购原料的具体技术参数进行合规性评估和投料计算。对于受法规严格监管的领域(如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等),务必优先查阅并遵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官方批准文件。若无法确认合规性或技术可行性,应咨询监管部门、原料供应商或专业机构。特别强调:在食品中使用果绿时,必须确保其所含各单体色素在终产品中的残留量均不超过GB 2760对应食品类别的最大使用量,且使用范围限于各单体允许范围的交集;在未获批准的领域(如饲料、农业)一律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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