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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874807-57-5 |
| 型号 | 国家标准GB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来源 | 天然着色剂 |
| 主要着色成分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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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曲红(Monascus Red),是以大米、黄豆等为主要原料,经红曲霉(Monascus)液体深层发酵培养、提取、浓缩、精制而成,或以红曲米为原料经萃取、浓缩、精制得到的天然食品添加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由于红曲红是红曲霉代谢产生的多种色素(如红斑素、红曲红素等)的复杂混合物,通常没有单一固定的分子式。其通用CAS号登记为 874807-57-5(部分资料也收录为 21516-68-7)。
在性状方面,红曲红通常呈现为暗红色、浅红色至黑紫色的粉末、糊状或液体,略带油脂状,无臭无味。该产品极易溶于乙醇、丙二醇、丙三醇及其水溶液,易溶于偏碱性水溶液,但不溶于油脂及非极性溶剂;在pH 4.0以下的酸性介质中溶解度会降低。红曲红对蛋白质着色性能极好,一旦染着经水洗亦不掉色,且耐热性、耐酸性强,不受金属离子及氧化剂、还原剂的影响,但耐光性稍差,经阳光直射易褪色。
在食品工业中,红曲红主要作为天然着色剂使用。依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红曲红(CNS号:08.120)在各类食品中的使用有严格的法定限制。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油炸食品、固体饮料类、蛋白饮料类、调味品(盐及代盐制品除外)、腌腊肉制品、粮食制品馅料、腌制的蔬菜、熟肉制品、腐乳类、配制酒、果冻、糖果、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法定最大使用量:在焙烤食品馅料中,最大使用量为 1.0 g/kg;在糕点中,最大使用量为 0.9 g/kg。
细分品类参考用量:在实际食品加工中,不同品类的参考添加量差异较大。在肉制品中,添加 0.01%~0.03%(即 0.1~0.3 g/kg)可实现着色,配合维生素C可减少60%的亚硝酸盐用量且不影响感官特性;在发酵香肠中,以 1600 ppm(即 1.6 g/kg)红曲色素着色,颜色接近150 ppm亚硝酸钠发色效果,且在4℃贮存一个月内不变色。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红曲红在色价(如1000、1500、2000等)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在工业与日化领域,红曲红主要作为天然着色剂及功能性添加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日化与化妆品:作为着色剂,参与洗面乳、美容霜、化妆水、洗发水、面膜等日化产品的配方研发,赋予产品自然色泽。
工业与化工:作为天然着色剂,参与工业制造及特殊涂料的调色。
农业与饲料:作为饲料添加剂,参与宠物罐头、动物饲料及水产饲料的配方研发,改善饲料外观色泽。
参考用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红曲红可作为药用辅料或着色剂,参与相关体外制剂及口服营养液的配方研发。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红曲霉液态发酵法或红曲米萃取法制备;也可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参与制备其他精细化工产品。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红曲红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红曲红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红曲红在纯度、色价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该产品耐光性稍差,经阳光直射易褪色,应避免长时间光照。粉末状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吸入粉尘或直接接触皮肤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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