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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1333-86-4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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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炭黑(Vegetable Carbon Black),又称食用炭黑、植物黑,是一种以植物树干、壳等为原料,经炭化、精制而成的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作着色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植物炭黑的CAS号登记为 1333-86-4。其化学组成主要为碳,分子式通常表述为 C,相对分子量约为 12.01。
在性状方面,植物炭黑通常呈现为黑色粉状微粒,无臭、无味。该产品不溶于水、甘油、乙醇及油脂,仅能依靠分散剂以悬浮液的形式分散使用。植物炭黑具有极强的耐酸、耐碱及耐热性(在200℃高温下稳定,可耐受焙烤、蒸煮等工艺),且光照不褪色。此外,由于其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特殊的表面附着力,容易吸附香精、活性物质(如β-胡萝卜素、叶黄素酯等),可能导致风味或活性损失。
在食品工业中,植物炭黑主要作为不溶性着色剂使用,用于改善食品外观及质感。依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GB 1886.384-2025),植物炭黑在各类食品中有严格的法定最大使用量限制。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最大使用量5.0 g/kg:适用于冷冻饮品(03.04食用水除外)、糖果、糕点、饼干、胶原蛋白肠衣、风味发酵乳。
最大使用量1.5 g/kg:适用于粉圆。
法定禁用范围:植物炭黑严禁用于面包、奶茶等未列入允许范围的食品类别。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植物炭黑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在工业与日化领域,植物炭黑主要作为着色剂、填充剂及吸附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日化与化妆品:作为着色剂,参与化妆品(如口红、眼影等)的配方研发,赋予产品黑色调。
工业与化工:作为黑色颜料或填充剂,广泛应用于橡胶、塑料、油墨、涂料、墨水、染料、密封胶等产品中,以提供黑色色泽并改善耐磨性、遮盖力等物理性能。在工业产品配方中,参考添加量通常为物料总质量的 1%~20%;在纺织行业作为天然染料时,参考用量为织物重量的 2%~10%。
农业与饲料:作为新饲料添加剂,参与仔猪等动物饲料的配方研发。
配方折算: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植物炭黑可作为药用辅料或着色剂,参与相关体外制剂的配方研发。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植物纤维的蒸汽活化(炭化)工艺制备;也可作为吸附剂或有机合成中间体,参与精细化工产品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植物炭黑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植物炭黑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过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吸附水溶性维生素及药物,导致便秘等不适,建议与关键药物间隔2-4小时服用。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植物炭黑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严禁使用含苯类、重金属等有毒成分的工业碳粉替代食品级植物炭黑。
配伍与储存:该产品具有多孔结构,容易吸附香精及活性物质,配方设计时需注意隐性损失。粉末状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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