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915-67-3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苋菜红厂家 苋菜红生产厂家 苋菜红 苋菜红厂家添加量 苋菜红现货 苋菜红添加量 苋菜红国标 苋菜红用量

苋菜红(Amaranth),又名酸性红27、食用赤色2号、鸡冠花红、杨梅红等,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其CAS号登记为 915-67-3,化学分子式为 C??H??N?Na?O??S?,相对分子量约为604.47。
在性状方面,苋菜红通常呈现为紫红色至暗红色的均匀粉末,无臭。该产品易溶于水,其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红色;可溶于甘油及丙二醇,微溶于乙醇,但不溶于油脂等其他有机溶剂。苋菜红耐光、耐热性强(可耐受105℃),耐酸性良好(对柠檬酸、酒石酸等稳定),但遇碱会变为暗红色。需要注意的是,该产品与铜、铁等金属接触易褪色,且耐差,易被细菌分解;由于对氧化-还原作用敏感,故不适合在发酵食品中使用。
在食品工业中,苋菜红主要作为着色剂使用,用于为食品提供鲜艳的红色色泽。依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苋菜红(CNS号:08.001,INS号:123)在各类食品中有严格的法定最大使用量限制。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最大使用量0.025g/kg:适用于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
最大使用量0.05g/kg:适用于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蜜饯凉果、腌渍的蔬菜、可可制品及巧克力制品、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饼干夹心)、果蔬汁(浆)类饮料、碳酸饮料、风味饮料(果味饮料)、固体饮料、果冻等。
最大使用量0.10g/kg:适用于红绿丝、装饰性果蔬。
最大使用量0.2g/kg:适用于固体汤料。
最大使用量0.3g/kg:适用于果酱、水果调味糖浆。
法定禁用范围:苋菜红严禁用于婴儿代乳食品。
配方折算与复配核算:不同厂家提供的苋菜红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此外,当人工合成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应根据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即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倍数的50%加入。
在工业与日化领域,苋菜红主要作为着色剂、染料及指示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日化与化妆品:作为着色剂,参与日用化妆品(如口红、眼影、洗发水等)的配方研发,赋予产品红色调。
工业与化工:作为着色剂或指示剂,广泛应用于石油业、蓄电池、精密铸件等产品的着色;在油墨制造中作为红色颜料,参考添加量占产品总质量的 1%~5%;在涂料工业中作为着色剂,参考添加量占产品总质量的 0.5%~3%;在化工领域作为染料中间体,参考用量一般为反应物总质量的 0.5%~2%。
纺织行业:作为染料,用于纤维、皮革等材料的染色或印花。在浸染工艺中,染液浓度参考为 0.05~0.2 g/L;在印花工艺中,印花浆中占比参考为 0.05%~0.2%。
农业与饲料:作为着色剂参与动物饲料的配方研发,改善饲料外观色泽。
配方折算与工艺注意: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需注意区分食用级与工业级苋菜红,工业级产品严禁用于食品。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苋菜红可作为药用辅料或着色剂,参与相关体外制剂(如药片包衣、胶囊、药水等)的配方研发。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化学合成法制备,由1-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后,与2-萘酚-3,6-二磺酸偶合制得;也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制备偶氮类衍生物、功能颜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苋菜红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苋菜红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长期或过量摄入超标食品可能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0.5 mg/kg bw。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苋菜红在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该产品耐差,易被细菌分解,且对氧化-还原作用敏感。粉末状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该物质对皮肤和眼睛具有刺激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