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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增稠剂广泛用于食品(如在调味酱、果酱、冰淇淋、罐头等中添加提高食品黏度或形成凝胶的食品添加剂 [1])、化妆品、洗涤剂、乳胶、印染、医药、橡胶、涂料等。 |
| 执行标准 | 国家标准GB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SC20137148200057 |
| CAS | 9000-70-8 |
| 包装规格 | 25公斤包装 |
| 级别 | 其他 |
| 是否进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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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胶(Gelatin)是由动物的皮、骨、筋腱等结缔组织中的胶原蛋白,经过部分酸法、碱法或酶法水解后得到的一种天然高分子蛋白质聚合物。
在CAS号与分子式方面,明胶的通用CAS号登记为 9000-70-8。由于明胶是复杂的蛋白质水解产物,由多种氨基酸组成的长链高分子聚合物,因此没有单一固定的分子式,通常以简化形式 C?H??O? 表示,其相对分子质量通常在1万至10万之间。
在性状方面,明胶通常呈现为淡黄色至黄色、半透明、微带光泽的粉粒、薄片或碎块,无臭、无味。该产品不溶于冷水,但在冷水中浸泡可吸收5~10倍的水分而膨胀软化;在热水(或甘油与水的热混合液)中可溶解形成胶体溶液,冷却至35~40℃以下时会形成具有热可逆性的凝胶。明胶不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有机溶剂,但可溶于醋酸、甘油等。
在食品工业中,明胶主要作为增稠剂、胶凝剂、稳定剂、乳化剂和保水剂,广泛应用于果冻、糖果、乳制品、肉制品、烘焙食品及饮料中。
合规限量与参考用量:
法定使用标准: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用明胶在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冰淇淋、糖果、熟肉制品等多种食品分类中,通常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细分品类参考用量:在实际食品加工中,不同品类的参考添加量差异较大。在果冻和果汁饮料中,参考用量约为 5 g/kg~20 g/kg;在糖果(如软糖、凝胶糖果)中,参考用量约为 10 g/kg~30 g/kg(部分配方约为0.5%~1.5%);在乳制品(如酸奶、冰淇淋)中,参考用量约为 2 g/kg~10 g/kg(冰淇淋中约为0.1%~0.5%);在肉制品(如火腿、香肠、肉冻)中,参考用量约为 3 g/kg~10 g/kg;在烘焙食品(如蛋糕、面包)中,参考用量约为 5 g/kg~20 g/kg;在啤酒和饮料中,参考用量约为 1 g/kg~5 g/kg。
配方折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明胶在冻力(Bloom值)、粘度及原料来源(猪皮、牛骨、鱼皮等)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在工业领域,明胶主要作为胶粘剂、分散剂、稳定剂及成膜剂使用。
主要用途与用法:
胶粘剂与包装:在火柴、纸盒、标签、木材、家具及纸板加工中作为动物胶黏合剂。
印刷与涂料:在油墨和涂料中作为稳定剂和流平剂,防止颗粒沉淀并改善附着力。
纺织与造纸:在纺织印染中作为上浆剂;在造纸工业中作为表面施胶剂。
照相工业:作为感光乳剂的载体和分散剂。
参考用量:在工业胶粘剂中,参考用量约为 1.0%~3.0%;在涂料与油墨中,参考用量约为 0.5%~1.5%。不同应用场景的使用比例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配方进行调整。
医药与保健品:在工业上作为药用辅料,参与相关药品及保健食品的生产加工。明胶是制造硬胶囊、软胶囊、片剂包衣及微囊的重要材料,也可作为止血剂(如吸收性明胶海绵)的基质原料。
化妆品与日化:利用其成膜性、增稠性和保湿性,可作为粘度控制剂和成膜剂参与护肤霜、洗发水、面膜等日化产品的配方。在化妆品中,参考用量约为 0.5%~2.0%。
饲料与农业:在饲料工业中可作为粘结剂或营养补充剂参与生产加工。
发酵、合成与衍生物:可作为生物发酵过程中的特定氮源底物,或参与各类衍生物及化学修饰产品的制备。
参考用量:在上述领域中,明胶主要作为工业原料参与生产加工。具体添加量需根据实际应用领域、产品规格、生产工艺及相关标准确定,实际使用时应以相关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资料或实际工艺要求为准。
非药物声明:明胶作为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或日化原料,不具备功能,不得宣称。
合规与换算:不同厂家提供的明胶在冻力、粘度、原料来源(如猪皮、牛骨、鱼)及规格上存在差异,实际使用量需根据产品含量、规格及具体配方进行换算,不要直接套用固定数值。
配伍与储存:明胶水溶液在温热条件下易受细菌作用而腐败变质;长时间在80℃以上加热会导致其发生解聚反应,使凝胶强度大幅下降。此外,明胶遇甲醛会变成不溶于水的不可逆凝胶。产品需严格密封、避光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防潮并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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