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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主要用于催化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化学反应 |
| 产品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9025-57-4 |
| 酶活力保存率 | 99% |
| 砷含量 | 0% |
| 型号 | 国家标准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酶活力 | 酶活力不等,详情致电咨询。 |
| 是否进口 | 否 |
| 类别 | 其他 |
| 重金属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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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聚糖酶(Xylanase)是一类能够催化木聚糖水解的酶系,主要包括β-1,4-内切木聚糖酶、β-木糖苷酶、α-L-阿拉伯糖苷酶等组分。它广泛存在于植物细胞壁中,是降解半纤维素(木聚糖)的关键生物催化剂。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木聚糖酶的通用CAS号登记为 9025-57-4(部分重组木聚糖酶CAS号为37278-89-0)。由于木聚糖酶本质上是由微生物(如木霉菌、曲霉等)经发酵提取的蛋白质类酶制剂,因此没有单一固定的化学分子式,部分资料中将其代表性结构简写为 C??H??N?O?。
在性状方面,木聚糖酶通常呈现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或颗粒状制剂。该产品易溶于水,其活性受温度和pH值影响较大,一般最适作用pH范围为3.5~6.5(约为5.0),最适作用温度范围为40℃~60℃(约为55℃)。
在食品工业中,木聚糖酶主要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广泛应用于面粉加工、烘焙食品改良、谷物加工以及果汁和酒类的澄清中。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法定使用标准: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木聚糖酶已获批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在谷物加工过程中使用,其使用原则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细分品类参考用量:在实际食品加工中,不同品类的参考添加量差异较大。在烘焙食品(如面包、馒头)中,用于改善面团操作性能、增加体积和,参考用量约为 5~50 mg/kg面粉(或 1.0~3.0 g/100kg面粉);在啤酒酿造中,用于分解木聚糖或戊聚糖、降低麦汁粘度并解决浑浊问题,参考用量约为 25~75 g/吨麦汁(或 100~300 g/吨麦芽)。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木聚糖酶在酶活力单位(如5000 IU/g、10万 IU/g等)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在饲料与工业领域,木聚糖酶主要作为功能性添加剂和生物催化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饲料工业:有效降解植物饲料中的抗营养因子(阿拉伯木聚糖),降低食糜粘度,促进营养物质消化与吸收,提高饲料利用率。
工业与日化:在造纸工业中用于纸浆的生物漂白,降低环境污染;在农业及日化中可作为功能性原料参与生产加工。
参考用量:在饲料工业中,一般参考添加量约为 30~200 g/吨饲料;在果汁生产中,用于提高浓缩速度和收率,参考用量约为 0.1~0.2 L/吨干基(以5万单位酶活力计)。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生化原料参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木聚糖酶可用于催化木聚糖的水解,参与低聚木糖等功能性原料的制备工艺研究。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工业上主要通过微生物(如木霉菌、基因工程转化的米曲霉等)发酵生产;也可作为生物催化剂参与各类低聚木糖衍生物及生物基材料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木聚糖酶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目前未查询到统一的标准添加量,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木聚糖酶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木聚糖酶在酶活力单位、纯度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木聚糖酶属于生物活性产品,原包装打开后需尽快使用,剩余部分需扎口保存。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25℃以下保存),避免雨淋和暴晒,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操作时应佩戴防护装备,避免直接与酶制剂接触,若接触需及时用清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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