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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味剂是指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物质。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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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与分子式说明: “除苦剂”“降苦香精”“除苦香精”并非单一化学物质,而是用于掩盖、修饰或降低产品中苦味感知的功能性配料统称。其组成复杂多样,可能包含甜味剂、酸味剂、咸味剂、鲜味剂、芳香化合物、苦味受体拮抗剂、环糊精、酵母提取物、水解蛋白或其他风味修饰成分的复配体系。因此,这类产品没有专属的CAS号和固定分子式。若作为食品用香精或食品添加剂使用,其合规性需依据具体组分、用途及终产品类别,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相关法规执行。
性状: 本品通常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颗粒或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气味因配方而异,可能带有甜香、果香、奶香、麦芽香或无明显特征气味。易溶于水或乙醇(依具体配方而定),部分油溶性产品需借助乳化或增溶技术分散于水相体系。不同供应商、不同应用场景(如针对咖啡因苦、肽类苦、药物苦、植物提取苦等)的产品在作用机制、适用范围、感官效果及稳定性上差异。有些通过竞争结合苦味受体实现“阻断”,有些通过风味叠加实现“掩蔽”,还有些通过包埋或吸附减少苦味物质释放。使用前必须明确产品作用机理及适用对象。
除苦/降苦类产品在食品中主要用于改善含苦味成分(如茶多酚、咖啡、可可、某些植物蛋白、功能性配料等)产品的口感,常见于饮料、乳制品、烘焙食品、保健食品基料、植物基饮品及特殊膳食食品等。
法规与使用范围:在中国,若产品被归类为“食品用香精”,则必须符合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要求,且所有组分均应在GB 2760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内。若含有甜味剂、酸度调节剂等添加剂,还需符合相应添加剂的使用规定。特别注意: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香精使用有严格限制,应查阅GB 10765、GB 10766等产品标准;某些苦味掩蔽成分可能不被批准用于特定食品类别。
用量与添加方式:由于苦味来源、强度、基质pH、糖酸比、脂肪含量及加工条件对掩蔽效果影响极大,且不同除苦产品的作用效率和阈值差异,实际添加量必须根据目标苦味类型、产品规格、配方体系及感官测试结果综合确定。例如,针对绿茶饮料中的儿茶素苦与针对豌豆蛋白的豆腥味苦,所需产品类型和用量完全不同。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适用于所有食品品类的统一固定添加量数值,实际生产中可根据配方及工艺要求调整,并严格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建议先进行小试感官评价,再放大生产。
在饲料中,此类产品偶用于改善含苦味原料(如菜籽粕、某些中草药添加剂)的适口性。
合规与用量说明:首先须确认产品中各组分是否列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或属于允许的调味诱食剂范畴。若未获准使用,则不得添加。不同动物种类对苦味的敏感度及偏好差异极大,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切勿将食品级经验用量直接套用于饲料领域。
除苦/降苦产品在农业中无常规应用。若无可靠依据,不应将其列为农业用途。强行关联可能误导使用者并带来合规风险。
日化香精调配:可用于修正某些化工原料或天然提取物带来的不良苦味,提升终端产品感官品质。在香精配方中的用量取决于调香设计及目标异味性质,无通用固定比例。
化工中间体:不作为合成原料使用。如无可靠依据,不应虚构其在化学合成中的用途。
合规表述:在医药和保健品领域,除苦/降苦产品主要作为矫味辅料用于口服制剂(如糖浆、口服液、片剂包衣等)。涉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受到严格监管,其使用必须符合《中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或保健食品辅料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本产品不作为活性成分或物质进行宣传。任何关于其在制剂中的应用,均应依据批准的处方工艺执行。对于非药用级产品,不得用于药品或保健品生产。无法在不涉及和人体的情况下合规介绍的内容已省略。
在口腔护理、漱口水或个人护理产品中,可用于掩盖某些活性成分(如锌盐、某些植物提取物)带来的苦涩感。
法规遵循:使用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若用于口腔接触产品,需确保组分安全性及合规性。
用量说明:不同产品类型及配方体系对其需求和耐受度差异较大。实际添加量需根据配方设计目标、安全测试结果及产品定位进行调整。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
除苦/降苦产品并非发酵过程的常规添加物。若在发酵后处理阶段用于改善产物风味,应视为食品加工环节而非发酵本身。如无可靠依据,不应将其列为发酵行业的常规用途。
某些除苦成分可进一步加工成微胶囊、乳液或预混料等形式,以改善稳定性、分散性或缓释性能。这些衍生品的物理形态、释放特性及使用方式与原产品不同,应以其自身规格为依据重新评估添加量,不可与原品用量混淆。
以上信息仅供技术参考,不构成任何使用建议、承诺或合规担保。除苦剂、降苦香精、除苦香精的具体应用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范。使用者应自行核实产品组分、规格、质量标准及适用性,并对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与安全性负责。所有添加量、使用量和比例数据都应结合具体行业、配方、规格或工艺单独评估,避免脱离实际场景直接引用。特别强调:此类产品效果高度依赖于苦味来源和基质环境,不存在通用解决方案;使用前务必获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并进行针对性测试。如涉及特殊行业准入或行政许可,请务必咨询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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