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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1934-21-0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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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黄(Tartrazine),又名酒石黄、食用色素黄4号,是一种水溶性偶氮类酸性合成着色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其CAS号登记为 1934-21-0,化学分子式为 C??H?N?Na?O?S?,相对分子质量约为534.36。
在性状方面,柠檬黄通常呈现为橙黄色或黄色的均匀粉末或颗粒,无臭。该产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鲜艳的嫩黄色;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及其他有机溶剂。柠檬黄在酒石酸、柠檬酸中稳定,是着色剂中稳定性较好的一种,耐光、耐热、耐盐性均较好,且可与其他色素复配使用,匹配性好。
在食品工业中,柠檬黄主要作为着色剂使用,用于调节食品的色泽(黄色),广泛应用于饮料、糖果、糕点、果冻等产品的加工。依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柠檬黄在各类食品中有严格的法定最大使用量限制。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最大使用量0.05g/kg:适用于风味发酵乳、调制炼乳、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果冻、调味糖浆、饼干夹心。
最大使用量0.1g/kg:适用于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红绿丝、罐头、糕点上彩装、蜜饯凉果、装饰性果蔬、腌制性蔬菜、加工坚果、虾味片、膨化食品、果汁饮料、碳酸饮料、西瓜酱罐头、青梅、渍制小菜、油炸豆类、糖果包衣、果珍干粉、金桔、甘草橄榄、桃片、话李、芒果干、话杏、嘉应子、固体饮料、油炸小食品、辣根膏等。
最大使用量0.2g/kg:适用于固体方便汤料、固体复合调料。
最大使用量0.5g/kg:适用于果酱、水果调味糖浆。
法定禁用范围:柠檬黄严禁用于肉类及其加工品(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干、肉脯、肉丸、熟肉灌肠、生鲜调理肉等所有肉制品类别)、鱼类及其加工品、水果及其制品(包括果汁、果脯、果酱、果子冻和酿造果酒)、调味品、婴幼儿食品、饼干本体、豆制品、主食类食品、新鲜生鲜蔬菜以及蛋糕夹心层(2025年2月起生效)。
配方折算与复配核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柠檬黄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此外,当相同色泽的着色剂(如柠檬黄与日落黄)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即)。
在工业与日化领域,柠檬黄主要作为着色剂及染料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日化与化妆品:作为着色剂,参与日用化妆品(如口红、眼影、洗发水、沐浴露等)的配方研发,赋予产品黄色色调。
工业与化工:作为着色剂,广泛应用于油漆、涂料、油墨、塑料、橡胶、文教用品及玩具的调色。在塑料、橡胶等高分子材料中,参考添加量通常为物料总量的 0.05%~1.0%;在纺织行业用于羊毛、丝绸、锦纶等纤维染色时,染料用量(以有效成分计)参考为织物重量的 0.5%~3.0%。
农业与饲料:作为着色剂参与动物饲料、烟草及食品包装材料的配方研发。
配方折算与工艺注意: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需注意区分食用级与工业级柠檬黄,工业级产品可能含有重金属,严禁用于食品。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柠檬黄可作为药用辅料或着色剂,参与相关体外制剂(如药片包衣、胶囊、药水等)的配方研发,在药剂中的最大用量为 0.1g/kg。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化学合成法制备,由对氨基苯磺酸经重氮化,与1-(4-磺基苯基)-3-羧基-5-吡唑啉酮在碱性溶液中偶合、精制而成;也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制备偶氮类衍生物、功能颜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在作为合成中间体时,参考用量通常为反应物总质量的 1%~5%。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柠檬黄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柠檬黄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过量摄入可能导致部分人群(如)出现,如、红肿等。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柠檬黄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粉末状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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